土地确权会议讲话材料

发布时间:2017-05-12 11:35

为解决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主体模糊这一问题,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规定要明晰农村土地产权主体,随即土地确权登记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土地确权会议讲话材料,仅供参考。

土地确权会议讲话材料篇1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要求,总结前段开展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形势和问题,研究改进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确保如期完成全省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刚才,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档案局的负责同志作了发言;潍坊市、临沂市、滕州市、临清市交流了开展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大家讲得都很好,值得各地学习借鉴。赵润田副省长一会儿还要提出要求,请大家抓好贯彻落实。

今年中央1号文件作出了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部署。省委1号文件提出,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3月15日,省委、省政府在沂南县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座谈会,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后,各级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不断加大试点工作力度,推动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展开。总的看,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推进、进展顺利、成果显现,社会各方面反映良好,受到广大农民群众普遍拥护和欢迎。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姜异康书记多次过问并提出了明确要求。郭树清省长在临沂调研时专门就这项工作召开座谈会,听取大家的意见。最近他又作出批示,肯定了前段这项工作的情况,他指出,从前一段试点的进展情况来看,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对这项工作都比较重视,推动的力度比较大,成果也比较好。他在批示中指出,测绘过于复杂可能难以在面上推广,需要探索简单易行的办法,重点是做到各方认可,特别是村民集体的认可。他强调,村委会和党支部要提高认识,不能以任何名义与农民争利。对过去长期离开农村的人现在有的回来参与主张权利的情况,他指出,要依法妥善解决。这次会议讲话稿送他征求意见时,他又作了一段批示:“农村土地确权过程当中,有的地方与土地经营权流转相结合,效果也不错,条件具备的乡村都可以借鉴。”这些批示对做好这项工作都有重要指导意义。省里还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我和润田同志抓这项工作,召开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农业厅等6部门工作意见。各市党委、政府都及时召开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普遍成立了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党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了组织领导,落实了工作责任。各试点县、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是工作措施扎实有力。省农业厅等省直部门制定了《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等指导性文件,编印了《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关法律政策问题解答》和《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资料汇编》,下发各地学习把握。召开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培训会议,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省委农工办对有关重大政策问题作了深入研究;省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国土部门主动提供国土“二调”成果资料,积极配合农业部门搞好土地测绘工作;省财政厅积极研究经费支持方案,向财政部争取经费支持,对工作经费给予了安排;省档案局提前介入,做好归档准备工作;省法制办认真研究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后来又增加了省金融办,他们也积极开展工作。各市、县普遍研究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组织了精干的工作班子,进村入户,摸底调查,做好法律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工作。8月20日,我到广饶县李鹊镇李西村,调查了解前段试点的工作情况,国土资源厅的有关专家详细介绍了土地测绘工作。感到大家都很认真,抓得都很实。

三是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按照沂南会议的部署,从4月份开始,全省17个市全部开展了试点工作,首轮共安排试点县(市、区)112个,占县(市、区)总数的84.8%;试点乡镇(街道)412个,占总数的23%;试点村(居)5685个,占总数的7%。目前,首轮试点工作接近尾声,青岛、潍坊、临沂、东营等市将进行大面积试点工作。莱芜市这项工作抓得比较早,已经基本完成。

四是颁证成果开始显现。各地坚持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与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相结合,在发挥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上挖掘潜力、寻求突破,取得了初步成效。通过确权登记颁证,明确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财产属性和法律地位,巩固完善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使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更加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完成确权登记颁证的地方,解决了农民承包土地面积不准、四至不清、地证不符等问题,为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创造了条件。有的已经开始以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房屋所有权“三权一房”向金融机构抵押贷款,扩大了农民贷款抵押物范围。

在肯定前段工作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有的地方对确权登记颁证的认识还不到位。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对工作任务、目标要求、工作规程把握不准、理解不透,思想上还不够积极主动。二是工作进展不够平衡。有的市工作推进力度很大,许多地方农民群众盼望土地早日确权,但有的县乡积极性不高,行动迟缓,有的至今还没有开展试点。三是对相关政策和具体工作研究得不透。有的同志对国家政策法规研究的不深不透,对农村实际情况掌握的不全面,存有模糊认识、畏难情绪,有的对农民提出的现实问题缺少解答和积极回应。在土地测绘等技术性工作上探索不够,办法单一,跟不上扩大试点工作的需要。对如何充分利用国土资源“二调”资料成果、避免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缺乏认真深入地研究,还没有形成简便易行、规范有效的做法。四是工作经费落实不够。有的地方仅安排了少量的试点工作经费。对以上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搞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对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都提出了明确要求。7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时,对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交易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好好研究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者之间的关系,土地流转要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基本农田和粮食安全,要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李克强总理对农村改革高度重视,在今年国务院第七次常务会议上讲到,农村产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与城镇化、现代农业密切相关,强调要保护好农民的合法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这些要求,为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我省是农业大省,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权益尤为重要。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加深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一要深刻认识搞好确权颁证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任务,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客观要求,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必然选择,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二要深刻认识当前确权颁证工作的形势,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有针对性地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再宣传、再动员、再部署,切实解决重视不够、等待观望、畏难发愁等问题。三要深刻认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党委、政府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部署,是对集体所有制实现形式、农村财产制度、城乡关系的一次重大创新。而不能仅仅看作是农业部门的事情,更不能看作是丈量土地面积、发个登记证书、进行产权记录的普通业务工作。各级党政领导同志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亲自主持研究、亲自安排部署、亲自调度指挥,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确保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二、明确指导原则和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

总的要求是,在认真总结第一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到今年年底前,所有县(市、区)都要开展试点。第一批已经搞完的,可以扩大试点。确权颁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法律要求严、社会影响大,事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落实,涉及每个农户的切身利益。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准确把握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使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群众的检验。

一是正确把握确权登记颁证的工作原则。我省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意见中,明确指出了必须坚持的五个原则,即:坚持尊重历史、正视现实;坚持依法办事、规范有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协商;坚持先行试点、逐步推开;坚持积极稳妥、不留后患。由于农村土地承包时间跨度长、各地情况不一、问题相当复杂,必须严格按照这些原则和要求,做过细的工作,确保不出偏差、不留后患。

二是坚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的要求。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是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现有土地承包关系是在首轮承包基础上,通过二轮延包和后续完善逐步形成的,虽然不同程度地存在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档案不全等问题,但得到了广大农民认可,经过了法律确认。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进一步完善,而不是改变现有承包关系。因此,必须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做到“三不变,一严禁”,即:原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农户承包地块不变;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起止年限不变;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的土地,不能和农民争利。

三是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开展工作。确权登记颁证是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要使这项工作能够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必须严格依据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开展工作,这也是顺利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根本保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省里编写了《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关法律政策问题解答》,作了详细解释,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各地要认真研究《农村土地承包法》、《山东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认真领会《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关法律政策问题解答》,提高依法按政策开展这项工作的能力,确保各项工作在法律框架下进行,确保确权颁证的成果合法有效。

四是创新完善具体工作规程和实施办法。在前段的试点工作中,各地从实际出发,创造了许多切实可行、群众满意的工作方法,要对这些好做法、好经验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完善。如临沂市将8步工作法整合为6步工作法,使每一步工作更加衔接和协调。关于土地经营权权属调查测绘,省领导小组研究,由国土资源厅和农业厅在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一个专家组,进行技术指导,专家们针对农村基础条件、技术力量、财力状况的不同,推荐了3种土地测绘办法。在试点当中,有的聘请专业测绘队伍进行测量,但是大面积这样搞成本比较高。根据中央六部门2号文件精神,要以“二调”成果资料为基础,以已经签订的承包合同和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勘测。对确有较大误差且农民群众要求实测的,也要以“二调”成果资料为基础,采取科学简便的方式测量查实。首要的是群众认可,并做到尽可能准确。我省98.7%的集体土地已经确权登记,每个村的土地都可以出1∶5000的卫星遥感影像图片,可以放大到1∶1000或1∶2000。我们提倡,基础条件好的村,可以采用图解法,经农户指认地块进行绘图,个别有误差的,可以培训人员进行实测。通过这次确权颁证工作,农业部门要建设信息管理系统,从现在开始就要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培训,可以与国土部门合作,共建共享,切不可简单化,切不可认为交给专业公司干就不用管了。树清省长也提出,测量过于复杂可能难以在面上推广,需要探索简单易行的办法,重点是让农民群众认可。因此,在群众认可的基础上,要尽可能选择简便、高效、节约的办法,切实把好事办好。

五是积极稳妥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我省第一轮土地承包已经30多年,从1998年开始第二轮延包也有十几年了,这期间,有的地方出现土地被征用、被调换;有的地方原来的土地承包程序不完备,农民之间存在土地纠纷;有的已经离开农村,想回来参与主张土地权利。对这些问题,一定要认真对待,深入分析。要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理的原则,依法妥善解决。法律法规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依法依政策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妥善解决。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反应诉求。要本着先易后难的精神,条件好的村先搞,问题较多的村后搞,不要急于求成。对一些疑难问题,可依据法律和政策精神,采取民主协商、村民议决的办法进行解决。很多问题看似复杂,只要交给群众,让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解决办法就出来了,问题就会迎刃而解。要坚决避免一刀切、强迫命令、简单化,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任务

当前,我省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进入扩大试点、全面展开的关键阶段。各级各部门要突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今年年底前所有县(市、区)都开展试点工作。

(一)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要把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农村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工作保障。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定期通报情况,切实把这件大事办实、实事办好,防止因为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法律政策引发新的问题。

(二)深入搞好宣传发动。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县乡两级是关键,工作重点在县级,前沿阵地在乡村。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基层干部群众真正认识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性,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自觉、工作上到位。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村委会、村民议事会的作用,把政策交给农民群众,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搞好协作配合。党委农工办要加强政策研究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完善和改进工作措施。农业部门要组织好宣传培训,抓好方案组织实施、工作督查和信息平台建设,深入一线做好具体指导工作。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好经费保障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发挥技术设备优势,运用“二调”成果数据,帮助做好土地测绘工作。金融部门要搞好“三权一房”抵押贷款探索工作,发挥好权证的作用。法制和档案部门要及早介入,做好法律法规指导服务和相关工作资料归档管理工作,确保登记颁证合法、规范、管用。

(四)做好经费保障工作。中央明确规定确权登记颁证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在积极争取国家有关方面资金补助的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研究,提出解决经费的办法,做好各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切实解决确权登记颁证经费保障问题。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主要费用在土地测绘上,各地要根据工作规程要求,从实际情况出发,选择适宜可行的测绘方法,创新测绘方式,降低测绘成本。

(五)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要把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与深化农村改革紧密结合,鼓励和引导土地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挥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作用,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抵押贷款融资。要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压茬进行,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造,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要建立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推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合理配置,促进城乡一体化和现代农业发展。还要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土地档案管理信息化,提高土地监管智能化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有效发挥土地登记成果资料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同志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切实转变作风,深入扎实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向中央和全省广大农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土地确权会议讲话材料篇2

同志们:

关于推进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光友局长通报了情况,向阳书记提出了要求,讲的很透彻很详细很到位,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抓紧时间,认真贯彻落实。利用今天这个会议,我想针对两个方面工作再强调一下:

一、关于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是依法保障广大农民合法权益、推进城乡统筹、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是当前各级政府和国土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现在离省政府要求完成任务的时间仅有半年,所以,我们要争分夺秒,大干快上,力争按期完成。从现在到年底,我们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重点:

一要提高认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统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的重要性。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是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统一登记的重要基础和保障。通过开展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可以有效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管理,防止乱占滥用耕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大市场,加快农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要加强领导。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目前,我市各地已建立健全组织,落实了一部分经费,完成了工作试点,总结归纳出具有代表性、普遍性和全局性的问题,并根据本地实际和试点情况,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取得一定成效。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我市确权发证工作进度不快,部分地方政府主要领导重视不够,剩下的半年时间全市要完成三分之二的工作量,压力巨大,若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还将面临土地置换、整理和整村推进限批的问题。所以,从现在开始,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解决当前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支持协作,快速推进,快见实效,确保年底全部完成。

三要注重宣传。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工作,既是一次农村土地管理的全面清理过程,又是一次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过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依法维权的意识,尤其是要向农民群众讲清楚土地登记的作用和意义,争取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为土地确权和发证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如期完成。

四要落实经费。全市除少数县市外,整理大部分县市已落实了大部分或一部分经费。各地要根据工作需要,在科学合理测算相关费用支出标准的基础上,抓紧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正常开展。同时,各地要严格执行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收费规定,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巧立名目搭车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增加农民、企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要依法合规。各地要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土地使用上的各类历史遗留问题。要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宅、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等法律规定,严格执行省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对宅基地超面积的,要根据不同时期的政策和法律规定进行确认,严禁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在具体操作上,要尽可能地运用先进技术,确保登记的每一宗土地都能达到来源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标准

六要优质服务。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转变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一站式”服务。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基层国土所面向基层、深入一线、贴近群众的优势,设立服务窗口,印发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要调动基层村、组干部和农民代表的积极性,发挥他们了解情况、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和调处矛盾纠纷的关键性作用。要按照急用先办的原则,优先办理涉及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开发整理、建设用地置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以及城乡结合部的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严禁以各种名义扣留、延缓发证,损害群众权益。

土地确权会议讲话材料篇3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通政办发【20xx】29号文件精神及孙洪君县长在县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依照《边昭镇农村土地确权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我镇土地确权工作,目的是进一步统一全镇干部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我镇土地确权工作按期圆满完成。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土地确权工作的紧迫感。

土地确权工作是县政府当前天字号工作,全县各乡镇场都在紧张地组织实施。全镇上下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土地确权发证工作在解决土地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综合发挥土地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有效解决侯地农民的实际民生问题,为国家草原补偿机制的实施提供可靠的依据。我镇的土地确权工作从20xx年12月就开始组织实施,镇里成立了以我为组长的土地确权发证工作领导组织,通过年前年后几个村的土地确权工作开展情况看,农村土地确权发证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土地确权是我县历史上第一次,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对此同志们要有清醒认识,我们要站在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稳定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镇里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全面统筹和业务指导工作;各相关站办所要细化落实责任,在土地确权工作中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保证不拖全镇确权工作后腿;各村主要领导要亲临确权一线,克服困难,保证质量,按照逐一地块实拉实测的原则,使确权工作真正达到界址清楚、面积准确、权属明晰,并在5月1日前全面完成全镇土地确权工作任务,以高质量的工作成果迎接县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二、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我镇土地确权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任何一项工作的完成,都是抓落实的结果,抓不好落实,就不能如期完成预定的工作目标。为了彻底解决前段时间土地确权工作中突显出来的实际问题,镇里在五井子村后七家子社搞了土地确权工作试点,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下步在全镇各村社全面铺开。一是端正工作态度。凡是政府确定的土地确权工作任务要求,各村及站办所必须不折不扣、全力以赴地坚决完成。绝对不允许在工作中阳奉阴违。各村社从现在起,在包村干部的带领下,在镇纪委和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抽调精干力量,按照土地确权小组用GPS测出实际宗地面积,实拉实测每一块地,拉测结果填好表册,让农户签字确认。同时,土地核查工作小组负责人、具体测地人、村社干部及包村干部分别在表上签字,以便于事后出现问题追究责任。这里需强调的是填核查表时户主及分地人口均以二轮土地承包时的姓名及人口数为准,也就是以农经站提供的土地台账上相关信息为准。表册填写后公开张贴公示,便于村民监督。每社实拉实测结果与外业提供数据原则上不得超过3公顷误差,真正让每一寸土地权属明晰,面积准确、界址清楚。土地确权工作纳入村干部目标责任制考核,年末以村为单位进行单项表彰。二是村社干部要带头抓好落实。村社干部在这次土地确权工作中要积极主动,从自家的地先拉起,要不隐藏不瞒报,实拉实测结果先行公示,为村民带好头。必须绷紧工作纪律这根弦,对于在具体工作中完不成任务,出了问题的村社干部,直接追究相关责任,即使没有造成后果的也必须严肃批评教育,及时限期改正。为确保测量准确和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各村自备一个GPS,相关型号咨询土地所工作人员。

三、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我镇土地确权工作一次通过县里验收。

从现在起一个月时间内,各包村干部分别深入所包村开展土地确权实拉实测工作。各项调查工作结束后,各工作队将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并报镇领导小组初步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村集体按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六步工作法”的规定程序,召开土地确权结果通报大会,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或村民通报调查结果,接受群众审议。审议通过后,将结果公示7天,公示期提出异议的继续核实,无异议的,由村支部、村委会组织村民在确权结果上签字。镇确权工作领导小组随时到各村社督查土地确权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镇领导小组无法解决的问题,由镇领导小组拿出初步意见报县领导小组作出最终处理意见。重点说明问题:一是外业测出地面积数是准确的,它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果与村社实拉实测结果出入太大,需重新落实地块实拉实测。二是这次土地确权土地资源清查清理后,包括侯地农民情况,要如实上报县政府,至于清出土地如何处理,由县政府拿出整体想法,镇里再实事求是地研究,拿出具体意见,最终目的是,尽量使土地保持由国家或集体所有。

同志们,做好土地确权发证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各村党组织书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本村的土地确权发证工作负总责,并充分调动“三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的积极性,配合好镇土地确权工作组的工作,确保我镇土地确权工作顺利开展,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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