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分类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都是政府用于调控宏观经济的手段,两者在调控对象、执行部门等方面是不同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分类的相关文章,希望对你有帮助!!!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分类
货币政策:是指中央银行(例如中国的中国人民银行)通过价格手段(降息/加息)或者数量手段(提高/降低准备金率)调控货币供应量的政策;
财政政策:是指财政相关政府部门(如中国的财政部、发改委等)通过调节税率或者提高/降低政府开支(例如建设公共设施)等影响宏观需求或供给的政策。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区别和联系
区别:
(1)含义不同。财政政策是指政府通过对财政收入和支出总量的调节来影响总需求,使之与总供给相适应的经济政策。它包括财政收入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货币政策是指一国中央银行(货币当局)为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而对货币供应量和信贷量进行调节和控制所采取的指导方针及其相应的政策措施。其特点是通过利息率的中介,间接对宏观经济发生作用。
(2)内容不同。凡是有关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政策,如税收的变动,发行国库券,国家规定按较高的保护价收购粮食,政府的公共工程或商品与劳务的投资的多少等都属于财政政策,而和银行有关的一系列政策,如利率的调整则属于货币政策。
(3)政策的制定者不同。财政政策是由国家制定的,必须经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通过。而货币政策是由中央银行直接制定的。
联系:
(1)二者都是经济政策,都属于宏观调空的重要方式。
(2)在一般条件下,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是相互配合起作用的。由于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对经济生活的作用各有其特点,在货币政策收效不明显的严重萧条局面下,财政政策则显得比较有力,如扩大财政赤字,支持大规模的公共工程建设,本身可以吸收一部分失业人员,又可以带动相关部门的发展;在抑制经济过热方面则相反,因改变税法或采用增税等财政政策都需要时间,这就使财政政策不可能具备货币政策所具有的灵活性和及时性。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相对效力
在凯恩斯经济学中,“需求管理”是政府的主要宏观经济政策。这里主要分析在封闭经济条件下,从它们对总需求的影响角度来考察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相对效力。
(一)财政政策的效力
当政府实施扩张性财政政策时,政府需求增加将通过财政政策乘数效应使GDP增加。GDP的增加又使货币需求增加,即需要更多的货币用于交易。在储备银行不改变货币供给的情况下,利率必然上升;利率上升,一方面会抵消由于GDP增加而增加的货币需求,另一方面又会减少投资需求,从而抵消一部分政府支出或减税对GDP的刺激作用。如果投资需求对利率的敏感程度很高,利率的上升将会大量降低投资。如果货币需求对利率的敏感程度很低,那么,由于政府支出增加引起的货币需求将使利率猛增(利率敏感程度很低意味着利率必须变动很多)。①(①参见[美]R.E.霍尔和J.B.泰勒: (宏观经济学>,171页,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88。)
此外,财政支出乘数是衡量财政政策效力的一个重要指标。但是,财政支出乘数能否使财政政策的效力充分发挥出来,同样要受到上述两个因素的制约。如果投资对利率高度敏感而货币需求对利率不敏感,即使财政支出乘数很大,财政政策也无法产生强有力的效果。
与上述情况相反,当政府采取扩张性财政政策时,如果利率上升幅度不大,或扩张性财政政策对利率水平没有多大影响,那么,这种政策对投资的冲击就很小。在这种情况下,扩张性财政政策对总需求就有很强的影响力。换言之,当投资对利率不敏感而货币需求对利率高度敏感时,财政政策的效力就很强。
(二)货币政策的效力
货币政策的操作主要体现在货币供给的变化上。扩张性货币政策或松货币政策是货币供给增加;紧缩性货币政策或紧货币政策是货币供给减少。一项扩张性货币政策如果在货币供给的增加时使利率下降的幅度很大,并且对投资有很大的刺激作用,它对总需求的影响就很大。这种效果产生的条件是:第一,如果投资需求对利率的敏感程度很高,利率的下降就会使投资受到极大鼓励。第二,如果货币需求对利率的敏感程度很低,货币供给的增加使利率下降很大(利率的很小下降就足以把货币需求提高到同较高货币供给一致)。在这两个条件得到满足的情况下,货币政策对总需求的影响效力就强。
货币政策对总需求的影响效力也有弱的时候。如果投资需求对利率的敏感程度很低,利率的下降不会使投资受到很大的刺激;如果货币需求对利率的敏感程度很高,货币供给的增加并不能使利率下降很大。在这种情况下,一项扩张性的货币政策如果使利率下降较小,或对投资的影响较小,它对总需求的影响就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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