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质量和安全是一切工程的生命线,没有质量安全保证的工程没有任何意义。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1
同志们:
近期,国务院、省政府陆续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对质量安全工作作出进一步的强调部署。 1 月31 日 ,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就安全生产工作再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 要切实抓好经济运行调节和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 ; 2 月1 日 ,国务院下发紧急通知,部署全国保障房分配和工程质量专项督查;春节后上班的第二天,省政府专门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去年 12 月份,省政府办公厅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鲁政办发 [20xx]74 号)。春节前召开的全国、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也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和安排。这充分表明,各级都把涉及民生的质量安全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摆上了突出位置。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工作会议,就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一系列会议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明确任务,动员全省上下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里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负责的精神、更加得力的措施,抓好全省的质量安全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省委、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领导,历来高度重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今天夏耕副省长亲自致信,住房城乡建设部质安司曾宪新副司长亲临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对我省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具体指导,也提出了殷切希望,我们要认真学习,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刚才,会议表彰了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此,我代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祝贺!济南、青岛、淄博、烟台、诸城、新泰等 6 个单位,分别从不同侧面介绍了他们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大家学习借鉴。李兴军同志代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市签定了承诺责任书,各级都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目标责任的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上下一心,齐抓共管,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 " 以人为本、质量第一、安全发展 " 的理念,始终把质量安全作为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警钟长鸣,警示长悬,长抓不懈,不断强化法规建设、强化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强化隐患排查、强化专项治理,工程质量稳步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我省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我省百亿元产值增加值死亡率( 0.97 )列全国第二低,多次受到建设部的表扬。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连续四年被省政府评为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住房城乡建设部连续几年的质量安全大检查,都对山东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特别是对山东开展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活动,郭允冲副部长两次作出批示,肯定我们的做法,我厅在全国、全省会议上多次就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作经验交流。所有援川援疆工程做到了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快、质量好,多次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省政府以及受援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回顾近几年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肯定:
(一)领导高度重视,责任目标明确。根据省委省政府 " 质量兴省、安全发展 " 的战略部署,结合建设工作实际,各级都制定了质量兴业、安全发展规划,把工程质量安全放在突出位置,作为建设行业的头等大事来抓,一切工作围绕着质量安全,一切工作服务于质量安全,以质量求生存,以安全促发展。在政策引导、创新机制、法规制度建设、技术标准制定等方面,为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创造了良好环境。各级都把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实行一票否决 , 在全省形成了领导重视质量安全、社会关注质量安全、部门监督质量安全、企业保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法规制度,坚持政策引导。围绕着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各级普遍加快了法规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完善。省人大去年修订完善了《山东省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省厅先后出台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建筑节能审查监督暂行管理办法》、《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省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规程》、《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措施》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仅去年,省厅就出台了 11 件地方标准和规范,给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和保障。特别是,去年年底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以质量安全管理为重点,从规范建筑市场、强化建设单位责任、加强关键环节监管、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政策要求。该意见下发后,各地反响强烈,普遍认为,这是省政府多年来在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方面,内容最全面、要求最明确、措施最具体,操作性最强的政策意见,有突破、有创新,必将对今后一段时期的质量安全工作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同时,各地也结合实际,深化政策、细化措施,研究制定了一大批相应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全省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程质量安全法规制度体系,使我们的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充实监管力量,加大执法力度。近几年,国家陆续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制进行了改革。为更好地适应新的工作要求,省、市、县三级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完善监管制度,健全监管机构,充实监管力量,做到了监管渠道畅通、监管程序规范、监管工作到位。 20xx年,经过积极争取,省编办批准我厅成立了执法监察处,具体负责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执法检查工作。各市也都落实了相应的执法监督机构。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部署要求,省厅、省局组织对设区市质量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进行了考核认定,共有 14 个监督机构合格、 3 个基本合格,第一批共 575 名质量监督人员做到了持证上岗。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不间断的实施明察暗访,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施工专项行动。近两年全省建设系统累计检查在建工程 2.2 万余个,发现并消除各类隐患 7 万多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 1200 多个工程责令停工整改,查处非法违法建设项目 134 项、经济处罚 547 万元。近三年,我省对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做出行政处罚 905 起,涉及企业 747 家,罚款金额 1235.8 万元。从 20xx年开始,省里还积极组织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全省累计整改突出问题 1504 项,涉及工程 837 个,补办建设手续 287 项,补缴规费 1206 万元,经济处罚 247 万元,处理建设类企业资质 749 家,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的净化了建筑市场。
(四)强化教育培训,提升行业素质。目前,全省已累计发展建设类企业 15000 多家,从业人员近 400 万人,针对建设系统科技进步缓慢、人员素质不高的现状,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积极实施" 科教兴业、人才强业 " 战略,通过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多形式、多途径的人才培养,有效提升了全行业的科技水平和整体素质。五年间,研究推广应用科技成果 278 项,近 10 万人参加了建设类执业师的继续教育, 31.2 万人次参加了建筑业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培训, 150 万人次农民工参加了技能培训, 35 万一线操作工人通过了职业技能岗位鉴定, 1.1 万人获得行业技师称号。我省建筑业操作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规模列全国第四,技师、高级技师培训与鉴定规模列全国第二。通过多年的实践,全省初步形成了主管部门引导、行业协会组织、大学院校参与的建设教育培训体系,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提供了重要的智力保障和技术支持。
(五)狠抓薄弱环节,实施专项治理。虽然近年来我省的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情况不错,但一般事故还时有发生,住宅工程使用功能仍然存在缺陷。为扭转这种被动局面,各级针对薄弱环节,陆续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治理活动。安全管理方面,通过强化对各类园区、城乡结合部、旧村改造、招商引资和民营投资工程的整治力度,杜绝了 " 小工程、大事故 " ;通过强化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高大墙体和高处作业、管沟作业的整治力度,杜绝了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通过强化打非治违,杜绝了因违法建设导致的安全事故。质量管理方面,在确保主体结构质量的基础上,通过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四大类十二项常见通病治理率达到了 75% ;通过加强过程控制,严格重点部位、重要工序的巡查巡检,严把材料进场关,避免留下质量隐患;通过全面推行分户验收制度,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率达到 99% ,保障性住房全部实现分户验收,群众对住宅工程的满意度有了明显提高。
(六)实施精品战略,坚持典型引路。实践证明,实施精品战略,坚持典型引路是推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提升的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近年来,各级通过激励政策,积极引导广大参建主体,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和工程质量 " 争优创杯 " 活动,促进了工程的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确保了工程质量的稳步提升。去年,我省创建 111 个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 416 个省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 53 个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小区;荣获 " 鲁班奖 "9 项、 " 国优工程奖 "19 项、 "国家装饰奖 "18 项、 " 市政金杯示范工程 " 6 项,创建 " 泰山杯 " 工程 176 项(其中援川工程 34 项)、 " 装饰泰山杯 "65 项、省 " 市政金杯 " 示范工程 57 项、无质量通病示范项目 81 项。仅去年,我省荣获的 " 鲁班奖 " 就占到全国的 10% 左右,不仅为我省争得了荣誉,也对全省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回顾近几年的工作,在建设规模逐年加大,监管任务日益繁重的情况下,通过全省上下的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始终平稳向好,成绩来之不易。这主要得益于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得益于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精心指导和关怀厚爱;得益于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得益于培养造就了一支素质高、作风好、能力强、业务精的监管执法队伍。在此,我代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长期奋战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一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有清醒的认识,虽然我省的工程质量安全近年来没有出现大的问题,但质量通病和安全隐患仍然不少,一般事故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这暴漏出部分地区和企业 " 质量第一、安全至上 " 的理念树立不牢,重投资建设轻监管执法、重速度效益轻质量安全的思想长期存在,法制意识淡薄,基础工作薄弱,责任不够落实,监管不够到位,甚至有些违法建设、违规施工、违章作业现象屡禁不止。虽然各级都经常开展监督执法检查,也发现、整改了一些隐患,但到了省里、部里再组织检查,仍然会发现很多问题,有些还比较严重。这说明我们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有时候流于形式、走了过场,不够认真、不够细致、不够深入,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整改的问题没有及时督促整改,该处罚的没有严格依法处罚。对这些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加强研究,细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是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立业之本、发展之基,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信誉。当前,我省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关键时期,也是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实现转型发展的攻坚时期,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对于巩固建设事业良好发展势头、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全面深刻的分析当前工程质量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有利于我们及时采取对策,把握工作的主动。总的分析,质量安全工作既面临着机遇,也面对很多挑战,机遇和挑战并存。对我们有利的因素:一是各级政府更加重视。按照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决策部署,今后的经济社会更加注重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更加注重质量、安全和速度、效益的协调发展。这有利于各级政府增强质量安全意识,提升质量安全在地方政府整体工作布局中的位置,大大改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环境。二是政策指导更加有力。近年来,国务院颁布了《质量振兴纲要》,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省政府大力推进质量兴省战略和安全山东行动,明确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都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指导。三是人民群众更加关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和维权意识的增强,社会公众对质量安全更加关注,这从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我们做好质量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对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水平起到了促进作用。四是监管机构更加健全。结合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断整合监管资源,壮大监管力量,提升监管水平,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对这些有利因素,我们要充分把握好,运用好。对我们不利的因素:一是监管任务越来越重。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 " 十二五 " 发展规划》,到 20xx年,我省城镇化水平要达到 55% ,五年时间新建农村住房 300 万户,新增保障性住房 67 万户,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4000 万平方米,实现房地产开发投资 1.9 万亿元、建筑业总产值 5.8 万亿元,新建一大批城市供水、供气、道路桥梁、污水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设施,再加上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全面提速,工程建设量大面广,监管任务更加繁重。二是监管难度越来越大。随着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和新材料、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建设工程体量越来越大,工艺越来越复杂,标准要求越来越高,传统的监管方式和监督手段难以适应这些新的情况、新的变化。加之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物价总体水平的提高,建设工程原材料和人工费用大幅上涨,合同履约难度加大,有可能造成质量安全投入降低,带来更多的质量安全隐患,也加大了质量安全监管的难度。三是监管压力越来越大。虽然我省的质量安全形势总体比较平稳,但最近几年其他省份陆续发生楼房倒塌、桥梁垮塌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去年,在全国、全省大检查中,也发现有些工程存在履行法定程序不严格、超资质承揽工程、标准规范不落实等问题,很多隐患没有及时消除。今天不出事故,不代表明天不出事故,明天不出事故,不代表后天不出事故,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时刻不能放松警惕,时刻不能麻痹大意,压力很大。
总之,我们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处于矛盾凸显期和事故高发期,质量安全工作既要解决长期积累的深层次和结构性问题,又要应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想少走弯路、少出问题,就必须多一些分析思考,多一些调查研究,多一些政策措施,监管再严细一些,执法再严格一些、处罚再严厉一些。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坚决把思想统一到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做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把质量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激发一切可以激发的动力,完善一切可以完善的措施,持续推动工程质量安全上台阶、上水平,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质量安全环境。
三、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推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 " 以人为本、质量第一、安全发展 " 的理念,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大力实施质量兴业、安全发展战略,坚持速度、效益与质量、安全的有机统一,坚持 " 统筹兼顾、属地管理,突出预防、综合治理,依靠科技、创新管理 " 的基本原则,以保证质量、预防事故为主攻方向,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 74号文件为总抓手,加快推动法制建设和文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完善、观感质量良好,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进一步学习贯彻好省政府办公厅 74 号文件精神。为出台这个文件,省厅、省局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结合当前我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现状,做了深入的思考,反复进行修改完善,并多次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最终提请省政府办公厅颁布实施。这个文件中提到的措施和要求,如果能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那我们的工程质量安全就有了基本保障,不会出现大的问题。因此,抓好配套政策的出台,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将是我们今后一段时期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线。刚才,会上大家共同学习了省政府的意见,围绕着如何贯彻好、落实好这个意见,我们还需扎扎实实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广泛深入地组织学习。各地主管部门要组织广大监管人员和参建主体认真学、深入学、反复学,从监管部门、监督机构到企业管理层、项目管理层直至一线作业层,都要很好的学习、理解、领会,把意见的相关精神和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具体的项目上。二要研究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各地要根据省政府的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深化、细化、量化,把监管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机构和人员,切实做到责任有分工,管理有目标,检查有标准,处罚有依据,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三要加强督导检查。省厅计划5 月份对各市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度检查,各市在制定市一级配套措施的基础上,要加强对县市区和参建主体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一线。
(二)进一步加快法规制度建设。法规制度是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和保障。近期,部里正在加快推动《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的制定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修定,省里已经草拟并将于近期出台《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工作规定》、《山东省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办法》。针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建筑节能、消防环保等方面的新变化、新要求,省里还将尽快修定完善相应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今年,省厅还将组织开展村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专题调研,学习借鉴外省市的管理经验,研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体制、明确责任、堵塞漏洞。各地也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针对本地区、本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加快配套政策建设,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尽快形成规范有力的法规制度保障体系。
(三)进一步强化参建主体责任。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涉及到市场主体参建各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测机构是工程建设实施的主体,也是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的主体。当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建设主管部门承担了许多本应由企业所做的工作。拿现场来说,主管部门检查施工现场的频次甚至比企业自身检查的还要高,检查的内容比现场管理人员还要细,下发的整改通知比监理单位还要多。一些企业重市场竞争、轻现场管理,重进度效益、轻质量安全,这种本末倒置的现象必须改变。对这些单位和机构的质量安全责任,在省政府 74 号文中都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这里,我再强调几点。一要坚持建设单位第一责任人不动摇。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是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确保工程造价合理、建设工期科学、队伍公开选择、材料供应合格、资金拨付到位、竣工验收及时。二要坚持总包单位负总责不动摇。总包单位是工程建设的具体实施者,对工程质量安全负总责,必须做到统一管理、依法分包,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组织施工。三要坚持勘察设计单位的先导作用不动摇。做好勘察设计是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和前提。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做到勘察规范、设计先进、技术可行、服务到位。四要坚持监理单位的过程控制作用不动摇。建设监理是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必须做到监理人员达标到岗,监理规划科学严谨,过程控制跟踪到位,发现问题果断处置。五要坚持图审和检测制度的把关作用不动摇。图审和检测机构是工程质量安全关键节点的把关者,必须做到坚持原则,独立公正,严格标准,所有的结论必须科学准确,不留后患。
(四)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质量安全工作要想取得实效,必须下大力气,严查、细纠、重罚。一要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按照《建筑法》的要求,凡是投资 30 万以上、建筑面积 300 平方米 以上、建筑结构 3 层以上的工程,不论建设区域在城在乡,不论投资性质姓公姓私,不论参建单位是本地的还是外地的,不论管辖权限在市里还是在县里,必须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督范围,确保事事有人管,责任有人负,不留盲区,不留空白。二要改进监管方式。通过实施网格化管理,实行分片包干、确保责任到人;通过实施差异化管理,对重大项目、重要基础设施、成片住宅小区等重点工程,以及开发区工程、城乡结合部工程、低资质企业承包的工程,要和一般性工程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严加防范,抓两头、促中间。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措施不得力、整改不彻底、隐患不消除、处罚不到位的,不撤牌、不销号。三要强化市场与现场的两场联动。加快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把现场的管理状况与市场竞争挂钩,以现场带市场,以市场促现场,要让广大市场主体充分认识到,今天的现场行为直接影响到明天的市场份额,明天的市场份额取决于今天的现场行为,努力营造 " 守信受益、失信受损 " 的良好氛围。四要严格执法。在监督执法过程中,既要热情服务,又要严格执法,不讲情面,敢于碰硬。对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罚的处罚,该通报的通报,情节严重的坚决清出建筑市场,要让违法失信者付出沉重代价,感受切肤之痛。
(五)进一步提高行业素质。从全省情况看,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高层次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短缺,特别是一线作业人员应知应会掌握不够,是制约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原因。眼下,加快科技进步,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素质,已成为主管部门、市场主体的当务之急、重中之重。下一步,我们应当把工作的重点放在科技攻关,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多途径、多层次、多形式的人才培养等方面。要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完善激励政策,逐步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以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为依托、以市场主体为推广应用终端,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质量安全技术创新体系。广大建设类企业,要积极寻求与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的校企联合,通过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方式,加快培养质量安全管理专业人才和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关键岗位的教育培训,培训考核内容要贴近实际,注重操作,力求实效。在这里,我还要重点强调一下劳务队伍的培训问题。实践证明,再好的技术、再好的设备、再好的工艺,都离不开一线工人的具体操作。下一步,要把农民工培训作为保障质量安全的基础性工作,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工程和工友创业行动。施工企业要广泛开展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活动,以质量安全知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现场培训。要采取师傅带徒弟、工学交替等方式,重点培训对质量安全有直接影响的工种,突出培训农民工骨干,提高一人、带动一批、促进一片,推动农民工加快向产业技术工人转变。
(六)进一步深化专项活动。集中开展专项活动,对于解决工程质量安全中的具体问题,带动质量安全总体水平的提升,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些好的做法,还要继续坚持。一要深化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专项活动。通病问题虽然不影响结构安全,但对使用功能有很大影响,直接关系到群众的日常生活。去年,省厅部署对 " 四大类、十二项 " 质量通病进行专项治理,通过各级主管部门的广泛发动、参建主体的积极参与和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年是专项治理的第二年,要在去年的基础上,治理率提高到 90% ,任务仍十分艰巨。各级监督机构要继续把通病治理作为实体监督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广先进城市和示范工程好的做法,监督参建单位认真落实各项治理措施,确保这项民心工程更加深入民心、深得民心。二要深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今年是省政府确定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每个季度要部署开展一次重点行动。每次行动要结合季节特点,做到重点突出、措施具体,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考核、有成效。要认真研究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班组、进现场活动,加强 " 遵章作业、规范操作、自我防护 " 的能力,逐步形成具有行业特色的、大家共同信守的安全文化,为建筑施工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群众基础。三要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按照中央的要求,对违背建设程序、规避监管、转包违法分包、违反强制性标准等影响到工程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要毫不留情,坚决予以打击。要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以儆效尤。四要深化 " 安全月 " 和 " 质量月 " 活动。按照惯例,每年的 6 月、 9 月都要分别组织开展安全、质量专题活动。今年的安全月、质量月,要进一步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扩大影响,努力营造人人关注质量、人人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切实很好地发挥以月促年的效果。五要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去年,省里印发了《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各地要按照方案中分解的年度目标,积极组织实施,尽快实现市场行为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场容场貌秩序化,确保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六要深化 " 创先争优 " 活动。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落实优质优价政策,鼓励更多的企业、更多的工程,争创 " 鲁班奖 " 、 " 泰山杯 "、 " 市政金杯 " 、 " 安全文明工地 " 等奖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七)突出抓好保障房和村镇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住房是最大的民生问题,加强保障性住房的质量安全管理是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年国家下达我省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是 30.51 万套,各级都要针对现阶段保障性住房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实际,充分调动和利用管理资源,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质量的监督管理,着力提高质量精细度、用户满意度和社会信誉度。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调整充实监督力量,指派得力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实行重点监控。对已建成交工的保障房,要全面落实分户验收制度,对竣工验收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工程实体质量和使用功能存在明显缺陷,以及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一律不得交付使用;要严格执行永久性标识牌制度,落实参建主体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与保障房相比,村镇工程建设量大面广,而且比较分散,监管力量薄弱。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把限额以上的村镇工程纳入监管范围,统筹安排监管力量,把有限的监管资源向一线倾斜,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切实避免 " 小工程、大事故 " 。
(八)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去年底,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 [20xx]46 号),随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贯彻落实的通知(建科 [20xx]16 号),对建设工程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立即组织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学习、准确理解和把握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各项要求。对于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重点是严格执行《民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从材料、工艺、构造等环节,提高外墙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和工程质量。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重点是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和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加强施工现场和建筑保温材料的监督管理。各类节能保温工程,要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按规定设置防火隔离带和保护层。既有公共建筑在营业、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作业期间,要撤离居住人员。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组织领导问题。质量安全是一把手工程。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级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责任,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及时掌握本地区、本行业工程质量安全状况。分管负责同志要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深入基层,调度情况,组织检查,解决问题。各职能部门、监督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齐抓共管,严格把关。各级主管部门要积极为监督机构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要在机构、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给予积极的支持和关心。
同志们,质量安全是工程建设永恒的主题,是建设工程的生命线,做好新形势下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相信,只要我们全省上下团结一心、奋发向上、埋头苦干,就一定能够推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再创新佳绩,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 " 十八大 " 和省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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