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三严三实第三专题研讨优秀发言稿
“三严三实”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党员干部关于三严三实第三专题研讨优秀发言稿3篇,希望对你有帮助。
党员干部三严三实第三专题研讨优秀发言稿篇1
“三严三实”讲修身律己、做人做事,不是从普通人的修身标准对干部提出的要求,而是继承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修身之道,以当代公民修养为基础,以党员党性修养为核心,坚持公民素养、官德修养和党性修养相结合。做人修身需要正确对待自己,谋事创业需要正确对待集体,用权律己需要正确对待党和人民。这既蕴含了中国传统智慧,又凝结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三严三实”突出了共产党的党性修养
无论何时何地,中国共产党党员都要牢记党员意识和党章意识,坚持义务先于权利、责任重于权力、组织高于个人、团结高于争论。这些要求,比公民的修身要求要高。有的人却认为,责任多、权力小,权责不对等,不符合权力运行的现代化、科学化和高效化;组织上把因私出国出境护照统一收缴代为保管,限制了公民的人身权利,等等。这些认识误区,是在用西方观念衡量共产党人的党性观,用公民权利衡量党员义务,把党员标准混同于群众标准。
在法律中,公民权利在前、义务在后,而在我党的党章中,党员义务在前、党员权利在后,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公民止于法律底线,但党员不能仅止于法律底线,而要止于崇高,至少止于党纪。就是说,党性修养要严于公民素养,党纪要严于国法。因为共产党员不是一般的公民,而是公民中的先进分子。所以,“三严三实”在文化层面集中表现为党性,在制度层面集中表现为党纪,在实践层面集中表现为党风。党员干部不仅要用做人的标准衡量自己,而且要用党性标准要求自己,在面临公与私、国与家、义与利的取舍时能够作出正确的选择、高尚的选择。这不仅是党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共产党人的根本素养。
“三严三实”彰显了共产党的党纪特色
纪律治党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党建的鲜明特色。践行“三严三实”,不仅要靠自律,而且也要靠他律,是自律、纪律、法律的统一,德治、纪治、法治的统一。中国历史上有礼治和法度,近代有德治和法制,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建党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突出了纪治,把纪律治党放在突出位置。德治是高地,纪治是中轴,法治是底线。纪治标准比法治要求高,比德治境界低,上承德治,下接法治。领导干部带头守纪、严格执纪,以党纪弥补德治和法治的不足,为德治提供保障机制,为法治保驾护航,从而不断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毛泽东同志在总结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经验时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有纪律的,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武装的,采取自我批评方法的,联系人民群众的党”。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三严三实”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关口前移,把关口由法律前移到党纪,并逐步由党纪前移到党性和理想信念。党性抓“总开关”,党纪抓“分开关”,让纪律严起来,防小病成大患,防小贪变大腐。一句话,守住了党性高地,就守住了党规党纪;守住了党规党纪,就守住了法律底线。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就是要求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注意细节、小节,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无愧于党,无愧于心,无愧于人民。
“三严三实”强化了共产党的问责落实
践行“三严三实”,重在“严”字当头,贵在“实”处着地,要责任在肩。严,核心在于党性严于个性,纪律严于法律,既解决为而不廉、为而不正问题,又解决廉而不为、廉而不洁问题。实,根本在于实事求是、求真务实,防止抓而不紧、落而不实、实而不久。责,关键在于用权担责、严厉问责、终身追责,不搞情有可原、下不为例、法不责众。一些党员干部出现问题,和党组织没有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很大关系。
问责首先表现在严以用权,权责统一,用权必担责。权力意味着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负责人”是我们党内的一个常用称谓,其基本含义是既担负业务职责,又担负管党职责;既担负应有的工作职责,又担负失误的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委担负主体责任,纪委担负监督责任,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责任不落实的,要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启动“一岗双责”的同时,还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出事干部必须倒查一级,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追究发生问题背后是否存在监管不到位、腐败和用人失察等方面的原因,让落实责任成为常态。
问责突出表现在集体问责,终身追责。防止塌方式腐败、区域性腐败和系统性集体腐败,一项重要举措在于打破“法不责众”的观念,不仅追责到人,而且追责到组织,对一级党组织实行集体问责。对个别上级党组织公然违反政治纪律,袒护包庇甚至纵容下级组织腐败的现象,必须坚决整顿,严厉问责。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破坏者,对食品药品出现重大事故者,对干部插手干预司法活动者,对重大腐败问题负有直接责任者,实施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不受领导干部职务变化和任职期限的限制,不论涉及哪一级干部,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形成转岗不是避风港、退休不是保险箱、出逃没有护身符的政治态势,让干部为而有畏、为而有廉、廉而有洁,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党员干部三严三实第三专题研讨优秀发言稿篇2
习近平同志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的提出,标明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应遵循的基本价值尺度,指明了共产党人应不懈追寻的价值目标,明确了领导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的建设理论。它蕴含着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即理论与实践的辩证统一;内在自律与外在约束的辩证统一;行动指南与工作方法的辩证统一;时代内涵与传统文化的辩证统一。
理论与实践的辩证统一
“三严三实”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继承与弘扬,也是当前开展党建活动的新实践。“三严三实”体现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过程中党建理论的新拓展,也是对当前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的反思与批判。
“三严三实”中的“严”与“实”这两个维度体现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当前党建实践活动的辩证统一。“严”是我们党的核心价值、独特优势和优良传统。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从严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其要求我们必须落实从严治党的责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使从严治党的具体要求,提升为全面从严治党,并纳入治国理政的总体框架,这是我们党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实践创新理论的科学总结。“实”蕴含的是我们党“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的思想路线;包含的是求真务实、尊重实践、注重实效的工作方法。“严”和“实”体现的是“理论与实践的辩证统一”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它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思考问题、部署工作,尊重客观规律,平时注重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实际,努力使我们作出的每一个决策、采取的每一项措施都符合实际、合乎规律、切实管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这要求高校的党员干部要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从学校实际出发,用心谋事,顶层设计学校发展战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守大学本位,坚持在教书育人中、管理育人中、服务育人中抓细抓小,深入推进学风教风校风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内在自律与外在约束的辩证统一
“三严三实”既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内在的自律修养,同时又提出了领导干部谋事、创业与做人的外在行为准则。一方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与严以律己这“三严”体现了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内在约束。严以修身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内在的道德修养,提高自身内在的道德境界,并通过内在的道德修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价值目标。严以用权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应将国家法律、法规与制度以及党的纪律牢记在脑、内化于心,对人民群众所赋予的权力心存敬畏。严以律己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应慎独慎微,在各个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规制自身的行为与言语。另一方面,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和做人要实这“三实”体现了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外在规制。谋事要实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谋划事业的时候,使自身制定出来的方针、政策、规章和制度等切合现实情况,能够解决实际面临的问题。同时,这些方针、政策、规章和制度等只有立足于现实,着眼于人民群众利益,才能得到基层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与支持,才能脚踏实地、落地生根。创业要实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开创事业的时候,应着眼于解决当前人民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解决社会面临的突出矛盾。同时要求真抓实干,敢于担当,创造经得起历史与实践检验的业绩。做人要实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诚信对人,实在做人。要求兑现对上下级和人民群众的承诺,在生活与工作中踏踏实实,不欺上瞒下,飞扬跋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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