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建房屋租赁合同

发布时间:2017-02-14 17:37

租赁合同一旦有效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租赁双方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违约一方须承担法律责任。对于公建房屋租赁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建房屋租赁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公建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位置

所租赁房屋位于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 该房屋租赁期为 日止。

2. 用途: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办公使用。

3. 租赁期间乙方享有大厦其他业主同等权利。

4.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若甲方在合同期内擅自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反之乙方也同样承担相同的责任。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可向乙方索赔经济损失。

(1). 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

(2).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3). 乙方拖欠房屋租金累计10天的。

(4). 乙方改变房屋用途或存放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的。

第三条 租金及缴纳期限

1. 该房屋年租金总额为 整)。

2. 本房屋租金缴纳方式为年缴纳租金,乙方于签定合同之日起一次性缴纳1年租金,并缴纳 元( 整)作为房屋押金,租赁期满后如无任何物品损坏,水电费及相关费用结清后给予返还(多退少补)。

第四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 所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及物品的自然损坏或其他属于甲方修缮范围的,甲方负责维修。乙方如发现房屋损坏应及时报修,甲方应尽快修复。因乙方过错造

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及物品的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

2. 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和物品等,不得私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3. 甲方进行租赁房屋大修或改造时,须提前20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当配合。在租赁期限内房屋大修或改造后原租赁关系不变。

第五条 免责条件

房屋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造成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水电费由乙方缴纳,甲方负责物业费及采暖费。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高新园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协议未到期或因乙方违约导致提前解决协议,甲方对乙方的风险抵押金不予返还并可进行经济索赔。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条款或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建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二

出租方(甲方):xxxx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xx号,使用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属于公租房。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住宅,乙方租赁后作为住房使用,乙方不得用于其他,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四条 房屋改善及相关安全要求

1、甲方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装修、装饰不得损坏房屋承重的墙、柱、楼板等影响房屋安全的结构,装修、装饰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或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解除合同,装修、装饰部分归甲方所有,甲方对乙方不作任何补偿。 乙方不能私拉乱接线路影响房屋的整体外观。

2、乙方在房屋交付时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或不具备正常、安全、合理使用条件的,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及时消除隐患或修复,以满足正常、安全、合同使用目的。

3、乙方应按照各类家具、水电煤气设备、管线、仪表、物品的使用方法,并规范操作。掌握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和逃生基本知识。在使用房屋期间,应注意观察房屋及屋内外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在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4、乙方应对承租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设备、物品进行合理且妥善的照管,因乙方照管/保管不力或不正当使用,致使承租房屋毁损、灭失、甲方提供的各类物品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在承租房屋内严禁存放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炉等明火设备。

6、乙方须遵守安全用电等相关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煤气接口及荷载相匹配。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电水壶、电水杯、伪劣接线板电器等违规电器,违反规定按甲方有关制度处置。乙方的电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7、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

8、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和政策,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这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容留传销人员;吸毒或容留他人吸毒;走私或贩卖毒品;卖淫、组织卖淫或强迫他人卖淫、容留卖淫人员;赌博或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为犯罪嫌疑人或罪犯提供庇护;从事危害国家或国防安全的间谍活动;迷信活动、传播邪教及其他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9、乙方应当遵守甲方规定和文明规范,具体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善意与邻里相处;不大声喧哗、不制造噪音或影响他人安定居住的声响;爱护区域内的公共财产或共有部分,如不破坏共用设施、不准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不恶意占用或堵塞通道、不任意涂画等;爱护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如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等;按照公共财产或共有部分的性质合理使用该等部位;不非法设置影响校容和美观的广告、横幅等。

10、乙方对承租房屋不享有处分权。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租房屋及属于甲方所有的家具、水电煤气设备、管线、仪表及其他物品。乙方不得为承租房屋设定抵押或为前述家具、电器煤气设备、管线、仪表及其他物品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负担。

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房屋内外的水、电、煤气仪表及管线。甲方同意迁移的,双方应当严格遵照有关机关的规定及要求,迁移后的仪表及管线应符合安全规范。

12、乙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应当注意自己的不当行为可能对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如乙方不得在阳台、窗台上搁置、悬挂易坠落的物品;不得高空抛物等。

13、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自杀、相约自杀或因自己原因造成他人自杀。

14、不得进行其他未在上述规定中的会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不得配置有安全隐患的设施。

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经发现将被处于罚款;造成事故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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