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关于清正廉洁演讲稿

发布时间:2017-03-11 16:11

“廉洁”二字值千金。古往今来,有多少务实为民的清官廉吏为千千万万百姓所传颂。无论社会怎样发展,清正廉洁永远是时代的要求,勤政廉政永远是人民的企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领导关于清正廉洁的演讲稿3篇,希望能够帮到你。

领导关于清正廉洁演讲稿

领导关于清正廉洁演讲稿篇1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朋友们:

大家好!

我叫XXX,很高兴能够在这秋高气爽的季节里和大家探讨“清正廉洁、争先创优”这个话题,我的演讲题目是《以廉为镜正己身,以勤为舟传美德》。

游路尽头处,顾盼浏览中,有多少清正廉洁、务实开拓的清官受到人民的爱戴;踱来荡去间,趋退俯仰时,有多少克己奉公、刚正严明的廉吏得到百姓的褒扬。碾去岁月的尘埃,追忆先贤的伟绩,他们的光辉形象铸成了永恒的民族灵魂,他们的雄伟英姿构成了坚贞的中华脊梁。

“清如秋菊何妨瘦,廉似梅花不畏寒”,无论历史如何变迁,无论时代怎样发展,廉洁永是时代的需要,正气永远是人民的期盼。

古时如春秋时宋国执政大臣子罕的“不贪为宝”,三国时吴国广西郁林太守陆绩的“压船廉石”,南北朝时的中书通事舍人顾协的“棒打赂者”,东汉杨震“天知,地知,我知,你知,何谓无知”的“深夜拒金”,宋朝赵卞出任成都转运使时随身携带的“一琴一鹤”,宋时在朝中身居要职的刘温臾的“厚谢婉拒”,明朝于谦入京城时的“两袖清风”,清代直隶巡抚于成龙的“立檄拒礼”……无不折射出古代廉吏洁身自好的高尚节操。

滔滔的黄河奔涌不息,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弹指间我们已跨入一个崭新的时代,在我们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征程中,清廉勤政、亲民爱民是我们战胜艰难险阻、完成历史使命、实现民族发展的一条主线。一代又一代的共产党员始终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信条,清清白白做人,明明白白当官,他们廉洁奉公的浩然正气,在历史的长河中熠熠生辉。党的好儿子、好干部孔繁森,人民的好公仆、好书记郑培民,还有焦裕禄、牛玉儒、汪洋湖等等,这一个个响亮的名字,已成为时代的号角,召唤着任长霞、龙清秀等一个个优秀的党员干部在清政廉政的道路上前仆后继,他们严于律己的崇高品德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后人。

“无欲则刚,刚则能强,强则能直,直则能勇,刚强直勇,你就会一身正气;无欲则公,公则能正,正则能廉,廉则能明,公正廉明,你就会两袖清风”。这不仅是时代赋予我们广大干部的光荣使命,更是对我们的殷切期盼。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把廉洁作为一面镜子,时刻提醒着自己,照耀着自己,抵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两袖清风、一身正气。要把廉洁勤政作为传颂美德的方舟,传颂廉洁勤政为民的党员风范,铸就清廉务实的党员铮骨,培育出刚健峻拔的民族品格,塑造出自信、自谦、自律的廉洁精神。

太阳熊熊燃烧,因为它选择了辉煌!梅花凌寒怒放,因为它选择了坚强!大山直插苍穹,因为它选择了刚毅!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曲精心铺就的乐章,这乐章的主旋律是高贵或低贱,是幸福或痛苦,全在于我们自己的选择。愿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坚定不移地选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主旋律,让生命的乐章轰轰烈烈、可歌可泣、流传千古!

领导关于清正廉洁演讲稿篇2

各位领导,同道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遵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玄色的,由于它在犯罪人眼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由于它在无辜者眼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实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热和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牢牢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由于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远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须的。”

遵纪遵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遵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大”还有相当一段间隔。固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遵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固然间隔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看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往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预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往遵守。”苏格拉底终极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以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遵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遵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遵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往法式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社会,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国家主席的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夸大“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在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终极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反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假如当初多一点遵纪遵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遵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遵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正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尽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尽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尽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领导关于清正廉洁演讲稿篇3

各位尊敬的领导及同志们:

大家好!

我是来自贵阳管理所的一名员工,今天我要演讲的题目是《坚持廉洁自律共铸国企辉煌》。

“廉洁”二字值千金。古往今来,有多少务实为民的清官廉吏为千千万万百姓所传颂。一代清官包公、于谦、海瑞的故事热映荧屏,久演不衰;人民的好公仆焦裕禄、牛玉儒、任长霞的事迹家喻户晓,震撼人心。是的,无论社会怎样发展,廉洁自律永远是时代的要求,勤政廉政永远是人民的企盼。

今天,在党的领导下,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蓬勃发展,人民过着幸福的新生活。但是,我们不能忘记,如果没有先辈们抛头颅、洒热血的牺牲,就没有现在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新中国;如果没有建设者们艰苦卓绝的探索和大公无私的奉献,就没有今日坚固的共和国大厦。我们更不能忘记,美好的明天需要我们共同去描绘,光辉的未来需要我们共同去开创。作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我们应该始终保持廉洁自律,坚决抵制一切腐败现象。然而,在现实社会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音符:有人在金钱美色的重重诱惑中倒了下去,有人在香风毒雾的熏染中迷失了方向,一个个腐败大案相继浮出水面,一个个贪官纷纷落马,这一次又一次地给我们敲响了廉洁自律的警钟。

陈希同、马向东等国家官员的贪污腐败,让我们憎恨和愤怒,一些曾经对国家和人民有过贡献的领导干部,他们的堕落,更让我们叹惜:他们位高权重,到底缺的是什么?其实,古往今来贪腐者从不缺钱,缺的是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缺的是浩然正气;缺的是廉、耻之心。

古语云: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成”与“败”都是由自身决定的。腐败分子的落马,说到底就是由他们自身的原因所导致的。他们败就败在不能守住心灵的底线,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最终毁了自己,给国家造成损失,给家庭带来悲剧。到那时候,痛哭流涕,悔之晚矣!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生活水平还不够富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还需要我们为之拼搏。因此,奢靡、奢侈、奢华之风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道路上的巨大障碍,都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科学发展的严重阻力。如果不能彻底消灭这些不正之风,加强廉政建设,一切宏伟蓝图都将难以实现。

也许有人会认为,反腐倡廉是政府机关和执法部门的事。我们只是一家国有企业,反腐倡廉有必要提到这么高的位置吗?殊不知,我们国有企业同样肩负着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任。一些企业管理者由于严重贪污贿赂,致使许多豆腐渣工程吞噬了无数鲜活的生命,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重大损失。因此,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同样需要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对企业领导人员来说,廉洁从政是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对企业员工来说,廉洁从业则是必须具备的良好素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厦,离不开我们每个行业、每个部门、每个公民的共同努力。我们虽然身处企业,但是社会的发展与腾飞,同样需要我们每一个员工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勤奋工作。

今年初,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特别是在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历史关头,更是高度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近年来,中央纪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文件,为我们企业营造了一个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这次市国资委举办“廉洁从业大家谈”的演讲比赛,更是一场及时雨,这让我们在重温那些清正廉洁楷模的先进事迹、感受心灵震撼的同时,也认真地反思自己的一言一行,使我们在人生道路和工作岗位上走得更加踏实、更加稳健!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实践证明,要始终保持廉洁自律,我们每个人,特别是领导干部,就必须从细微之处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在思想上,我们要始终保持淡泊明志、知足常乐的良好心态,“欲望不能膨胀,行为不能妄为”;要经得住各种诱惑,顶得住任何清苦,耐得住一切寂寞。工作向上看,生活向下比;要正确地行使手中的权力,真正把手中的权力用来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企业服务,为广大员工和人民服务。这样,我们就能专心致志、奋发向上,把自己的全部热情投入到企业的发展建设中。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如果我们以“廉”为镜,那么我们就能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万里长城。只要我们认真贯彻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执行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完善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大力营造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谐安定的创业氛围。那么,我们就一定能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心同德、奋力拼搏,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新明天、铸就国有企业新辉煌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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