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村民森林防火的一封信
森林护我家,防火靠大家;情系一片绿,心防一把火。村民朋友有责任和义务保护森林资源,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下面小编整理了致村民森林防火一封信,欢迎阅读。
致村民森林防火一封信篇一
全体隆宫乡村民:
隆宫乡山林资源十分丰富,拥有山林面积7.9万亩,是森林防火重区地点之一。清明期间,林内可燃物多、野外用火多、上坟烧香烧纸多,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期,更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森林是生命摇篮、地球之肺,火灾是森林杀手、森林天敌,森林资源是我们大家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也是我们大家的共同责任,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保护绿色家园,让我们携起手来,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1、身在绿海中,防火记心中,冬春草木干,防火要当先。充分认识山火的危害,树立防火靠你靠我靠大家,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牢记“谁烧山、谁坐牢”血的教训。
2、防火重在防人,管住火源是关键,一颗烟头能毁掉千顷林海,半柱香火可烧光万亩绿源。95%以上的森林火警、火灾都是人为造成的,着火原因有乱扔烟头、燃放鞭炮、烧田埂、上坟烧纸、小孩进山玩火等。因此,希望各农户强化火源管理,倡导文明祭祖,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人和小孩的监管,进山不要乱扔烟头,让火源远离森林。小心用火,造福子孙;用火不慎,遗憾终生。
3、群策群防,森林防火有力量,严查严管,森林安全有保障;森林护我家,防火靠大家;情系一片绿,心防一把火。
让我们共同努力,植树造林奔小康,森林防火保安康!
隆宫乡人民政府
2016年3月31日
致村民森林防火一封信篇二
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
森林不仅能为我们提供木材和林副产品,而且还能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对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村环境、建设“生态罗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森林火灾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危害,也会给我们的生产生活环境带来严重破坏,一旦引发森林火灾,必将害人害已,殃及乡邻。
如今,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来临,按习俗上山扫墓祭祖的人日益增多,春耕生产日益频繁,野外用火和生产性用火交织在一起,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提醒大家务必做到:
一、不准烧稻草、烧田埂草等生产性违章用火;
二、扫墓时不烧纸钱,不燃放鞭炮,改为献花、植树等文明祭祖;
三、要严密监视痴呆、精神病人等弱势群体的野外活动;
四、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以便及时组织扑救,注意安全;
五、在森林火灾扑救中,要高度重视安全,不让老、弱、病、残、幼者参加扑火。
我们相信,只要农民朋友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我乡的森林防火工作就一定能做得更好,广大的农民朋友就能安居乐业,我们的家园就一定会更加秀美。
罗坊乡人民政府
罗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
XXXX.X.X
致村民森林防火一封信篇三
广大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
为加强对我乡森林资源的保护,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请农民朋友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各项规定:
一是要按照村规民约,搞好护林联防;
二是进入林区不带火种;
三是在重点防火期内,尤其是清明、冬至、春节期间,停止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包括炼山、烧田埂、野外烧饭、点香烧纸、燃放鞭炮等,倡导以鲜花等形式文明祭祖;
四是加强对痴、呆、傻人员的监护,防止他们引火烧山;
五是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拨打2450018电话向乡政府报告,以便及时组织扑灭森林火灾;
六是在森林火灾扑救中,应确保安全第一,不要让老、弱、妇、幼、病、残者参加扑火,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七是发现每起野外非法用火,对当事人或监护人罚款2000-5000元;对引发森林火灾的,将由公安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XX
XXXX.X.X
致村民森林防火的一封信的评论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