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住房公积金贷款新郑有哪些变化

发布时间:2016-11-12 15:22

问:最近想购买一套商品房,听说贷款政策有所调整,贷款限额及条件有变化吗?

答:经我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二届六次全会通过,11月1日,《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及优化服务流程的通知》出台,关于委托贷款方面的政策有如下调整:

一是贷款最高限额提至50万元。

此前,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为40万元,政策调整后,夫妻双方均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在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贷款最高限额提高至50万元。

二是贷款条件大幅放宽。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有1次住房贷款并已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贷款利率执行央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利率。父母为未婚子女购买首套住房公积金的,在不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前提下,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执行央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利率。

三是办理贷款更加便捷。

在省内其他市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来常德购房,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向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本级贷款审批权下放至直属管理部,区县市贷款审批权下放到区县市管理部,将贷款业务办理时间由18个工作日提速至15个工作日,贷款资金到账时间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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