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落户材料:买房落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17-04-30 17:05
青岛新落户政策出来了,如果想在青岛安家落户安家,首先要了解房子、区域、户口之间的关系很有必要,快看看下面内容。
购房落户政策:黄岛及红岛
在黄岛区(含开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并有稳定经济收入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的子女或成年的未婚子女,可申请在本市购房落户。
落户黄岛区的人员登记常住户口需满5年以上,在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和红岛经济区等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将户口迁入到其合法固定住所。
买房落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购房落户政策: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
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申请在购房地落户。
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的人员,并在城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80㎡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同样符合落户条件。
购房落户资料
购房者本人的户口薄
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户籍证明
购房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及商品房备案证明需附合同内
市房管局开具的房屋信息摘要
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全款需提供
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按揭买房者提供还款证明需连续6个月还款记录的证明
《门牌号证明》
填写《入户申请表》
产权证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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