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日关系问题

发布时间:2017-03-01 17:58

中日关系是指中国和日本两个国家之间的关系,包括对历史上中日关系的记载、中华民国政府退守台湾前、和对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之双边外交关系的论述。下面是关于一些中日关系的谈论

浅谈中日关系问题篇一

对于中日关系这点我一直都表示无奈。

很多人认为我是喜欢日本所以总是替日本说话。实际上不是这样。很多时候人只是为了知道真相。所以听到日本从未道过谦时会多问一句:是这样么? 在听见友人用粗俗的语言攻击日本的时候多问一句:这样好吗? 在听说中国人在日本不受尊重时多问一句:真的是这样的么? 之所以去问。并不是因为挺日本人。而是因为不敢相信这种如此极端幼稚的做法,会出现在现代人身上,会出现在同样受过现代教育的日本人身上。

很多事情是不可以被忘记的,也不需要被忘记。比如说南京大屠杀的惨案。

可是记住不代表永久的仇恨。不代表永久得不接受,不代表永久的排斥。有一个日本的青少年在作文中写道:那一次大战发生时,我还没出生。为什么现在的我,却要背负起我没有做过的罪恶呢? 看到这句话心里颤动了一下。不代表国家,仅仅代表个人,我被他的话感染了,感到深深地痛苦和无奈。是啊,为什么呢?

很多人都一直认为日本从来没有向中国道过谦。这一点一直以来我都是不相信的。因为我知道,在这个时代里,并没有几个政治家是真正的笨蛋。会不知道日本的战争是不应该的,是错误的。我相信日本政府也是明白的。那么,为什么要拜靖国神社?为什么? 很多同学都在强烈谴责日本的时候,我看到了曾经是抗日先锋的李敖先生的文章,心里很不是滋味。

浅谈中日关系问题篇二

我认为在如何对待中日关系这个问题上面,落实到我们当代大学生身上,就是一个如何做的问题。正确对待中日关系是个大命题,对于普通民众尤其是还未有进入社会的大学生来说,要为发展中日关系作出什么大的成就或重要的决策并不太可能。但是我们可以从小事做起,来影响我们旁边的人。

首先就是在态度上理智地看待中日关系和日本这个国家,只有思想上端正了,行为才可能正确。查看中日两国古代友好交往和近代兵戎相见的历史,都很好地说明了中日“和则两利,斗则两败”这一亘古不变的道理。目前,不论从双边关系,还是从亚太地区和世界的全局来看,改善中日友好关系,适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有利于亚太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其次是作为当代大学生,首要任务是完善自我,强化专业才能,以便于将来在自己的岗位上能有更为出色的工作成绩,我们是未来中国社会的工作主体,如果每个人都能够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国家的生产力水平便会得到提高,两个国家的外交,只有在综合国力不相上下的前提下才能做到基本平等,而作为普通个体的我们,这便是我们能对中日关系发展作出的最现实的贡献。

同时,在日常的学习和交流中,我们要以宣扬中华文化为己任,不盲从外来文化,努力完善作为一个中国人的个人素质,以恰当的态度对待正常的中日的民间交流,如果有能力和机会,尽自己的力量为中日的民间交流作一份贡献。

以上就是我在经过一些认真思考后所谈的对于如何正确看待和发展中日关系的问题。也许思考的并不成熟,但我想应该也存在一定的参考意义。

浅谈中日关系问题篇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

中日两国是一衣带水的邻邦,有着悠久的传统友好的历史。两国人民切望结束迄今存在于两国间的不正常状态。战争状态的结束,中日邦交的正常化,两国人民这种愿望的实现,将揭开两国关系史上新的一页。

日本方面痛感日本国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的责任,表示深刻的反省。日本方面重申站在充分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提出的“复交三原则”的立场上,谋求实现日中邦交正化这一见解。中国方面对此表示欢迎。

中日两国尽管社会制度不同,应该而且可以建立和平友好关系。两国邦交正常化,发展两国的睦邻友好关系,是符合两国人民利益的,也是对缓和亚洲紧张局势和维护世界和平的贡献。

(一)自本声明公布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之间迄今为止的不正常状态宣告结束。

(二)日本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决定自一九七二年九月二十九日起建立外交关系。两国政府决定,按照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在各自的首都为对方大使馆的建立和履行职务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并尽快互换大使。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同意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各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根据上述原则和联合国宪章的原则,两国政府确认,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

(七)中日邦交正常化,不是针对第三国的。两国任何一方都不应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谋求霸权,每一方都反对任何其他国家或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为了巩固和发展两国间的和平友好关系,同意进行以缔结和平友好条约为目的的谈判。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为进一步发展两国间的关系和扩大人员往来,根据需要并考虑到已有的民间协定,同意进行以缔结贸易、航海、航空、渔业等协定为目的的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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