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融资的特征
如何高效地进行大型工程项目的融资风险管理至今为止依然是工程项目管理领域的一个重点研究问题,并且由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中小型项目已经无法满足人们和社会的需求。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工程项目融资的特征,希望能帮到你。
工程项目融资的特征
(1)项目导向
主要是依赖于项目的现金流量和资产而不是依赖于项目的投资者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是项目融资的第一个特点。项目融资,顾名思义,就是以项目为主体安排的融资,贷款者在项目融资中的注意力主要放在项目的贷款期间能够产生多少现金流量用于贷款,贷款的数量、融资成本的高低以及融资结构的设计都是与项目的预期现金流量和资产价值直接联系在一起的。
由于项目导向,有些对于投资者很难借到的资金则可以利用项目来安排,有些投资者很难得到的担保条件则可以通过组织项目融资来实现。进一步,由于项目导向,项目融资的贷款期限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需要和项目的经济生命周期阿里安排设计,可以做到比一般商业贷款期限长,近几年的实例表明,有的项目贷款期限可以长达20年之久。
(2)有限追索
有限追索是项目融资的第二个特点。追索是指在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债务时贷款人要求以抵押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偿还债务的权力。在某种意义上,贷款人对项目借款人的追索形式和程度是区分融资是属于项目融资还是属于传统形式融资的重要标志。对于后者,贷款人为项目借款人提供的是完全追索形式的贷款,即贷款人更主要依赖的是自身的资信情况,而不是项目本身;而前者,作为有限追索的项目融资,贷款人可以在贷款的某个特定阶段(例如项目的建设期和试生产期)对项目借款人实行追索,或者在一个规定的范围内(这种范围包括金额和形式的限制)对项目借款人实行追索,除此之外,无论项目出现任何问题,贷款人均不能追索到项目借款人除该项目资产、现金流量以及所承担的义务之外的任何形式的财产。
有限追索的极端是“无追索”,即融资百分之百地依赖于项目的经济强度,在融资的任何阶段,贷款人均不能追索到项目借款人除项目之外的资产。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是很难获得这样的融资结构的。
(3)风险分担
为了实现项目融资的有限追索,对于与项目有关的各种风险要素,需要以某种形式在项目投资者(借款人)、与项目开发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其他参与者和贷款人之间进行分担。一个成功的项目融资应该是在项目中没有任何一方单独承担起全部项目债务的风险责任,这一点构成了项目融资的第三个特点。在组织项目融资的过程中,项目借款人应该学会如何去识别和分析项目的各种风险因素,确定自己、贷款人以及其他参与者所能承受风险的最大能力及可能性,充分利用与项目有关的一切可以利用的优势,最后设计出对投资者具有最低追索的融资结构。 考试吧
一般来说,风险分担是通过出具各种保证书或做出承诺来实现的。保证书是项目融资的生命线,因为项目公司的负债率都很高,保证书可以报财务风险转移到一个或多个对项目有兴趣但又不想直接参与经营或直接提供资金的第三方。
保证人主要有两大类:业主保证人和第三方保证人。当项目公司是某个公司的子公司时,项目公司的母公司是项目建成后的业主,贷款方一般都要求母公司提供保证书。当项目公司无母公司,或母公司及发起方其他成员不想充当保证人,可以请他们以外的第三方充当保证人。可以充当保证人的主要有五类人:材料或设备供应商、销售商、项目建成后的产品或服务的用户、承包商和对项目感兴趣的政府机构。
(4)融资成本较高
与传统的融资方式比较,项目融资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也是其第四个特点,是相对筹资成本较高,组织融资所需要的时间较长。
项目融资涉及面广,结构复杂,需要做好大量有关风险分担、税收结构、资产抵押等一系列技术性的工作,筹资文件比一般公司融资要多处几倍,需要几十个甚至上百个法律文件才能解决问题,这就使得组织项目融资花费的时间要长一些。
而项目融资的大量前期工作和有限追索性质,导致融资的成本要比传统融资方式高。融资成本包括融资的前期费用和利息两个主要组成部分。
项目融资的主要种类
一、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无追索权(No-recourse)的项目融资
无追索的项目融资也称为纯粹的项目融资,在这种融资方式下,贷款的还本付息完全依靠项目的经营效益。同时,贷款银行为保障自身的利益必须从该项目拥有的资产取得物权担保。如果该项目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建成或经营失败,其资产或收益不足以清偿全部的贷款时,贷款银行无权向该项目的主办人追索。
无追索权项目融资在操作规则上具有以下特点:
1、项目贷款人对项目发起人的其他项目资产没有任何要求权,只能依靠该项目的现金流量偿还。
2、项目发起人利用该项目产生的现金流量的能力是项目融资的信用基础。
3、当项目风险的分配不被项目贷款人所接受时,由第三方当事人提供信用担保将是十分必要的。
4、该项目融资一般建立在可预见的政治与法律环境和稳定的市场环境基础之上。
二、有限追索权项目的融资
有限追索权(Limited-recourse)项目的融资
除了以贷款项目的经营收益作为还款来源和取得物权担保外,贷款银行还要求有项目实体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贷款行有权向第三方担保人追索。但担保人承担债务的责任,以他们各自提供的担保金额为限,所以称为有限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的有限追索性
1、时间的有限性
即一般在项目的建设开发阶段,贷款人有权对项目发起人进行完全追索,而通过“商业完工”标准测试后,项目进入正常运营阶段时,贷款可能就变成无追索性的了。
2、金额的有限性
如果项目在经营阶段不能产生足额的现金流量,其差额部分可以向项目发起人进行追索。
3、对象的有限性
贷款人一般只能追索到项目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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