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发布时间:2017-03-28 23:08

2017年海口市买房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海口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希望对您有帮助。

海口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如下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海口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海口市已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详情如下:

海口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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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海口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指南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热点解读

贷款材料

1、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3、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4、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6、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贷款流程

1、借款人到直属局申请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所需资料一次性告知。

2、借款人向直属局提交资料。

3、直属局审批。

4、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担保合同。

5、办理抵(质)押手续。

6、由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7、贷后管理。

新政策贷款费用规定(已实施)

改革前:公积金贷款相关收费主要集中在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据了解,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最高可达8‰。

现行中:取消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

贷款额度及利率

新政贷款额度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海口市商品房和单位集资建房每笔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其他市县不超过30万元;二手房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县(市)政府所在镇建造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为20万元;其他乡镇建造自住住房贷款额度最高为10万元;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10万元。

现行中:职工最高可申请公积金贷款70万元。

贷款额度:

1、在海口市购买商品房的职工,夫妻双方均在本省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至70万元;

2、在海口市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夫妻双方均在本省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

3、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夫妻双方均在本省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10万元调整至30万元。

贷款利率:

海口公积金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

贷款偿还

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分期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可以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还款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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