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群体事件的心理学分析论文
从心理学视角对网络群体性事件进行分析,可以探索其成因,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对策,更好地处理类似事件,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网络群体事件的心理学分析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网络群体事件的心理学分析论文篇一
《网络群体事件的心理学分析》
【摘 要】毫无疑问,网络已经占据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因而网络群体性事件也随之出现。社会转型带来的矛盾冲突以及网民构成群体的特殊性,使网络群体性事件变得更为复杂。因此,从心理学视角对网络群体性事件进行分析,可以探索其成因,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对策,更好地处理类似事件,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关键词】网络群体事件;社会心理;群体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产业发展迅速,已经占领人们的日常生活。但是,由于我国对网络舆论的法律监管不到位,网络谣言、跟风等不良行为也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同时,网络以其匿名性、传播扩散迅速等特点,为群体性事件提供了新的表现形式,从而使群体性事件变得更加复杂。
一、网络性群体事件的心理学因素分析
(一)普遍性因素
1.群体形成的基本心理因素
当前我国互联网发展迅速,随着即时通讯工具、微博等新兴事物的出现,网络已经成为信息交流传播最广泛最迅速的方式。网络以其信息传播的迅速性以及庞大的覆盖面,可以短时间内将全国各地的大量网民联系在一起,一旦出现偶然事件,就有了共同的目标,网络群体便形成了。此外,网络的匿名性进一步推动了群体中原有的责任扩散效应。在网络群体中,网民会认为自己的行为责任归于群体,个人不会因不当行为承担群体应该承担的后果,以至于导致网民行为的偏激化,使得个体在群体盲目的正义感的支配下,发泄自己内心的不满和怨气,在从众的旗号下行为不断趋向极端,陷入群体无意识状态,最终造成网络群体性事件。
2.群体情绪的传染
群体中,个体都不再是孤立的,而是群体中相互关联的个体因此,每种情感和行动都具有传染性,其程度足以使个人随时准备着为集体利益贡献一切。群体的传染性,能在短时间内使群体情感迅速达成一致,思想意识的倾向会立刻成为既定事实。正是由于传染,使群体之中的个体不可避免的产生从众心理。网络使原本分散在各地的网民在某种程度上聚合在一起,形成一种特殊的大型开放群体,群体产生的情绪在内部反复震荡传播,造成更大范围的传染。
3.群体意见领袖的作用
领袖是群体存在必不可少的一种需求。群体对领袖的需求是群体存在必不可少的一种需求,是一种本能的期待和愿望。
对于网络群体来说,这样的领袖就是意见领袖。意见领袖虽然只占社会成员的小部分,但他们却占有了大部分的社会资源。意见领袖作为社会的强势群体,有其独特的信息渠道、专业知识、沟通方式,在公共事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舆论的强势群体,他们的言论可接受性更强,甚至可以影响主流思想。实际上,群体对于领袖的要求也非常简单:或是充满活力,能够领导别人、指引群体行为方向的人;或是能够持续保持意志力,影响群体行为的人。在很多时候,群体中极端的人很容易成为意见领袖。因为,极端人物本身的强大意志力,情绪的传染扩大,都会使他们的发声越来越响亮,而理智的声音则在声讨声中湮没。
习惯上,群体只接受夸张的形象化的内容,而不会接受理智的说教。
(二)特殊性因素
网络性群体事件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网络性群体的构成与一般群体性事件中的主体构成不同,有着自身鲜明的特色。
1.网民社会地位相对弱势
网民的学历、收入以及职业等存在比较明显的弱势特征。统计数据告诉我们,网民群体中的大部分成员处于弱势群体的地位。由于我国的民意表达机制存在渠道少、不通畅等问题,使得社会弱势群体表达诉求的成本高、收效难,自然而然地就会选择门槛较低的网络表达。实际上,传统媒体更多的处于官方的影响之下。相比而言,网民通过互联网表达更像是一种与社会优势阶层争夺话语权的过程。他们通过参与推动网络群体性事件,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宣泄和表达。然而,这种心理下,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批以制造“眼球效应”为己任的炒作者,以此获得关注和影响力。
2.网民年龄结构的年轻化
青年和青少年是我国网民的主力军。因此,青年和青少年的特有心理特点对于网络群体性事件起着重要作用。青年和青少年为主体的网民群体,由于其生理、心理成长的阶段性特征以及学校生活环境的相对封闭性,使其对网络的依赖较其它年龄段网民更为密切,从而使其在网络群体性事件中产生极强的好奇感,进而持续关注,引起冲动并通过各种哄转疯传等方式彰显自身存在。当前,青年和青少年面临的各种压力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青年和青少年选择在网络传播中宣泄情绪,寻求关注。青少年的情绪、行为的自我控制能力尚未成熟,恰恰又缺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及家长的全程管理。因此,青年和青少年网民更容易使其言行在网络群体性事件中表现出情绪化、极端化趋势。
二、化解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对策建议
网络群体性事件,影响因素复杂多样。正确处理网络群体性事件,需要各方力量配合默契。基于心理学视角,应当注重从影响群体心理的角度出发,探索化解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对策建议。
(一)畅通诉求通道,疏导民意表达
只有民意表达机制通畅,降低民意表达成本,民众才会选择合理合法方式表达,而不是参与网络性群体事件。网络民意表达已经成为非常重要的舆论来源,有着相当深厚的群众基础。目前,我国常见的网络管理仍然是简单的屏蔽敏感词。这种单纯的禁止,不但难以化解问题,反而更容易激发人们探究的兴趣。政府真正需要做的不是堵而是疏。实际上,在信息化如此发达的时代,想要堵住网络民意的表达是不可能的。因此,必须充分利用网络表达这一重要的渠道,建立合法的官方网络民意表达渠道,通过建立适当的意见筛选机制,形成一套完备的“意见—处理—回复”的民意表达流程,鼓励更多的网民通过合法的官方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减少采用不合理方式表达的可能性。
(二)培养意见领袖,调节舆论方向
意见领袖的力量相当强大,政府应当有意识地培养网络舆论领袖。当舆论趋向极端化时,意见领袖能够作为一股矫正的力量,调节舆论方向。当前,有一些政府雇佣的网络评论员,他们负责在网络上发表有利于政府的评论。因为他们的很多评论单调乏味,歌功颂德,完全不被网民们接受。由于他们是按条数计费,即五毛钱一条,因而被网友讥讽为“五毛党”。我们需要培养的是能够为大众接受的融入网民中的意见领袖。这样的意见领袖,不能采用“五毛党”那种单调的歌功颂德,而要采用形象化的吸引群体目光的语言,这样才能真正融入群体。最重要的一点,他的官方身份不能太过鲜明,否则将很难取得更多网民的信任。
(三)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处置端倪
应当建立专业的网络观察员制度,及时发现舆情变化走向,分析对策,快速应对。担任网络观察员的人员,应当是具有专业水平的管理人员。网络实际上是一种模拟的现实世界,许多元素都是源自于现实,而最终都将从虚拟回到现实,即现实——虚拟——现实。因此,网络观察员的作用更多的是协助政府更快更高效地进行决策,应对突发事件。当一个政府能够及时准确的处理好突发的群体性事件,其公信力也会增加。要解决我国面临的诸多社会问题,处理诸多社会矛盾,政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四)普及网络知识,扫除领导“网盲”
作为政府的领导阶层,其年龄往往在三四十岁以上,而这一部分人群的网络普及率并不高。因此,相当一部分的领导干部并没有对网络引起足够的重视。这种状况,显然与当今时代的发展需求格格不入。只有当一个政府的领导做到知网、用网、管网,真正重视网络的力量,才能做到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因此,作为领导者首要的是加强对网络的理解和认识。只有这样,才能从容应对当前的种种网络形势,更好的参与决策,更有效地化解网络群体性事件。
总之,尽管网络是虚拟的,但网络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的影响却是现实的。各级政府都要重视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研究,以便更好地解决现实问题,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作者简介:刘彬(1992—),男,山东青岛人,现为南京政治学院上海校区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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