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公告范文3篇

发布时间:2017-06-14 21:21

公告,是指政府、团体对重大事件当众正式公布或者公开宣告,宣布。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公安局公告,供大家参考!

公安局公告范文一

为依法履行职能,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市公安局于近期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现已打掉以毛志龙、杨建峰、腾方龙等为首的犯罪团伙,执行逮捕20人,采取其他刑事强制措施8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为使涉案犯罪分子依法得到应有惩处,希望受到侵害的群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举证,并请知情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公安机关承诺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574-88645456或13396617525

联系人:童警官、缪警官

公安局公告范文二

近期,我市不少市民的微信朋友圈流传小男孩被割肾,外地人到我市专偷小孩、抢小孩、割小孩器官,城区丁家洲一老人嫖娼死亡的假消息,经市公安局核查,以上微信内容均不属实,纯属谣言。

公安机关将对制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人员依法打击。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千万不要轻信和传播网络谣言。

特此公告

丰城市公安局

2016年3月3日

公安局公告范文三

根据公安部、山西省公安厅的部署,吕梁市公安局于12月6日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全国公安系统优秀单位和优秀人民警察评选活动。在全市公安机关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考核研究,拟向公安部、省公安厅推荐柳林县公安局为“全国优秀公安局”;孝义市公安局崇文派出所、中阳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为“全国公安系统优秀基层单位”;吕梁市离石区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副主任滕芸(女)、汾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指导员孙玉峰、兴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高凯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候选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公安机关表彰奖励工作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2016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月27日。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函等形式向吕梁市公安局政治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和地址,以示负责。

联系电话:0358-8310017、8310051(工作日每天8:30-17:00)

联系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建设北街25号

邮 编:033000

吕梁市公安局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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