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5-13 09:57

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福建省工作报告,欢迎阅读!

福建省工作报告篇1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福建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工作回顾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支持福建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福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亲临福建考察指导,殷切希望我们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中央作出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家各部位支持力度前所未有,福建发展迎来新的历史机遇。过去的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取得新成效。初步统计,全省生产总值24055.76亿元,增长9.9%;公共财政总收入3828亿元、增长11.6%,地方公共财政收入2362.29亿元、增长1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8449.48亿元,增长18.8%;外贸出口1134.6亿美元,增长6.6%;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71.1亿美元,增长6.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9%;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22元,增长9%;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50元,增长10.9%;城镇登记失业率3.47%;人口自然增长率7.5‰;年度节能减排任务预计可以完成。

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和成效是:

(一)全力以赴稳增长。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及时出台支持龙头企业加快发展、推动工业稳增长促转型、稳定内外贸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全省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增长15.74%,企业直接融资1404.45亿元,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注重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实施城乡基础设施“六项提升工程”,全省基础设施投资增长22.4%,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985亿元,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18公里、港口吞吐能力4000万吨、电力装机容量340万千瓦,电网电压提升至特高压等级。注重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合力布局建设大市场,搭建供需平台,促进闽货销售,积极发展消费金融和新型消费业态,信息消费增长19%,旅游总收入增长18.4%。

(二)产业加快转型升级。突出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培育形成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企业37家,预计产值超500亿元产业集群16个,其中千亿以上10个。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量突破万亿元,增长11.9%,建筑业总产值突破6600亿元、增长22.5%。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8.3%,金融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6%。海洋生产总值增长13.6%,远洋渔业产值居全国第2位。突出抓创新、抓技改、抓转化,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0.2%,技改投资增长29.5%,“两化”融合发展水平居全国第7位。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推进“数控一代”创新应用示范工程,新增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高新技术企业141家、科技企业孵化器28家,全年发明专利授权量增长16.5%。“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北斗位置服务平台、大数据产业重点园区等加快推进。第十二届“6·18”对接合同项目5273个、总投资1173亿元,“6·18”虚拟研究院和海峡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取得新成效。

(三)城乡统筹力度加大。全省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4.5%,粮食总产量667万吨。实施千个现代农业重点项目,新增设施农业29.88万亩,农作物良种覆盖率97.3%。428家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预计年销售总收入增长13.8%,带动372万户农民增收,新登记农民合作社4000家。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新增耕地11.9万亩。41个县市区纳入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加快发展,第四轮整村扶贫开发有序推进,“造福工程”改造危房5万户,农村263.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超过20万人实现减贫。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着力解决“人进城、建好城、管好城”问题。总结推广晋江城镇化经验,出台实施促进中小城市和城镇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不同层次不同主题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小城镇改革建设取得新进展。户口迁移政策进一步放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序推进,城镇化率提高到61.8%。市政设施“五千工程”完成年度任务, “点线面”攻坚、美丽乡村建设、“两违”综合治理成效明显。

(四)重点领域改革实现突破。十大领域44项年度重点改革任务扎实推进。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完成,省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公布运行,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加快建设。省级机关与所属企业及经营性资产、所办院校、干训机构脱钩工作基本完成。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运作。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起步早、力度大,新登记企业数增长71.1%。组建厦钨稀土集团,汽车、钢铁、船舶等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取得突破。推出122个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实施PPP试点项目32个,民间投资增长23.3%,民营经济占全省生产总值的67.2%。开展省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我省成为国家医改试点省份,所有县(市)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有序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增长31.5%。

(五)开放型经济水平提升。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与东盟贸易额增长3.3%,对东盟投资增长93.7%。中央同意设立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实现“三个一”通关模式全覆盖,创新贸易方式,培育出口品牌,外贸出口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推进外商投资便利化,新增世界500强投资项目11个,新批总投资千万美元以上项目350个,其中亿美元以上项目47个、增长56.7%。省级权限的境外投资项目审批全部改为备案制,核准备案对外投资额增长3倍。“双延伸”政策范围扩大,利用港澳资金增长8.3%。侨务、外事工作在创新中拓展。闽台交流合作取得新成果,闽台贸易额124.4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11.9亿美元,台湾地区银行在闽设立分行实现零的突破,经福建口岸进出的两岸人员达261万人次,第六届海峡论坛成功举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封关运作,国务院赋予的28项优惠政策全面实施,对台小额交易市场开业,台湾创业园投入运营。

(六)生态建设持续推进。以建设全国首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契机,持续加大生态省建设力度,地表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森林覆盖率保持全国首位。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实施重点减排工程,深化重点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加强主要江河源头和重要水源涵养区保护,深化重点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加强主要江河源头和重要水源涵养区保护,深化“六江两溪”水环境综合整治,实行流域保护“河长制”,12条主要河流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8.1%。全年植树造林163.9万亩,其中“四绿”工程完成68.8万亩。以小流域、坡耕地、崩岗为重点,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疗了256万亩。

(七)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完成。新增城镇就业66.1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2.4万人。城乡居民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现转移衔接,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增加到2053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提高到7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以上,医疗救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惠及88.61万人,农村低保省定标准提高到家庭年人均收入2100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12.86万套、基本建成12.13万套,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新增中小学学位7.3万个,新增公办幼儿园108所、学位3.3万个,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9.8%,建设省级高职示范专业52个、生产性实训基地15个。新增医疗机构床位8630张,薄弱学科建设得到加强,“单独两孩”政策审批发证30119本。文化惠民工程有效实施,6部作品获“五个一工程”奖,《丝海梦寻》展演获得成功。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第十五届省运动会成功举办,我省运动员创造了历届亚运会的最好成绩。妇女儿童和老龄工作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和慈善事业取得新进步。全面推行和谐征迁,强化信访积案化解和依法信访,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援藏援疆援宁工作持续推进,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双拥”工作持续深入,军政军民团结进一步巩固。

(八)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完成超标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三公”经费支出下降32.5%,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减少8.8%、下发的文件减少3.14%。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全年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838件、省政协提案945件,办结率均为100%。全年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20件,制定省政府规章17件,全面清理现行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与法院、工会互动联系机制不断完善。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开展权力运行网上公开试点。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力度加大,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推进。

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全省人民齐心协力、团结奋斗和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人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离退休老同志和社会各界人士,向中央各部门及驻闽机构、驻闽部队、武警官兵、公安民警,向关心支持福建发展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龙头企业不多,带动力不强,企业创新能力不足;二是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融资难、融资贵、用工短缺等问题突出;三是水、大气、土壤等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压力较大;四是优质教育、医疗等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五是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领域还存在不少隐患;六是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法治政府建设有待加快,一些工作人员存在精神懈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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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扎实做好2015年工作

做好今年的工作,要正确理解中央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科学研判,既要看到发展阶段转换带来的新挑战,更要看到新常态孕育的新机遇,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新福建的要求贯穿于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紧紧抓住我省发展的难得历史机遇,充分发挥独特优势和内在潜力,顺势而为,乘势而上,确保“十二五”圆满收官,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为实现福建发展新目标迈出更大步伐。

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支持福建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按照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部署,主动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深化改革开放,突出创新驱动,做大产业龙头,加强民生保障,力求好中求快,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省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长9%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左右;外贸出口增长6%,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6%;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5‰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增长9.5%,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完成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节能减排任务。

重点抓好以下九个方面工作:

(一)全力落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行动计划

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实行“一月一协调,一季一督查”,分级管理、分类推进,实现“十二五”规划项目全部开工,一批“十三五”规划项目提前实施,今年安排省重点项目490个、完成年度投资3500亿元。加强项目策划储备和动态管理,深化“三维”项目对接。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努力打造阳光工程、优质工程。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城乡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加快推进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开通合福、赣龙铁路,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710公里,实现县县通高速。加快新一轮机场建设,建成三明沙县机场。完善“两集两散两液”布局,新增港口吞吐能力2000万吨。抓好能源项目建设,新增电力装机容量200万千瓦以上。加快推进一批重大水利项目。

加强要素支撑保障。落实项目用地、用林、用海、减排总量、火工油品。建立政银企对接长效机制,争取各银行总行加大信贷规模倾斜支持力度。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积极拓展债券融资。鼓励保险公司通过投资企业股权、基金等方式参与项目建设。积极推广运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和谐征迁,努力变安置为安居。

(二)促进产业创新转型做大做强

推动工业扩量提质。实施促进工业创新转型稳定增长、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等政策,加强工业运行定向调控。把“两化”融合作为打造升级版产业的重要抓手,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重点抓好500个项目。深入实施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加大龙头企业扶持和引进力度,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抓好产业链建设工程。大礼培育新产业新业态,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投基金,推进“数控一代”创新应用示范工程,加强新能源车汽车开发和推广应用,积极发展节能环保朝阳产业,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与新医药产业。鼓励商业模式创新,推广“手拉手”活动,拓展闽货品牌分销渠道。

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深化“数字福建”建设,出台系统措施扶持互联网经济发展,加快在若干领域取得突破:一是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加强示范基地建设,引进培育一批骨干企业,打造闽货网上专业市场、行业垂直电商平台,支持电商企业向农村延伸业务,促进快递等配套产业发展。二是扶持发展物联网产业,加快在交通、环保、安全、旅游、市政等重点领域的推广应用。三是支持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推动持牌金融机构及社会经济组织发展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和众筹平台。四是推进发展面向市场的云计算、大数据和信息安全服务,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信息消费,建设智慧城市。

促进服务业大发展。深入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示范区建设,加快落实鼓励类服务用电、用水与工业同价,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范围,深化产业融资,细化专业分工,推广应用“正统网”,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水平提升。生产性服务业重点推进金融、物流、商务服务、服务外包等与实体经济在更高水平上有机融合。着力把金融业培育成为新的支柱性产业,支持在闽金融机构发展,推动设立民营银行,力争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积极稳妥发展财务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和融资租赁公司,切实防范金融危险。生活性服务业重点拓展旅游、商贸、养老健康家政、教育文体、物业服务等产业。特别要着力发展旅游业,积极引进旅游产业龙头,实施景区提升和旅游线路整合工程,推进旅游“全域化”,打响“清新福建”品牌。

提升海洋经济发展水平。大力培育海洋优势产业,促进海洋工程装备、邮轮游艇、海洋生物医药等产业规模化发展。加强渔港建设,加快远洋渔船更新改造,建设一批远洋渔业生产,冷藏和精深加工基地。推进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国家海洋局平潭海岛研究中心建设,提升海洋科技支撑能力。

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政策,推动实施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政策,支持以企业为主承担重大科技专项等创新项目,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合理配置科技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公共科技活动,加快建设提升工程技术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平台。发挥“6·18”虚拟研究院等平台作用,完善技术中介服务体系,有效促进技术成果对接和产业化。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各类标准制修订,加大品牌创建力度。深化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完善技术等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实施专利运用行动计划,推进国家专利审查协作福建分中心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三)加强特色现代农业建设

强化粮食安全保障。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加大对规模化粮食生产者扶持力度。继续抓好粮食产能区和150个粮食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建设,加大超级稻、再生稻推广力度。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抛荒山垅田复垦改造。加快大型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支持规模化粮油生产流通企业发展,搞好粮食产销衔接。

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农业。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扶持农产品转化加工,发展绿色有机农业、特色高优农业,引导园艺、畜牧、水产、林竹等向全产业链拓展,建设一批特色农业产业集中区。出台差别化扶持政策,支持山区发展特色农业。加快发展设施农业,提升“一区两园”建设水平,扶持一批投资上千万元的设施农业项目和上千亩的设施果蔬基地。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一批示范项目。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示范场建设,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示范场建设,支持“三品一标”认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大力实施种业创新和产业化工程,加强闽台种苗业合作,培育10家省级以上“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

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鼓励流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以股份合作、托管、信托等多种方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扶持发展家庭农场,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经营性服务组织,完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发展“三农”融资担保服务,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

(四)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更大进展

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再取消和下放一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优化前置审批,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加快公布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三证合一”,实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加快资源配置市场化。稳步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等确权登记发证,加强流转、抵押等方面机制建设。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推进林权联户证分发到户和流转,探索建立林木收储中心。深化港口管理体制改革,集中力量打造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实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推进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启动实施省直部门信息中心、数据中心的整合。

深化财税和企业改革。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行全口径预算,逐步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逐步减少财政对企业直接补助,通过设立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按照国家部署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加快发展民营经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社会事业、特许经营等领域,继续向民间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推进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提高发展活力和竞争力。

推进社会事业综合改革。实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实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深化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鼓励组建医疗联合体,推动形成分级诊疗制度,全省医疗机构新增床位8400张以上。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设区市统筹,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标准提高到40元。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和配送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支持建设医疗园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稳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职教集团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

(五)深化全方位开放合作

加快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坚持区内率先突破、区外积极跟进,强化试验功能。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投资贸易管理体制,营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放宽投资准入,构建对外投资促进体系。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突出对台特色,推动货物、服务和各类要素自由流动,建设两岸经济合作示范区。

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突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推进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项目、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力争突破一批带动力强的合作项目。办好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等活动。进一步做好华侨特别是新生代华侨工作,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主线提升外事贡献率。拓展“双延伸”政策范围,提高闽港闽澳联合招商、开拓市场和服务业合作成效。

优化通关环境促进对外贸易。建设福建电子口岸公共平台,实施全省统一的“单一窗口”,推进两关两检通关一体化,让通关更便利、更快捷、更便宜。完善促进外贸发展政策,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培育一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动重点出口基地转型升级,增创出口新优势。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资源进口,加快做大江阴整车进口基地。积极引进出口型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形成投资贸易相促进的新格局。

创新机制有效利用外资。推进外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制试点,完善外资项目“四个一”工作机制和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提升“9·8”投洽会投资促进服务功能,加大对世界500强、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和细分市场领先企业的引资力度。鼓励外资企业增资扩服,引导国际产业资本、投资基金参与我省企业并购重组。

(六)扎实推进以中小城市和城镇为重点的新型城镇化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行无门槛居住证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覆盖。支持开发区、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推动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实施“百万农业转移人口素质培训工程”,提升进城人员就业创业能力。

优化城镇化规划布局。推进县(市)域城乡总体规划编制,推行“多规合一”,加强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规编制,强化规划执行力。推进福州省会城市建设,加大厦漳泉同城化协调推进力度。更加注重中小城市和城镇发展,深化新型城镇化试点,抓好46个小城镇综合改革和15个镇级小城市培育试点,支持有条件的中心镇与周边乡镇连片融合发展。

加大宜居环境建设力度。延伸拓展“点线面”攻坚,提升城市“三边三节点”整治水平,实施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加快接点连线,形成协同效应,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保护,推进山体、水系保护修复。突出市政设施建设与管理,完成新一批“五千工程”。完善城市路网设施,加快建设智能交通系统,提升公交服务水平,多措并举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深化“两违”综合治理,合理利用拆后土地。实施建筑业质量和队伍“双提升”行动,落实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产城互动做强县域经济。加快实施“大城关”战略,坚持以产兴业、以城促产,大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突出抓好工业园区建设,优化园区布局,提升园区功能,完善扶持措施,培育产业发展的新载体。重点推进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一县一园区”建设,做大“一县一业一品”,打造块状经济。

坚持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完善结对帮扶,深化山海协作,加快共建产业园区发展。持续实施“造福工程”,完成5万户20万人搬迁和危房改造任务。加大对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等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研究制定加快边界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帮扶举措,深化扶贫小额信贷创新试点,加强智力和技能扶贫。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

(七)推动闽台融合发展

以产业合作为抓手推动经济融合。实施闽台产业对接升级计划,推进产业合作搭桥试点,密切与岛内工商团体的联系,大力引进台湾百大企业、行业龙头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一批重大合作项目尽快落地。推进两岸产业对接集中区建设,支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台湾青年来闽创业就业。支持在闽台资金融机构发展,推动设立闽台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和两岸合资股权投资基金。

以广泛交流为基础推动文化融合。办好第七届海峡论坛。深化闽台乡镇对接,持续开展同名村联谊和宗亲交流。加快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建设,加强祖地文化、宗教文化交流和青少年交流,开展万名台湾青少年来闽交流活动。深化闽台教育、卫生、科技、体育交流合作,打造两岸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的合作先行区。

以平潭开放开发为重点推动综合试验。用好国家赋予的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建设新兴产业区、高端服务区、宜居生活区,借鉴自由港经验,建设国际旅游岛。深化与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对接合作,推进两岸关检合作模式创新。推动两岸车辆互通。抓好城市开发建设,保护好自然生态和独特风貌,创造便利生活条件,吸引更多台胞参与平潭建设、落户平潭生活。

(八)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加大能源资源节约和减排力度。严格落实环保监管“一岗双责”,严控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发展,精心呵护山清水秀的美好家园。对各地突出的环境问题,省长一季度一督查,环保厅一季度一通报。实施一批重点节能工程和减排项目,落实差别电价、以奖代补、区域限批等政策,合理控制煤电规模。健全落后产业退出机制。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合理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地,规范土地出让行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强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积极推广节水技术和产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深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出台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深化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强化畜禽养殖、石板材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加强城市内河整治,加快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采取项目限批、摘牌等措施督促开发区全面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大气污染监控和预警体系,推进“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加强城市道路、工地、堆场等扬尘综合整治,全面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试点,集中整治重污染工矿企业和重点污染区域,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强化环境风险预警和防控,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通过综合施策,努力让人民群众喝进嘴里的、吸进肺里的、吃进胃里的都更加洁净安全。

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建设和保护。划定生态功能红线。持续推进“四绿”工程,完成植树造林150万亩。严格控制过度开山种茶种果,建立水土流失治理长效机制。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持续治理“青山挂白”。实施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加大对流域上游地区、欠发达地区的补偿力度。完善生态林公益林补偿机制,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推动实施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海洋、沙滩、湿地、无居民海岛生态保护。

(九)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民生

增强社会保障能力。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企业用工调剂和大学生回乡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新增城镇就业6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万人。继续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群众首套房、首改房等刚性住房需求,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12万套、基本建成7.5万套,推动住房保障逐步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向建设和租赁补贴并举。加强社会救助和临时救助,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大力发展社会福利、慈善和残疾人事业,保障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办好21件为民办实事项目。

提高教育文化发展水平。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面,新建改扩建100所公办幼儿园,基本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县市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校际交流力度。实施人力资源素质提升工程,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好一批应用技术大学和技能型高职院校。加强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扩大工科、医科、农林等紧缺人才培养规模。加强师德教育,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规范发展民办教育,扶持特殊教育,重视继续教育和老年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家训家风等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作用。整合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繁荣文艺创作,打造更多具有福建特色的文化精品。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做好第二轮志书和年鉴的编纂工作。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积极发展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促进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和龙头企业发展,做大文化产业和体育产业。推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办好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重视发展老年体育,充分发挥老体协作用。

强化社会治理创新。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严格按照“线路图”和“七项机制”依法处理信访事项。深化“平安福建”建设,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进一步打好“清剿火患”战役。持续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升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社区建设,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扎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深化“双拥”共建,力争连续四届所有设区市均成为全国“双拥模范城”。支持驻闽部队和武警部队训练,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加强海防工作,推进军警民联防联管联建。注重平战结合,做好人防工作。进一步做好军转安置和优抚工作,促进军政军民团结。

各位代表!

人民政府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尽心尽力对人民负责,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源自法授,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高执法效能和水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着力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简化审批、创新服务、马上就办,破除“熟人经济”“吃拿卡要”等顽症。全面推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格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加快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发挥企业家才能,支持创业、激励创新,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每个人都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强化宗旨意识,践行“三严三实”,常怀感恩之心、敬畏之心、勤勉之心,坚持反对“四风”,坚持“四下基层”,多看看老百姓的口袋、饭碗和脸色。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抓住机遇、用好政策,确保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强化效能建设,加大问责力度,整治“慵懒散拖”,认真解决“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强化廉政建设,使广大公务人员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收不送”,廉洁从政。

各位代表,时代赋予光荣使命,奋斗创造美好未来。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福建省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全省人民,把握新机遇,建设新福建,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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