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书格式

发布时间:2017-05-23 16:34

补充协议书格式指的是协议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关于在原合同补充事宜上协商一致所签订的协议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补充协议书格式的模板,欢迎参阅。

补充协议书格式篇一

合同补充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协议》(下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 鉴于:甲方和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同签署了《________________合同/协议》,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合同/协议》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合同内容补充部分:_____

其它事项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_______________合同/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_______________合同/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法定人代表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补充协议书格式篇二

工程补充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芦医庙商贸新村开发具体情况,为加快新农村建设进度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

一、补充协议如下:

1、甲方自建开发的50亩土地,现正在建设的房屋由甲方负责建设完工,剩余的未建房屋由乙方组织建设。

2、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施工图,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按甲方要求施工。

3、乙方对50亩自建内的剩余房屋分期进行施工,乙方每施工完一期,按成本价给甲方,由甲方销售给本村村民,施工完成一个月内把房款交予乙方。超过一个月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50元的价格计算总房款,并从房屋竣工起第二个月内计算利息(按一分计息)。

4、房屋竣工时间及标准

5、乙方施工成本价暂按 600 元每平方米计。

6、乙方施工完成的自建区房屋,不管甲方或乙方谁对外销售均由甲方出具相关的产权文书。

7、自建小区内的市政配套设施,由甲方负责完成。

8、如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完成甲方还没有按合同给乙方价款乙方有权对外销售价格由乙方定,产权文书由甲方出具。

9、本补充协议与甲乙双方之前签定的《 》相辅相成,如有抵触,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10、本补充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补充协议书格式篇三

施工补充协议书

甲方:鹤岗市怀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鹤岗市永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为依据,经过反复协商,对甲方开发的鸿福家园小区工程承建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现签署施工协议书。

一、 鸿福家园小区位于五指山公园南门对面,占地面积30361㎡,小区建筑物总面积118959㎡,总投入施工资金约16037.4万元,小区内的全部建筑工程,包括线路改造、厂区管网、厂区道路及小区建设等全部委托给乙方施工。

二、 根据建筑项目的不同特点,采取了一次包干,预算结算和按实际发生金额计算等不同的结算方式进行工程结算。

三、 甲方在施工前,提供准确的地面、地下、地质等资料,提供全部施工图纸及相关的手续文件。

四、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设工地代表,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各种外部事物。

五、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按图施工,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六、 乙方必须保证全部施工项目都达到合格,加强管理,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七、 乙方必须保证工期,按甲方要求及时竣工(由于甲方原因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八、 工程结算要按分项工程不同特点和单价进行结算(附表中有项目、面积、单价和金额),表中没列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结算。全部工程按实际施工面积进行决算。

九、 工程款支付: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用现金和施工材料支付给乙方,顶工程款。

十、 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签字生效,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鹤岗市怀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鹤岗市永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

20XX年5月1日

补充协议书格式的评论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