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广场场地租赁合同范本

发布时间:2017-04-30 17:12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商业广场作为市民购物休闲等活动的重要场所,在城市中不断兴起。你知道商业广场场地租赁合同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业广场场地租赁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商业广场场地租赁合同范文1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引言

甲方为的产权所有人,依法享有的租赁权、经营权和管理权。甲乙双方依照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铺位达成下列条款:

第1条 租赁商铺位置、面积及使用范围

1.1乙方租赁商铺位置为汇文路湖中路家乐福超市五楼 (铺位)。该单元的建筑面积为450平方米。

1.2乙方租赁上述场地的使用范围为经营餐饮类。若乙方改变此经营使用范围,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2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叁年,从2014年12月28日至2017年12月28日止。租赁起始日延迟的,租期相应顺延。

2.2特别约定之一:因商场整体装修等不可预见因素,上述租赁期限起止日期在执行时甲方有可能进行调整或提前终止,乙方应予以配合,如须提前终止的,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乙方即可,双方按实际租期结算。

2.3特别约定之二:由于楼层使用用途上的局限,在乙方所承租的铺面在承租期限内如果受到政府部门的干预而须另作其他用途。如发生此等情况,甲方可以随时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将返还乙方已交未租期间的租金(不计息),但不承担违约责任或任何赔偿责任。

第3条 租金、水电费

3.1 租金:承租场地的年租金总金额为:(¥),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

3.2 乙方在经营期间,包括装修时间段,产生的水费电费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缴纳

第4条 乙方的责任

4.1装修

乙方进场经营前必须按甲方经营规划及装修要求对承租场地进行装修,装修前须向甲方提交申请并附相应的装修方案、效果图,经甲方审定后方可进行。未经甲方同意进行的装修或装修效果不能达到甲方要求,或装修结果与甲方原审定的方案不符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限期拆除或修改,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拒不拆除或修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装修不得破坏甲方的房屋结构、质量、整体布局,也不得影响其他相邻租户的营业。

4.2经营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合法经营商品或服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在丽景湾商业广场内进行广告宣传;不得占用或阻碍商场公共地方如公共通道等。

4.3卫生、治安、消防

乙方应负责其承租铺面的卫生、治安、防火工作,并遵守甲方对铺面卫生、治安和防火工作的统一管理要求及规定。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致使甲方或第三者遭受损害或损失,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若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累计达3次,或造成严重后果,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已付租金余下部分用于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罚没给甲方。

第5条 使用、转租、转让

6.1 乙方应按合同第1.2条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场地,乙方不得把承租商铺的部分或全部以任何形式转为或改为他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乙方已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6.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出借、分租、转包、分包等形式)将商铺的全部或部分给第三方使用。乙方擅自许可第三方使用租赁场地的行为无效,在此期间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且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已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

第6条 及时退交承租单元(铺位)

在本合同到期或终止时,无需甲方通知或要求,乙方应立即将其所有物品搬出承租场地,把承租场地交还给甲方,包括所有固定装置和设备。这些装置和设备应与租赁开始时一样完好(自然磨损或自然损耗除外)。如乙方未及时将出租场地交还甲方,甲方有权采取清场措施,乙方所受的一切损失自负(对乙方遗留物品甲方不负责保管或赔偿);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在拖延期间而受到的一切损害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登报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及甲方因任何后继租户、或任何其他第三者由此而提出索赔所受到的一切损失。

第7条 合同的修改、续租

10.1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约定,否则无效。

10.2若乙方欲续租,应在本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续租要求。如甲方同意乙方的续租要求,双方应重新签订合同。

第8条 合同违约、终止、不可抗力

11.1出现本合同第2条须提前终止租赁的任何一种情形时,甲方须提前三十天(或者甲方接到政府通知后三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终止租赁,乙方须按甲方通知清退场地,在清退场地后十个工作日内清结所有应付款项。如乙方不配合甲方的,甲方有权强制清场,乙方损失自负。

11.2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条款,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之一,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否则违约方应在有关条款规定的时限内(最长不超出10天)采取补救措施使之符合合同要求,并应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金;如该条款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则违约方应按当年度年租金总额的5%承担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所受的损失。

11.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甲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其已付的全部履约保证金,所余租金及经营管理 服务费在清结乙方所有应付款项后无息退回。

11.4乙方严禁在本商铺违法经营,若违反,甲方有权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并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广场场地租赁合同范文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商铺的名称、位置及用途

出租方将(以下简称市场) 商铺共 平方米 个商铺租赁给承租方作为经营场地,从事 经营活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将上述商铺及商铺内的设施交付给承租方使用,到期后收回。

第三条 租金、费用标准及计收方法

1、租金及综合管理费按商铺面积计收,其它各项费用按计费商铺数计收。

2、承租方所租商铺月租金为 元/平方米。

3、公用水电费每月 元/商铺(另设水电分表的商铺按实计收水电费,未设分表的,自用水电费按出租方测算的定额标准计收)。

4、空调费按每个商铺 元/月计收。

5、广告费按每个商铺 元/年计收。

6、综合管理费按租金总额的 %计收。

7、以上收费标准在本合同期满前保持不变。

8、租金、水电费、空调费、广告费、综合管理费每合同年度分四期收取,每期三个月,承租方须在每个收费期第一个月出租方规定的期限内交清。

第四条 保证金

1、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本市场的信誉,签订本合同时,承租方须向出租方交纳保证金,标准为每个计费商铺 元,用于承租方承担可能发生的赔偿、违约责任。保证金不计息。

2、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承租方不服从管理、不接受相应的处理、拒不服从调解或不愿承担责任时,出租方有权从承租方保证金内先行支付其相应金额,支付后的保证金不足部分,承租方须从计算之日起三日内向出租方补足。未能补足的按出租方管理规定作违约处理。

(1)发生商品质量、服务纠纷且确属承租方责任的;

(2)承租方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工商、税务、物价、质检、劳动、卫生、治安、消防、计划生育、特种行业管理等法律法规的;

(3)擅自转让、转租、分租、转借、相互交换,或以其它方式改变商铺使用权的;

(4)未在出租方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的;

(5)其他违反本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

3、承租方不再承租,从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六个月,凡未出现商品质量纠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场管理规定等遗留问题,出租方在十日内将保证金退还给承租方。

第五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市场各项管理规定,并向承租方公布。对承租方的经营活动实行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并提供相关培训、协调等服务。有权对承租方违反本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做出批评教育、停业整顿、收取违约金、直至解除合同的决定。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对承租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

2、维护市场正常营业秩序,统一日常营运管理。

3、负责市场内公用设施的维护保养,保证承租方的正常使用。

4、在营业时间内有偿提供租赁商铺以外的辅助设施和服务。

5、出租方如在租赁期内对本市场内商铺的布局进行调整、改建、扩建和维修等,出租方应于改建、扩建项目实施前二十天、维修项目实施前三天,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停业期间的租金、费用免收,已交租金、费用顺延使用。

6、出租方对承租方在本合同规定的商品经营范围及品种、品牌的经营与变更具有核准权、界定具有解释权,有权对擅自更改本合同约定经营范围、品种、品牌的承租方进行检查、责令整改和处以违约金。

7、出租方对承租方在本市场内所售的商品质量有权进行监管和商品审验,并对合格的商品颁发商品审验证。

8、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按照《市场经营管理考评办法》进行考评,并依照考评结果,决定是否与承租方续签、缓签或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9、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按时提供合同约定的经营场地,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每日按月应交租金总额的 %计付。

第六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独立从事经营活动,经营责任自负。未经同意不得以出租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2、承租方有权根据自己的经营需要依法招聘、使用和辞退营业人员,但招聘的营业人员应在所属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接受出租方培训后上岗。承租方应要求上岗的营业员遵守本市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并保障营业员的合法权益。

3、承租方有权就市场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参加本公司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

4、承租方在经营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亮证亮照(含营业执照、商铺号标识、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诚信经营,履行 “玉桥市场不满意退换货”服务承诺,自觉使用国家统一标价签,规范标价,使用本市场统一的信誉卡,做好售前、售中、售后的服务。

5、承租方必须按本市场规定的营业时间经营,不得迟到早退。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停止营业(另在春节期间也必须按本市场统一安排的作息时间,按时到场营业)。

6、承租方必须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更改合同约定的经营品种、品牌,如需更改,须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核准。

7、承租方所售商品须接受出租方监督管理和商品审验,并按要求明示审验证。

8、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方《市场经营管理考评办法》的考评,并同意出租方在本合同期内按照《市场经营管理考评办法》的考评结果给予的处理意见,。

9、按时交纳合同约定的租金和各项费用。逾期须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按本期应交租金和各项费用总额的 %/天计付。

10、承租方必须妥善使用、维护租赁财物和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结构,不得擅自变更、增减和移动任何设施。商铺内的设施如人为损坏或遗失,按原价赔偿。确因营业需要,增加水电设施和改造商铺,应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图纸,征得出租方同意,办理好有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如遇出租方对商铺提出整体或局部统一装修要求,承租方须积极配合和服从。

11、承租方不得擅自转让、转租、分租、转借、相互交换或以任何方式改变商铺的使用权。如需转让商铺、委托经营须如实填写书面申请表,经出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规定相关程序,交纳有关费用后方可办理。

12、承租方必须遵守消防管理法规,配备合格的灭火器,费用自理。不得在场内吸烟并有义务劝阻消费者的吸烟行为。

13、承租方应办理在本市场内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自有商品财产综合保险。

14、承租方不得将本合同及有关证件对外进行有偿抵押或作证明身份凭证,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15、承租方有义务向出租方如实提供当期经营业绩,履行与本市场签订的各项责任书的义务。

第七条 合同的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承租方如需续租商铺,应提前两个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方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在租赁期内,如遇特殊情况,承租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在终止日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并承担违约责任,扣除相应的保证金,办理好所有退租手续后方可离场。

3、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已交租金、保证金不退。

(1)违反工商、税务、物价、劳动、卫生、治安、消防、计划生育、特种行业管理等法律法规,经书面警告及经济处罚仍不纠正的;

(2)承租方在经营活动中擅自停业,带走由本公司统一办理的营业证照、税务登记证和文件的;

(3)擅自转让、转租、分租、转借、相互交换,或以其它方式改变商铺使用权,且拒不服从本公司管理的;

(4)累计三次逾期交纳租金和各项费用或一次逾期十天以上不交租金和各项费用的;

(5)违反本公司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4、在租赁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变更但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5、不再续订合同,承租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前一周内办理完退场手续。

第八条 其它约定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若有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及本市场的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本合同鉴证机关调解,调解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所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所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出租方执二份,承租方执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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