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最新海安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征收消息

发布时间:2017-03-28 19:00

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是一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既管当前又利长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造福百姓、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海安的新举措。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海安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征收工作。

2017年最新海安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征收工作

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是一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既管当前又利长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造福百姓、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海安的新举措。

自3月26日,县委、县政府召开2016年房屋征收工作会议起。 据悉,今年我县计划实施房屋征收项目7个,分别是:黄沙岗路东侧、江海路北侧区域,人民西路南侧新园菜市场周边区域,宁海路西侧、江海路北侧区域,宁海路东侧、江海路北侧区域(A、B、C),草坝路西侧、曙光西路北侧区域,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宿舍楼区域,曙光东路棉麻小区区域,征收总户数2282户,建筑面积28.3万平方米。

其中,棉麻小区区域、黄沙岗路东侧紧靠江海路的一栋楼采取协议搬迁的方式,其他区域进行房屋征收。 “此次房屋征收工作是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住建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实施意见,也是为了改善群众的居住环境,特别是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环境。”

县住建局副局长钱义华告诉记者,此次实施了7个区域的房屋征收。这些区域大多存在基础设施配套落后、危旧房集中、交通不便、群众居住困难等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以期有效发挥政策性贷款的政策效应,提升城市形象,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根据县委、县政府计划部署,4月15日开始入户调查,5月15日前完成入户调查、房屋及土地面积的认定、调查结果公示等工作,5月31日前下达征收决定,6月底前完成入户评估,8月1日开签协议,10月1日起开始房屋拆除,12月底前全面完成本次房屋征收。

对于省海中宿舍楼区域,要加快推进速度,确保秋季开学前完成房屋拆除。结合自身实际,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我县制定出台了《房屋征收暂行办法》。从2012年以来的征收工作实际看,我县的征收政策维护了广大被征收户的利益,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为了搞好这次房屋征收,我们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房屋征收政策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在与上一轮征收政策保持总体一致的基础上,坚决维护被征收户利益。”

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张义峰透露,“一是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在修改完善房屋征收政策时,我们始终准确把握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与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及专家沟通,确保征收政策合法合规。二是充分尊重被征收户的意愿。继续实施货币补偿、产权置换两种安置方式供被征收户选择。在产权置换上,创新实施‘购房券’的办法,允许被征收户选购安置房以外的商品房,为被征收户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产权置换选择。三是切实保障被征收户的合法权益。在房屋建筑的价格评估上,采用市场价评估方式。

对按时签订合同、在规定期限搬迁腾空房屋的,采取更为优惠的奖励政策。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对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前一年内,被征收人已经购买县城区规划范围内新建商品住宅的,可以参照产权置换给予补偿。采用现房安置,减少过渡时间,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 房屋征收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错综复杂,工作难度大。

县房屋征收推进办公室副主任张自力表示,此次房屋征收将在总结上一轮房屋征收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组织管理、督查推进、考核评价机制,有效推进今年房屋征收工作。 据了解,此次房屋征收将以区域为单位成立指挥部。

由县四套班子领导挂帅,实行牵头部门负总责、责任部门包干的房屋征收责任制;对被征收户入户调查、评估、安置补偿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房屋征收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加强对征收调查、评估机构、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和打击;强化审计监督,对征收的单位房屋、改制单位房屋和营业用房的补偿必须进行审计,对一般性的征收房屋实行抽审,保证今年房屋征收工作有序开展。

任务已经明确,号角已经吹响。有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有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有广大一线征收人员的辛勤劳动,2016年房屋征收工作一定会圆满完成。

2017年最新海安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征收消息的评论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