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现场管理论文
安全现场管理能有效的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这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现场管理论文,仅供参考!
安全现场管理论文篇一
浅谈现场安全管理
摘要:建设工程由于其工种多,工期长,工序复杂,人员流动性大,立体、露天、高空、交叉作业等,导致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为高危行业,每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仅次于交通、煤矿和非煤矿山,排第三位。本文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编写。
关键词:安全 方案
随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安全监理及其责任已正式提到了监理工作任务的议事日程上来。因此,依法强化建设工程各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坚持预防为主,实现群防群治、抓好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
一、安全监理工作与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关系
安全监理工作是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安全与质量、进度、投资等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建设工程项目目标体系,它们之间的关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表现出即对立又统一;即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
安全监理是质量控制的基础。一项工程的施工质量越好,其产生的安全效应就越高;同样只有在良好的安全措施保证之下,施工人员才能较好地发挥技术水平。举例来讲,我们要求承包方在现浇楼面混凝土浇筑前提供模板支撑方案进行监理预控。在验收时检查模板的尺寸、大小、拼缝是否严密等属于质量预控,而对支撑系统、立柱稳定等的检查又是《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的保证内容,可以说质量是“本”,安全是“标”,两者密不可分。只有标本兼治,才能使工程项目达到设计标准要求。
由于目前建筑市场为买方市场,承包方为承揽到工程,只能答应其不合理要求。长时间的加班加点,造成的结果往往是人员和设备的疲劳及施工安全条件无法保证,安全事故也多发生在工作日的上、下班及加班时间内。国家规范标准中的工期是可以进行适当的压缩的,但对工期提出一个有利于安全的建议工期应当是监理工程师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中的一些难点
工程建设监理组织机构是除建设、施工单位之外的一个重要责任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理职责,是确保项目投资、进度、质量目标实现的基础性工作,也是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重要环节,如:帮助建设单位选择安全生产条件较好的施工企业,进行资质资格把关;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技术方案;施工过程监督等。
从概念上讲,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按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据有关法规和监理合同以及其他相关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的施工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即对所监理工程项目进行三控制(质量、进度、投资)、两管理(合同、信息)、一协调(对工程项目参与各方进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者与生产组织者是不一样的,按“谁组织生产,谁承担安全责任”的基本原则,现有条件下,监理单位承担施工安全责任的权力不足。
从目的来讲,工程建设监理的目的是力求使工程项目能在计划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内建成动用,监理工程师不直接进行生产活动,监理单位不是承包商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或保证人,监理工程师只能力求项目目标的实现,而不能保证,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只能承担服务责任,因此监理单位承担施工安全责任的能力不足。
三、如何做好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一)在实施监理工作之前
1、结合具体的工程项目实际,对安全监理工作进行周密的计划,并纳入《监理规划》之中。包括如何配备合格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监理人员;结合监理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制定安全监理的实施措施等。
2、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主要内容有: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制度;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安全检查制度;6)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7)现场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3、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到位,把好《施工组织设计》及各种《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查关,应从两个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第一是审查施工企业内部的编制、审批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第二是审查各种《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实质性内容是否满足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的要求。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不能在工程上实施。
4、对于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监理责任的主要责任者,所以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相应专项工程实施前,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各种《专项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二)在实施监理工作过程中
1、认真学习并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掌握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以不断提高安全监理的作业能力。监理机构应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实施安全检查工作。建议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与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下来,并形成一种监理工作制度坚持执行下去,一定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2、在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时,应掌握好尺度,逐步渐进。具体可参考以下步骤及方法:
1)监理措施的形式
(1)发出口头通知(及时以书面形式确认);(2)签发书面通知、指令;(3)召开专题监理例会;(4)签发“工程暂停令”;(5)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实施要点
各项措施可逐渐升级, 实施力度大小关系为:(5)>(4)>(3)>(2)>(1)。但是当情况危急、严重时应直接行使“签发停工令”或“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措施。
3)监理措施实施程序
(1)发出口头通知
在日常的现场巡视、检查工作中,若发现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的现象,或安全事故隐患,应首先及时口头通知施工方,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整改(事后应及时采用书面通知予以确认)。
(2)签发书面通知、指令
当“口头通知”发出后,未按期整改且无整改措施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人员)或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方实施签发书面通知、指令的措施。
(3)召开专题监理例会
当签发书面通知、指令后,仍未采取措施整改时,应当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召开专题监理例会,对书面通知、指令中的内容,结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加以强调。要求责任方说明原因,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计划整改完成的时间,同时要求责任方明确在后序工作中对类似问题的预控措施,并形成例会纪要。
(4)签发“工程暂停令”
在签发书面通知、指令或召开专题例会后,仍未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方暂时停止施工,并由总监签发“工程暂停令浙建监B2”,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暂停”的部位视工程的情况,可以是整个工程暂停,也可以是局部工程暂停。
若“工程暂停令”发出后执行效果不佳,可进一步向建设方提出:加强与施工企业管理部门协调,要求其参与执行。
(5)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可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
四、确保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是做好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前提条件之一。事故发生的原因都是多种多样的,但主要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引发的,而最终归纳起来都是由于管理失误造成的,所以安全监理应侧重于安全管理措施的实施,同时兼顾安全技术措施,即重点对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实施跟踪、监控。
安全现场管理论文篇二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摘要:核电安全管理工作历来受到党和国家、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核能事业部对落实中央提出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出明确部署,要求各项目齐心协力承担起安全生产的重大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工作,树立核电建设良好形象。核电建设中的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既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又关系到国家核能目标任务的实现。如何筑牢工程安全监管网,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力度,有效的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的确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关键字:核电、安全管理
安全工作是永恒的主题,也是核电建设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安全职责重于泰山,抓好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是核电建设过程中的重点也是最大的难点。"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宗旨,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要职责。要履行好核电建设安全管理工作,就必须不断提高安全监督管理水平。
一. 强化安全监督工作,意在创造和谐社会
为确保清洁型能源发展的安全性,我们需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监督工作。在监管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注重人员管理和安全防范;加快职能转变,建立清晰的安全责任行为和责任体系;着力研究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和问题、探索建立适应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新机制;创新安全管理和监督新方法,紧紧依靠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基础,狠抓安全防范,加强安全危险源的检查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努力创造安全和谐核电建设。
二. 抓安全教育培训,意在强化责任行为
核电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工作,是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重要的核心内容之一。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核电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工作,正确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贯彻落实核电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围绕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强化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体系建设,经常性的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效的遏制工程施工中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但随着核电建设发展更新、更高的挑战和要求,面对保持质量目标和施工进度相协调的需求,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保证工程施工安全仍将是各参建单位长期的工作重心。参建各单位的各级领导已充分认识到核电建设施工的新形势、新任务,准确把握质量安全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新挑战。特别是日本福岛核电事故给了我们核电建设者再深刻不过的警示。针对目前安全形势问题,我们按照核能事业部要求在全局核电建设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在加强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责任行为和安全机制的检查,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全面提高建设过程中安全管理水平。
三. 强化安全运行机制,意在科学化安全管理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因素,现今各施工单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法制观念淡薄,对有些安全规定的理解不深,这给安全工作提出了新课题。针对这一特点,作为安全监督部门必须强化安全科学化管理,进一步实现"三个转变",严把各个关口,着力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一是改变过去传统的安全管理模式而着眼于安全系统运行检查,着眼于在对危险源的预先识别、分析和控制上,变"事后处理"为"事先控制",这样才能防患于未然;二是检查监督向指导服务转变。
在年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中,要求各项目参建单位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完善安全隐患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基础管理,健全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台帐,明确隐患发生的项目名称、现场检查发现的隐患情况、隐患类别、整改形式、责任人等内容。通过定期经验反馈,及时掌握安全隐患情况,跟踪隐患整治结果,逐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实现施工企业安全工作的科学化管理目标。
四. 标识安全危险源,意在过程控制
对重大危险源的有效控制,需要运用重大危险源控制法识别和分析重大危险源,找出施工中事故防范的重点,掌握事故防范规律,学会运用重大危险源控制法去识别和分析重大危险源,就能在施工过程中掌握控制事故发生的主动权,所以它在生产过程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施工过程中,常见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1、物体打击。边坡作业面的滚石及物件;爆破作业中的飞石、崩块等可能发生的砸伤、碰伤等伤害; 2、高处坠落。在高处作业中,由于作业人员的失误和防护措施不到位,易发生作业人员的坠落事故;3、坍塌事故。基础开挖支撑不到位、堆弃物位置不当或边坡失稳、挡土墙或围岩突然发生变化而未相应改变施工方法等造成的塌方;4、机械伤害。机械设备在作业过程中,由于操作人员违章驾驶或机械故障未被及时排除,易发生绞、碾、碰、轧、挤等事故;5、起重伤害。在吊装作业中,由于起重设备使用不当或支撑不稳或连接物强度不够或由于人为的操作失误、指挥不当、捆绑不牢或操作人员精力不集中就很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 6、触电伤害。施工现场用电不规范,如乱拉乱接;对电闸刀、接线盒、电动机及其传输系统等无可靠的防护;非专业人员进行用电作业等极易造成安全事故; 7、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不能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用品也是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原因;8、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对所从事的作业规程似是而非、似懂非懂,容易想当然做事而发生安全事故; 9、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不按严格的规章制度搬运、使用和保管时易发生安全事故;10、施工运输车辆超速、超载、偏重导致车辆倾翻等。以上十个方面的重大危险源是施工过程中最常见的,也是重大事故隐患最突出的环节。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如果不加以认真识别并采取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就有可能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
五. 严格控制准入制度,意在源头控制
严格控制准入制度,把好安全监督关,是实现安全监督职能"三个转变"的有效措施。检查关口前移,一是严把持证上岗关,落实好安全源头关,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人员取消其任职、上岗资格,从源头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二是由事后处罚向事前预控转变。从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评价抓起,坚持制定完善的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安全诚信评价体系。在强化监督管理同时,加大违章违规处罚力度;三是适时推行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工程项目招投标,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格的考核和审查,清理安全生产不达标的单位,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六. 安全管理,永恒的主题
安全文化建设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永恒的主题。它随社会、经济发展而发展的问题,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松。安全生产关系到每一个从业人员的生命与健康,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与幸福。我们唯有以人为本,与时俱进,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安全工作各个层面,使安全文化建设从理论上实践上变为人们自觉接受的一种观念,成为安全生产的动力。大力运用各种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形成人人、事事讲安全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增强自我防范能力,牢固构筑的安全防护网,使重大危险源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才能确保核能建设事业安全、可靠,从而实现核电建设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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