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可以填写记账凭证吗
记账凭证作为会计分录的载体,是证明会计信息系统对经济业务进行账务处理的凭证。小编整理了一些出纳是否填写记账凭证,有兴趣的亲可以来阅读一下!
出纳是否填写记账凭证
(1)记账人员与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
(2)出纳人员与审批、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单位负责人与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是不相容职务,不得由一个人及其直系亲属兼任;
(4)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与本单位的出纳职务,也是不相容职务,不得由一个人及其直系亲属兼任;
(5)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也是不相容职务。
只要不在上述“不相容职位”范围内,就不违反《会计法》的相关规定。至于公司怎么安排你的工作是公司的工作安排问题了!
记账凭证的填制要求
1.除结账和更正错误,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的计算,一般以原始凭证的自然张数为准。与记账凭证中的经济业务记录有关的每一张证据,都应当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如果记账凭证中附有原始凭证汇总表,则应该把所附的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的张数一起计入附件的张数之内。但报销差旅费等的零散票券,可以粘贴在一张纸上,作为一张原始凭证。一张原始凭证如涉及到几张记账凭证的,可以将该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该主要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上该原始凭证的复印件。
2.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的分担情况等。
3.记账凭证编号的方法有多种,可以按现金收付、银行存款收付和转账业务三类分别编号,也可以按现金收入、现金支出、银行存款收入、银行存款支出和转账五类进行编号,或者将转账业务按照具体内容再分成几类编号。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业务繁简程度、人员多寡和分工情况来选择便于记账、查账、内部稽核、简单严密的编号方法。无论采用哪一种编号方法,都应该按月顺序编号,即每月都从1号编起,顺序编至月末。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或者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如1号会计事项分录需要填制三张记账凭证,就可以编成1(1/3)、1(2/3)、1(3/3)号。
4.填制记账凭证时如果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错误的,可以用红字注销法进行更正。在会计科目应用上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的情况下,也可以按正确数字同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记账凭证。发现以前年度的记账凭证有错误时,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5.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其机制记账凭证应当符合对记账凭证的一般要求,并应认真审核,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打印出来的机制记账凭证上,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者签字,以明确责任。
6.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在金额栏自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7.正确编制会计分录并保证借贷平衡。必须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经济业务的内容,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和编制会计分录,记账凭证借、贷方的金额必须相等,合计数必须计算正确。
8.摘要应与原始凭证内容一致,能正确反映经济业务的主要内容,表述简短精练。应能使阅读的人通过摘要就能了解该项经济业务的性质、特征,判断出会计分录的正确与否,一般不必再去翻阅原始凭证或询问有关人员。
9.只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收入或付出的经济业务,应以付款业务为主,只填制付款凭证,不填制收款凭证,以免重复。
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
①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按不同的经济业务类型分别填制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帐凭证;
②根据现金收、付款凭证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帐;根据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及其所附的银行结算凭证逐笔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
③根据记帐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逐笔登记各有关种明细分类帐;
④根据各种记帐凭证逐笔登记总分类帐
⑤根据对帐的具体要求,将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和各种明细分类帐定期与总分类帐相互核对;
⑥期末,根据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的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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