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交通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2017-02-15 18:10

校车交通安全问题既是社会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也是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的现实问题。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校车交通安全方面的提示,供大家参考。

校车交通安全提示

校车交通安全提示

1、驾驶校车接送学生的驾驶人,一定要小心谨慎、安全驾驶,切勿超员、超速、疲劳驾驶。

2、在校车接送学生、幼儿期间,请押车教师认真履行职责,提醒孩子不将身体探出车外,帮助孩子系好安全带,及时制止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不按规定在校车站点停靠上下学生等违法行为。

3、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请提前对车辆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部件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请勿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幼儿。

4、汽车周围存在多处视觉盲区,学生下车后,校车驾驶人在车辆起步或倒车时应注意观察,避免碰撞到刚下车的学生以及附近其他学生、儿童。

5、驾驶车辆接送学生,请选择安全地点停靠车辆,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学生依次、有序上下车辆。夜间停靠请及时开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请勿在行车道、人行横道、弯坡路段违法停车接送学生。

6、广大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注意谨慎驾驶,遇雨天泥泞道路或者行经窄桥窄路、坡道弯路、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请注意观察路况,确认安全的情况下低速通过,切忌超速、争道抢行。

校车交通管理方面

1、学校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租用具备校车许可的车辆,并与相关校车运营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校车运营企业、驾驶人、校方的各项责任;还应配备随车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

2、配备校车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3、学校应当对教师、学生及其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并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

4、随车照管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5、老师应当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学生不要乘坐超员车,不要搭乘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车辆,自觉抵制黑校车、黑车、违法超员车辆,发现违法接送学生的车辆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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