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的股票发行许可流程优化措施
你对股票发行有多少了解?股票发行是指符合条件的发行人以筹资或实施股利分配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资者或原股东发行股份或无偿提供股份的行为。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股票发行的相关法律知识。
证监会优化的股票发行许可流程
为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在不改变现行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关于发行审核程序规定的前提下,证监会采取措施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要求,以进一步体现市场化要求,方便企业,便利申请人办事。
证监会的股票发行许可流程优化措施
一、简化了见面会方式
改进审核环节中见面会的方式,由目前在反馈意见后,将发行人高管和保荐机构分批集中至发行部,当面宣讲审核程序和纪律要求的形式,简化为以书面形式将审核程序和相关要求告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的形式。
二、优化了再融资安排
优先股实施快速审核机制,减少排队等待环节;对运作规范、市场表现良好的上市公司,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取消反馈环节,可以不再要求发行人到发审会上接受询问,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三、完善了中止审核程序
调整了前期市场条件下实行的财务资料过有效期即中止审查的做法,对符合《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应中止审查的情形企业实行中止审查,财务资料过有效期的,在企业补充审计报告期间不再中止审查。同时,在财务资料允许延长一个月的有效期内,均正常安排初审会、发审会及核准发行,不再中止初审会和发审会。
四、依法处理举报事项
举报事项是审核关注的重要内容,对举报事项坚持依法核查的要求,对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影响的举报事项,在依法核查的同时,不中止相关的审核程序。
五、自主确定公众股发行比例
企业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基础上,可自主确定公众股发行比例。在坚持低价持续发行的原则下,企业可按照实际资金需求量提高拟发行的公众股比例。
六、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主确定主承销商数量
参照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做法,取消首发联合主承销商家数限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聘请主承销商。
另外,证监会还对发行审核内部工作安排作了进一步优化,如进行分组反馈,完善了诚信档案查询方式,简化了核准办文程序等,以进一步提高审核效率。接下来,证监会将以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加强和改进股票发行上市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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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发行的方式
综述
股票在上市发行前,上市公司与股票的代理发行证券商签定代理发行合同,确定股票发行的方式,明确各方面的责任。股票代理发行的方式按发行承担的风险不同,一般分为包销发行方式和代理发行方式两种。
包销发行
是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本。
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较雄厚的资金,可以预先垫支,以满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资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将其新发行的股票一次性转让给证券商包销。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太大,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有困难,还可以由几家证券公司联合起来包销。
代销发行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中间只委托证券公司代为推销,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
股票上市的包销发行方式,虽然上市公司能够在短期内筹集到大量资金,以应付资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销出去的证券,证券承销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级发行价或更低的价格收购,从而不免使上市公司丧失了部分应有的收获。代销发行方式对上市公司来说,虽然相对于包销发行方式能或获得更多的资金,但整个酬款时间可能很长,从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时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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