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渔民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7-03-13 09:48

渔工、渔民同志们,保护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是各级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渔业生产者的共同愿望,伏季休渔制度是建设海洋生态文明,实现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是维护渔民利益,增加渔民收入的实实在在的措施。下面小编整理了致渔民的一封信,欢迎大家阅读。

致渔民的一封信篇一

广大渔民群众朋友:

为加强海上渔业生产安全,杜绝安全事故隐患,切实保障广大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近日,市政府给节日期间在海上进行渔业生产的渔民发出了一封《致渔民朋友的一封信》,信中提出了5点建议,希望渔民在进行海上渔业生产作业时要本着对自己、对家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注意安全,共同做好渔业生产安全工作。

一是船东、船长是海上渔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渔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二是海上作业要关注气象预报,遇恶劣天气决不能出海作业。三是海上渔业作业要注意瞭望,防止碰撞事故的发生。四是渔业生产是高风险行业,要严格遵守渔船生产操作规程,临水作业必须穿着救生衣。五是切实增强海上渔业生产的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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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渔民的一封信篇二

广大渔民群众朋友:

海洋伏季休渔是我国重要的渔业资源养护制度,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自1995年实施以来,沿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伏季休渔政策,广大渔工、渔民顾全大局,认真遵守伏季休渔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伏休管理工作,有效保护了海洋生物资源,维护了海洋伏季休渔秩序,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广大渔民也从中得到了实惠,休渔制度得到了广大渔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

根据国家海洋伏季休渔规定,我省今年的伏季休渔具体规定如下:

一、休渔类型

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

二、休渔时间

(一)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钓具作业外的其它海洋捕捞渔船伏季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渔业辅助船与捕捞渔船同步休渔。

(二)定置作业(含鳀鱼落网)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

(三)渤海毛虾禁渔期为6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四)我省禁渔区线内侧海域海蜇的捕捞期限由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年度资源状况另行制定。

(五)在我省对虾增殖保护区内定置网、刺网持证回捕增殖对虾的开捕期为8月20日12时。

(六)在承包的增养殖区域内,利用渔船采捕自繁自养贝类资源的,由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管理办法,报市、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严禁在自然海域内采捕天然贝类资源。

(七)定置串联倒须笼(俗称“地笼”)渔具为我省禁用渔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生产、销售和使用。

(八)严禁生产、经营单位在休渔期间为应休渔渔船提供油、冰、水等渔需物资,以及收购、代加工违规渔船渔获。

所有休渔渔船必须严格遵守伏休有关规定,按时进港休渔,禁止在伏季休渔期间从事捕捞活动。

为贯彻执行好伏季休渔制度,省厅要求全省广大渔工渔民,严格遵守伏休管理规定。所有应休渔渔船6月1日12时前必须回其船籍港停靠,其中110kw以上渔船必须停靠在安装有射频识别基站的港口。请您提前与所在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联系,确保按时返港,返港后要认真填写《2015年伏休渔船停港确认书》并经渔业执法人员确认。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在各港口公示停港休渔渔船名单,以便大家监督。外省渔船一律不得在我省停港休渔。凡未在6月1日12时前回船籍港停靠的,扣减其当年度15%渔业油价补助;6月15日12时前未返回船籍港停靠的,扣除其当年度100%渔业油价补助。

休渔渔船休渔期间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泊地点。因避风等安全原因由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变更停泊地点的,不安全因素消除后,应立即返回原停泊地点。伏休期间渔船维修原则上在本县(市、区)范围内,需经县级渔政机构批准。跨县维修的,必须由船东持坞修合同原件,报所属地县级渔政机构审核(跨市坞修的,需由对坞修船厂有管辖权的省总队直属支队对坞修合同查验),并逐级报市、省批准,渔船坞修完毕,经坞修船厂所在地省直属支队现场审查确认后,由渔船所属地县级渔政机构批准(同日报省、市备案)方可下水。渔船坞修及返回原籍港途中需全程开定位设备,并由渔船船籍港所在地县级渔业执法机构派执法人员随船监管。凡未经批准私自离开停泊地点的,扣减其当年度15%渔业油价补助;3日内拒不改正的,扣除其当年度100%渔业油价补助。

休渔渔船不得变更为非休渔作业类型出海生产或未经批准擅自到他国管辖海域生产。根据中央要求,今年我省开展了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专项整治行动,请有关人员及时主动上交“三无”渔船、销毁禁用渔具、更换不合格渔具,以免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纳入我省安全监管的渔船(特殊渔船)一旦违规,将吊销其有关证件,按“三无”涉渔船舶进行处置。9月1日至9月16日期间,我省渔船不得进入北纬35度线以南海域作业。休渔期间,所有休渔网具必须捆扎入库存放,在陆上确属无法存放的,可捆扎整齐放置船上封存。渔船标识必须符合全省统一规范标准,按规定要求安装、使用CDMA、AIS、北斗卫星和RFID等信息终端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渔船停港期间,要切实做好“防风、防火、防汛、防盗”工作,确保休渔渔船安全。

渔船修造厂家必须按相关规定开展渔船修造业务,无船检部门开具的《开工批准书》,一律不得擅自制造、改造渔业船舶。对坞修及在建渔船应设立标识牌,注明船名号、批准文号、上坞时间、监管人及预计下坞时间,制作渔船位置图。凡擅自制造、改造涉渔“三无”船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予以取缔。

休渔期间,全省沿海各级渔业执法机构将会同海警、公安边防、工商管理等有关部门全方位加大海陆监督检查力度,对从事渔业生产活动的“三无”、套号、假冒船名号、未年审(检)渔船及捕捞辅助船进行重点查处,严厉打击远洋及外省籍渔船在我省近海非法捕捞行为。对在渔港、海上查获及其他方式发现的涉渔“三无”船舶将一律扣押回港,交由船东户籍所在地、查扣地或扣押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没收,集中处置,并对船东依法处罚。对发现或查获的“地笼”等禁用渔具,一律收缴并集中销毁,对网目尺寸不合格渔具,限期整改更换,并对船东或生产、销售人员依法处罚。对违规渔船除按规定处罚外,违反伏休规定1次的,扣减当年度15%油价补助;养殖渔船从事捕捞的,扣减50%渔业油价补助;对因伏休违规被查处2次及以上、暴力抗拒检查等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渔船,全省予以通报,三年内不予办理过户手续,取消三年内涉外入渔资格,扣除当年度100%油价补助。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省厅要求执法人员在伏休管理工作中恪尽职守、依法行政、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程序,统一处罚标准,对执法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为强化执法监督,省海洋与渔业厅监察室和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分别设执法违纪举报电话:0531-86951444;0531-61360511。

为增加伏休工作透明度,省厅设立了伏休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群众的监督。希望广大渔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渔船。举报时请准确提供违规渔船有关信息(包括船名号、所有人、违规时间、地点等),并配合执法人员对违规渔船进行查处。

渔工、渔民同志们,保护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是各级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渔业生产者的共同愿望,伏季休渔制度是建设海洋生态文明,实现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是维护渔民利益,增加渔民收入的实实在在的措施。伏休管理工作需要各级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和广大渔工渔民的共同努力,才能取得良好效果。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维护好伏休秩序,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海洋生态文明做出更大的贡献!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五月十五日

致渔民的一封信篇三

全县广大渔民群众朋友:

你们好!

当前,正值渔业捕捞生产旺季,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今年的渔业生产安全工作,并把制止越界捕捞和做好伏季休渔工作作为今年渔业生产的重要工作,不管是捕鱼期还是休渔期,坚决不允许发生渔船非法越界捕捞事件。

渔船非法越界捕捞始终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重大问题,它事关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国家政治外交形象、事关国与国关系大局。一旦发生越界捕捞事件,极易引发国际政治事件,对国家政治、外交将造成严重危害和不利影响。2009年伏季休渔期间,我县发生“辽长渔25017号”个体渔船违反禁捕规定擅自出海作业被不明船只控制事件,不但给全市伏季休渔工作抹黑,而且给我县渔船管理造成被动局面,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大家知道,渔船非法越界捕捞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国家和省政府对违规渔船都有明确的从重处罚规定:“对越界捕捞渔船一律扣港处理,凡是非法越入朝韩敏感水域和违反休渔规定的,一律取消其今后的渔业燃油补贴;对其他重大违法行为,要列入违规渔船黑名单,并在全海区内进行通报。”

我们希望各位船主、船长、渔民能够从讲政治、讲大局、维护国家形象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非法越界捕捞的严重危害性,以国家利益为重,以父母妻儿真爱为重,以生命财产安全为重,认真吸取“辽长渔25017号”渔船被控制事件教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辽宁省边境沿海地区边防管理条例》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非法越入朝韩海域捕捞作业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千万不要抱任何幻想和侥幸心理去越界捕捞、去违反休渔规定,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值得信任的好渔民。

同时,我们要求各位船主、船长、渔民高度重视渔业安全生产,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平安,为了渔区社会的稳定,请严格执行渔业安全管理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里,消灭一切不安全隐患,努力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渔民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时刻做到警钟长鸣。

在此,长海县海洋与渔业局向你们长期以来给予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后,希望你们能够积极地参与、监督我们的渔业执法工作,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虚心接受和改进,并愿意和你们一道共同实现兴渔致富的美好愿景。

祝广大渔民群众朋友们一帆风顺,幸福安康!

长海县海洋与渔业局

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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