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驰名商标认定

发布时间:2017-02-13 12:49

北京一家公司需要做驰名商标的的认定,有什么申请的途径呢?一起来看看下面小编为你带来的“北京公司驰名商标认定”,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北京公司驰名商标认定

什么是驰名商标

中国驰名商标大部分都是通过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与人民法院相比,其认定的驰名商标所占比例更大。在商标注册、使用与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与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据具体事实认定其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途径

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对驰名商标认定的规定,目前,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主要有三种途径:

一、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

需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必须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局)报送有关材料,由各省级工商局将经过初审并签署意见的有关申请材料以邮寄方式及时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最后,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该商标是否驰名。

在商标注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也可以向商标局请求认定其商标驰名,此时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二、通过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

依照商标法及条例的规定,在商标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认定驰名商标,此时,有关当事人应当依法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三、通过人民法院认定

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哪些证据材料有利于认定驰名

(1)该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服务的合同、发票、提货单、银行进帐单、进出口凭据等;

(2)该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服务的销售区域范围、销售网点分布及销售渠道、方式的相关资料;

(3)涉及该商标的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网络、户外等媒体广告、媒体评论及其他宣传活动资料;

(4)该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服务参加的展览会、博览会的相关资料;

(5)该商标的最早使用时间和持续使用情况的相关资料;

(6)该商标在中国、国外及有关地区的注册证明;

(7)商标行政主管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曾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并给予保护的相关文件,以及该商标被侵权或者假冒的情况;

(8)具有合格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该商标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9)具有公信力的权威机构、行业协会公布或者出具的涉及该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服务的销售额、利税额、产值的统计及其排名、广告额统计等;

(10)该商标获奖情况;

(11)其他可以证明该商标知名度的资料。

上述证据原则上以系争商标申请日之前的证据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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