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在新疆的大学生做创业,如今有哪些创业上的优惠政策?小编把整理好的新疆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新疆创业优惠政策
1.税收优惠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
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
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8.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各地区、各高校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9.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共享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和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以及高校学生成立的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10.改革教学制度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和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同时也享受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等系列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的教学实践活动。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11.完善学籍管理规定
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享受高校实施的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管理规定。
12.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的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以及地方、高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的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和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可享受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相关培训、指导服务等扶持政策
新疆投入580万元,专项资助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下,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今年准备投入580万元资助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为的是让更多的有志青年加入到创业创新中,实现自己的创业梦!
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获悉:近日,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相关要求,在各高校遴选推荐基础上,新疆共确定资助自治区级项目580项,每个项目支持5000元,推荐申报国家级项目290项,每个项目支持1万元,今年共投入580万元资助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今年,自治区在教育部《深化高校创新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引导高校进一步加强实践育人,实施自治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在去年新疆大学、新疆农业大学等4所高校申请确立的基础上,新增新疆工程学院、昌吉学院等6所高校,按照每个团队由3人到5人组成,将资助4000余名学生参与训练计划。
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项经费用于学生团队实施项目研究工作的有关支出,不得用于教师指导费等其他开支。各高校应按照有关规定,切实保证专款专用,并通过安排配套经费等措施,鼓励教师认真指导学生开展工作,确保资金科学、合理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新疆建设创业孵化基地 助大学生实现创业梦想
新疆为了推动“双创”的发展,也大力鼓励大学生创业,除了建立了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以外,还开展见习并发展校企合作,以助大学生实现创业梦想。
“就业是民生之本,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改善。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扩大就业的根本举措。”自治区成立60周年来,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位推动就业工作,通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就业增长方式转变,使就业形势有了较大改善,有效保障和改善了民生,凝聚了民心,争取了人心,促进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大众创业、万众就业”,无疑是今年最热的话题。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提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新疆各高校持续释放创业利好消息。在前景一片光明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实现了自己的创业就业梦,为家乡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注入新的活力。
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大学生梦想
“感谢好政策,感谢创业基金为我实现创业梦想,也愿这缕春风温暖更多创业者的心!”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大四学生赵方正在即将毕业之即赶上了创业的大好时光。
赵方正说:“今年5月份,我和同学萌生了自主创业的想法,做外贸电商平台,代理国际品牌产品,由于缺乏平台和资金,我的计划一直都在搁浅,这让我很着急,如今有了学校的创新创业基金和孵化基地,我的资金问题也基本随之迎刃而解了,我也可以毫无顾虑好好干了。”
9月8日,新疆财经大学大学生创业基金和孵化基地的设立,对该校大四学生赵方正来说,犹如一场及时雨,在政策的扶持下,短短几天内,赵方正不仅搭建好了自己的外贸电商平台,还代理起了一系列国际品牌产品。
除了像赵方正这样的创业青年外,新疆的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同样也吸引着留学生“回家”创业。
梅琳是毕业于俄罗斯新西伯利亚国立师范大学的一名研究生,无意中,她从朋友那得知哈密市政府在资金、场地等诸多方面给予大学生很多优惠政策扶持,她就果断地从俄罗斯回到了家乡创业。
2014年11月,在哈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的帮助、指导下,梅琳入驻大学生自主创业基地,办起了哈密博雅艺术工作室。
梅琳说:“我的工作室主要提供陶瓷礼品定制服务、开展手工陶艺班、承接艺术展览展会的现场策划和布置。这个房间的租金、水、电、暖全是政府付的,这对于刚刚创业的我来说,真是赶上好机会了。”
见习基地、校企合作:助大学生零距离就业
像赵方正、梅琳这样有想法、有点子的创业学生不在少数,但还有不少大学生仍为自己的就业而发愁。
“从大四开始,我参加的招聘会次数连自己都数不清了,可都没能找到合适的工作,不是应聘公司要求要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就是公司工资待遇不理想。” 兰州交通大学毕业生南慧说。
南慧说:“面试屡遭碰壁,如果能够提供见习基地,积累些工作经验就好了!”
正当南慧发愁时,一个偶然的机会,南慧从同学口中得知,沙湾县正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见习岗位涵盖医生、护理、文秘、行政管理、销售、财务等多行业。
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通过联系,南慧顺利通过沙湾县金桥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面试。
南慧激动地说:“见习基地为刚走出大学校门的我们指明了航行,提供了实现人生价值的宝贵机会。我会好好努力,顺利通过见习,争取在公司留用。”
见习基地为一大批学生解决了燃煤之急,而校企合作直接输送人才,“企业点菜、学校配餐”的“订单式教育”,使学生毕业后无需培训,无需见习,可直接顶岗上班,完成了由学生到企业员工的无缝对接、零距离就业。
目前新疆各大高校已逐渐与企业已形成了“学校育人、企业用人、供需对接、按需培养”四位一体的合作机制。
今年4月,新疆工程学院举办了2015年大型综合性校园招聘会,共有58家企业参加并提供了1800多个就业岗位,这么多就业岗位的提供得益于学校实施的校企合作战略。
据介绍,该校通过校企合作,围绕服务新疆新型工业化建设主线,适时打出了‘能源战略牌’、‘新型工业化牌’、‘煤炭、煤电、煤化工战略牌’,有针对地开展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并加强与行业、企业的深层次、全方位合作,实现了“学生毕业有工作、企业发展有人才、学院办学有生源”的多赢目标。
仅去年,该校就先后与神华集团、宝钢集团八钢公司、特变电工、庆华集团、新疆天富热电厂等二十多家企业开展订单式培养,现已培养学生三千余人。
多项优惠政策促就业
一个个创业、就业梦的成真,离不开环境与机遇,离不开国家实施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普惠政策。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近年来,自治区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通过实施一系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举措,为大学生提供涉及融资、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优越的创业平台。
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自治区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解决了2009年以前7.5万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问题。
2009年,自治区先后研究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3号文件抓好大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等配套政策文件,力促大学生就业。
2010年,《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意见(试行)》出台,在促进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方面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
2013年,《关于做好2013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出台,对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或村工作满2年且继续在本县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县级保障性住房的范围。
2015年,自治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并提出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推动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普及创新教育,开发并实施创业培训教育,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等一系列政策。
此外,自治区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还组织实施了“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援疆省市培养”计划,选送2.3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内地培训后到基层就业(其中少数民族毕业生占85%)。
这些优惠政策有力地推动了高校毕业生尤其是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了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连年稳中有升,2012年至2014年自治区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了88.52%,这意味着一名名新疆大学生走向了实现理想的人生道路,代表着一个个新疆经济新生体的诞生、发展。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新疆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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