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面试关于慈善法的热点

发布时间:2017-02-14 14:16

慈善法是公务员面试的重要热点之一。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务员面试热点 慈善法,以供大家阅读。

公务员面试热点 慈善法

我国慈善事业的第一部基础性和综合性的法律终于要出台了。2016年3月9日,共计12章112条的慈善法草案,提交给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进行审议,并将在16日的全国人大闭幕会议上进行表决。自民政部提出《慈善事业促进法》立法建议至今,我国慈善立法可谓名副其实的“十年磨一剑”。作为今年全国两会立法方面的一大热点,这部着眼于慈善制度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无疑将有助于厘清慈善领域的国家、社会与公民的关系,从制度层面规范慈善行为,提升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助推我国慈善事业发展。

公务员面试热点 慈善法存在的问题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人们经常可以看到网上、微博上有人发起募捐,并在短时间内获得大量捐赠。这种网络募捐在帮助到一些需要帮助的人的同时,也极易衍生出诈捐、骗捐等问题。亟待通过立法进行规范。

随着我国慈善事业的快速发展,社会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关于慈善事业的立法显得相对滞后,难以为慈善事业提供有效的支持和保护。

慈善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鼓励公民企业乐善好施,扶贫济困,守望相助,支持公益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一些慈善组织在募捐情况、募集款物使用详情等方面不够公开透明,在运作和管理中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屡遭公众质疑。信息公开成为摆在慈善界面前的一道不可回避的命题。

公务员面试热点 慈善法综合分析

毋容置疑,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10年来,我国慈善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例如行善积德做好事需要勇气,甚至需要付出代价,导致一些人不敢做好事,当好人。因而,人们呼吁慈善立法的呼声日益高涨。而慈善法草案不仅实现了我国公益慈善立法从无到有的历史性突破,同时也会提振更多的人热衷公益慈善事业的精气神,促进善行美德光耀中华。

“郭美美事件”“尚德诈捐门”“中非希望工程”到最近媒体报道的“慈善妈妈”敛财事件……这些事件的曝光,伤害的不止是真正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体,更是那些默默行善、想要施善的人。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高举“慈善”的大旗,更能打动富商财团,借机敛财;另一方面是利用大众心理,大张旗鼓帮助弱小,达到名利双收的目的;归根结底是因为没有法律约束,暴露后大多是名誉受损,却没有其他损失,相对成本低廉。而且,没有法律的约束,任凭公民个人或民间组织的形式发起捐助,加之不能公开透明地使用捐款,很可能让不良的社会风气得到蔓延。因此,通过规范的慈善法律,将这样的不当募捐行为进行规范,是对当前慈善事业中的“伪善”行为形成刚性约束。

慈善,体现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明进步程度,而要推动其健康有序发展,则必须有法律的护航和引领。然而,在慈善法立法内容中,过于细化和具体的规定可能会为爱心设置门槛。所以也就要求政府,在慈善法的基础上,也要不断完善和细化相关法律法规,从而构建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确保法律规定完全落地。

公务员面试热点 慈善法模拟题及答案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其中第三十一条规定禁止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个人公开募捐,引起社会广泛热议。对于此项政策,你怎么看?

答案

近年来我国慈善事业的公信力不断下降,骗捐诈捐事件屡屡发生,而慈善法草案的出台就像是下了一场及时雨,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一剂良方,我们应该拍手称赞。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有组织或个人自发组织募捐活动,例如遇到亲戚朋友得尿毒症、白血病等特大病,便发动全社会进行募捐。由于这种慈善活动的自发性和无监管性,使得骗捐诈捐现象频发,甚至有人将治病剩下的善款转为私用,用于吃喝玩乐出国旅游上,饱受人们诟病。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一是难以调动人民群众的捐赠热情,慈善事业将得不到长远的发展,二是使社会之间的人与人更加的不信任,社会的诚信危机愈发加剧。而慈善法草案中规定了,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个人,不得采取公开募捐的方式,通过这种方式可以通过法律为慈善正名,用法律来规范慈善行为。这样不仅有利于激发慈善的组织活力,增强全社会的慈善意识,规范慈善行为,促进慈善事业的长远发展,更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渲染良好社会氛围,化解社会诚信危机。但是慈善议案并没有把个人募捐这条道路给堵死,个人有需要向社会求助时,可以与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募得款物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管理。

要想真正完善慈善法,并且让慈善法落地生根,就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严格审定慈善组织。慈善组织要向当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民政部门要根据该组织的信用度、规模、人员等进行调查和审批,实行双重登记制度,从源头上把好关。

第二,要公开有资质的慈善组织。经过审定的慈善组织一旦通过后,要在各省级政府,各市、县级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开,开通咨询和监督电话,让有需要的个人或组织能够第一时间找到有资质的组织。

第三,要充分听取民意,不断完善草案。“人视水见形,视民知治不”,我们不能闭门造车,而要广听民意,让法律的制定更加民主化和科学化,满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争取让草案成为定稿,尽早让慈善法落地。

第四,提升全民的诚信意识。要在全社会范围之内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利用横幅、墙体广告、公益广告等进行宣传,让人们在潜移默化中自觉树立诚信意识,不欺骗不欺诈,树立良好的社会氛围,提升我国的文化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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