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cpt cpt的权利义务

发布时间:2017-04-06 16:03

CPT是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但卖方还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即买方承担交货之后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什么是cpt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cpt的权利义务

A 卖方义务

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货物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3、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按照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依通常路线及习惯方式,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约定点。

如未约定或按照惯例也无法确定具体交货点, 则卖方可在指定的目的地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4、交货

卖方必须向按照A3规定订立合同的承运人交货,或如还有接运的承运人时,则向第一承运人交货,

以使货物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约定点。

5、风险转移

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已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

6、费用划分

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支付

直至按照A4规定交货之时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以及按照A3a)规定所发生的运费和其他一切费用,

包括根据运输合同规定由卖方支付的装货费和在目的地 的卸货费;及

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出口时应缴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以及根据运输合同规定,由卖方支付的货物从他国 过境的费用。

7、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说明货物已按照A4规定交货的充分通知,以及要求的任何其他通知,以便买方能够为受领货物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

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如果习惯如此的话)向买方提供按照A3订立的运输合同所涉的通常运输单据

(如可转让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内河运输单据、空运货运单、铁路运单、公路运单或多式联运单据)。

如买卖双方约定使用电子方式通讯,则前项所述单据可以由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代替

9、查对、包装、标记

卖方必须支付为按照A4规定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核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符合其安排的运输所要求的包装(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该合同所描述货物无需包装发运)。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10、其他义务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买方取得由装运地国和/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

为买方进口货物可能要求的和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A8所列的除外)。

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

B 买方义务

1、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2、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及从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

3、保险合同和运输合同

4、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在卖方已按照A4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并在指定的目的地从承运人处收受货物。

5、风险转移

买方必须承当按照A4规定交货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如买方未能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通知,则买方必须从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6、费用划分

除A3a)规定外,买方必须支付自按照A4规定交货时起的一切费用;及货物在运输途中直至到达目的地为止的一切费用,除非这些费用根据运输合同应由卖方支付;及卸货费,除非根据运输合同应由卖方支付;及如买方未按照B7规定给予卖方通知,则自约定的装运日期或装运期限届满之日起,货物所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及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进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以及从他国过境的费用,除非这些费用已包括在运输合同中。

7、通知卖方

一旦买方有权决定发送货物的时间和/或目的地,买方必须就此给予卖方充分通知。

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买方必须接受按照A8规定提供的运输单据,如果该单据符合合同规定的话。

9、货物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但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除外。

10、其他义务

买方必须支付因获取A10所述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因给予协助而发生的费用。

cpt的责任

一、卖方主要责任

1、卖方必须提供符合合同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与商业发票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及其他证件。

2、卖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和其他官方核准文件,并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3、卖方必须自负费用按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经惯常路线、按习惯方式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约定地点或其他合适的具体地点。

4、卖方在约定日期或期间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或其他人接管,或者有后续承运人,交给第一承运人。

5、卖方必须承担货物交给承运人或其他人接管为止灭失和损坏的风险。

6、卖方支付货物交给承运人或其他人接管以前运费和其他费用,包括依据运输合同应由卖方承担的装货费和卸货费。卖方应该支付货物出口一切关税、海关手续费和其他费用。

7、卖方必须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或其他人接管后向买方发出已交货的详尽通知。

8、卖方自负费用向买方提供相应的运输单据或相应的与运输单据具有同等效力的包装费用并给予适当的标记。

9、卖方支付货物交给承运人或其他人接管所必须的核查费用以及提供包装和包装费用并给予适当的标记。

10、卖方应买方的请求,在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情况下,协助买方取得为货物进口及过境由启运地国或原产地国签发的单据或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

二、卖方应买方的请求,向买方提供投保信息。

cpt的注意问题

交货通知

《2000年通则》规定,卖方必须在货物交给承运人或其他人接管后,向买方发出交货的详尽通知。在实际业务中,此类通知亦称为“装运通知”(Shipping Notice),其作用在使买方及时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和办理进口手续、报关和接货。交货通知的内容通常包括合同号或定单号、 信用证号、货物名称、数量、总值、运输标志、启运地、启运日期、运输工具名称及预计到达目的地日期等。如果买方需要卖方提供特殊信息,应在买卖合同中约定或在 信用证 中作出规定。若卖方未按惯例规定发出或未及时发出交货通知,使买方投保无依据或造成买方漏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灭失或损坏,应由卖方承担赔偿责任。

投保信息

该贸易术语规定由卖方根据买方的请求,提供投保信息,这是卖方合同随义务中的通知义务。买方在选择保险公司的地点和保险公司时完全是自由的,买方有可能选择卖方所在国家的保险公司办理保险,所以要求卖方将指定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等情况提供给买方。按惯例规定,若买方提出请求卖方提供投保信息,卖方未能提供该信息,致使买方来不及或无法为货物投保,一旦货物在运输途中出现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卖方应承担过错损害赔偿责任。

保单

在进口贸易中使用CPT术语时,卖方没有义务提供保单,但是可以协助办理,但是这个费用应该由买方支付。而且银行审单时这个保单不应该在审核范围之内。如果你是买方,希望对方为你提供保单,那就采用CIP或者CIF条款。

风险转移

国外有使用Free Border 或 Franco Border的方法,按照一般的解释,采用这两种术语时,卖方只是负责安排运输并付至边境某地的运费,卖方的交货地点并未延伸至边境指定地点,所以只相当于CPT术语成交时,交易双方应该明确,卖方承担的风险只有在边境指定地点完成交货时才转移给买方,而不是在此之前。

边境交货地点

但边境上有几个可供交货的地点时,双方当事人应该明确商定其中某一地点作为交货地点,并且在DFA之后列明,以免在履约时引起争执。如果双方在定约时未能就具体的交货地点作出明确规定,卖方有权自行选择最适宜的边境地点作为交换地点。如果该地点是位于进口国的港口,《2000通则》建议当事人采用DES(目的港船上交货)或DEQ(目的港码头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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