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买卖过户流程?这些重要步骤你该知道

发布时间:2017-05-03 17:51

导读: 房产的过户是房屋买卖的重要步骤,只有办理了房屋买卖过户,才能真正成为房子的主人,因为房屋的权以登记部门记录的权利人为准。具体房屋买卖过户办理需要哪些材料呢?有哪些步骤呢?请看下面的详细解答。

农村房屋买卖过户流程?这些重要步骤你该知道

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是房屋登记机关的行为,必须遵守一定的顺序。程序是公正的保证,它可以保障对应人的正当权益,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树立起一定的。不同的行为则对应不同要求的程序。在农村房屋产权被登记的程序中应设立申请程序、被受理程序、调查程序、公告程序、听证程序、决议程序和录入程序。

1、申请。 是指权利申请人因设定房屋产权而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房屋登记机关要求进行登记 的行为。申请人不仅可以是自然人,当然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相应的法定称呼,由他法定的代表人申请。申请人如果为自然人的,就应该使用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房屋申请人进行申请产权登记,既可以由权利人自己申请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产权登记。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代理人申请登记时,除向登记机关交验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外,还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权利人的书面委托书。

2、受理。受理是指房屋登记机关接受权利人的请求而对权利人所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的行为。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料的实质性内容负责。资料齐备,形式合法的,登记机关予以受理,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资料不齐备,形式欠缺的,登记不予受理,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3、调查。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查明房屋的客观现状的行为。房屋的客观现状包括房屋所使用土地的宗地界线、宗地面积、房屋的座落位置、房屋结构和房屋建筑面积。登记机关对予以受理的请求应及时指派两人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并画测绘图。

4、公告。公告是指房屋登记机关在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后,以一定的方式向公众公布欲予核准房屋产权的有关事项,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登记机关提出异议。公告的形式应让社会公众方便获知。公告应保留合理的期限,一般应为30天。利害关系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也可以是有关国家机关。

5、听证。房屋登记机关因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内对房屋登记机关公布的欲予核准房屋产权的有关事项提出异议,应组织听证。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对质,查明有关事实真相。登记机关做好听证记录。听证程序并不是房屋登记的必经程序,它因利害关系人有相应的证据资料,向房屋登记机关提出异议,房屋登记机关认为确有必要时,才启动听证程序。

农村房屋买卖需要户口在该村才可以买卖并过户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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