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70年使用期何时算起?70年后产权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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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法律严格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仅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的时候算起。工业用地50年;、文化、体育及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及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的用地40年。那么商品房70年使用期限什么时间算起?商品房70年后产权归谁?
商品房70年使用期限什么时间算起?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自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
1、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2、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
3、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房地产公司买地的时间开始的,购房合同上会写明,比如该土地使用年限自1997年-2067年,一共70年。
如果购买房屋的时间是2006年,那么您的土地使用权只有61年,但你拥有永久房产权,到2067年你只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就能继续居住下去,因为在我国土地是不允许私有化的。土地权始终归国家,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
商品房70年后产权归谁?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
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权。不过从现有政策上来看,你的房子并非永远是你的。所以在产权年限即将到期之前,还得早做准备,以免在国家要求回收土地使用权时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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