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赌博网站犯法吗
导语:目前我国已于2006年增设了开设赌场罪,2010年又出台了网络赌博司法解释,对网络赌博进行了解释;并且在实际处理中,司法机关认定赌博社交群组等为赌场,同时将赌博社交群组的建立者和管理者以开设赌场罪予以刑事制裁。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开发赌博网站犯法吗的相关内容吧。
开发赌博网站犯法吗
网络赌博犯罪定规:开发赌博软件与开赌场同罪
从公安部获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日前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针对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网络赌博等犯罪行为,进一步明确了法律适用标准。
《意见》的内容包括:一是规定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组织网络赌博活动,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二是规定了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资金支付结算等服务或者帮助,以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处罚的定罪量刑标准;三是明确了应当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属于“明知”的四种情形;四是规定了网络赌博犯罪的参赌人数、赌资数额和网站代理的认定方式;五是规定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的管辖、电子证据的收集与保全等相关问题。
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该意见,是为了进一步打击网络赌博犯罪,切断相关利益链条,解决办理该类刑事案件所面临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该意见是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2005年“两高”《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针对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而制定的。
定罪量刑标准:
抽头渔利3万元即为“情节严重”
《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组织网络赌博活动,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意见》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意见》明确,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网络赌博构成犯罪吗
网络赌博的四种模式:
1.利用网站或APP,通过直播的方式把线下赌场搬上网络,赌客只要注册个人账户并充值后,即可参与赌博;
2.基于体育竞技、福利彩票的结果等进行外围赌博,比如赌球网站等;
3.不法分子恶意利用移动支付平台和网络红包,利用网络红包的随机性,进行押尾数大小、单双等形式的赌博;
4.利用一些休闲游戏平台,不法分子通过盗号、外挂、作弊等非法手段获取大量游戏币,并向玩家兜售,与人民币进行双向兑换,利用差价和“汇率”牟利。
刑法规定:
《刑法》第303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网上开设赌场共犯的认定和处罚
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1)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2)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
(3)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
【案例分析】:
全国最大网络赌博案涉案上千人
赌资数千亿元,参赌人员数十万人,服务器遍布海外,打着国内正规彩票的旗号以逃避侦查。在公安部督办下,广东省公安部门日前侦破了这一特大跨境网络赌博案件,其参与人数和参赌资金均创出全国查处此类赌博案之最。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071人。
网络赌博犯罪为何屡禁不止?背后有何黑手支撑?犯罪团伙又如何逃避侦查?带着这些疑问,记者对该案进行了追踪。
“高科技”搭赌博平台 揽众参赌“公司化”
现年30多岁的张某荣和40岁出头的陈某标是广东汕头人,原本开公司做生意,从事软件开发工作。他们算得上“技术派”,可这技术活却被用在了歪门邪道上:搭建网络赌博平台(网站)。
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逯峰说,此次查处的犯罪团伙分为两个层次:上层负责网络赌博平台(网站)开发,下层“庄家”则租用上层开发的平台揽众参赌。
从2014年2月开始部署,历时近一年广东各级公安机关出动警力6000人次,终于揭开了这个特大网络彩票赌博平台的面纱。
参与侦办案件的潮州市公安局警察介绍,张某荣、陈某标等人为首的“开发团伙”将正规的国家福利彩票“广东快乐十分”“重庆时时彩”“北京快车”等内地高频“时时彩”彩票及香港“六合彩”开奖结果作为赌博开奖依据,在地下开发、运维网络赌博平台,作为投注工具和赌资的结算依据,并最终通过平台出租、赌博“抽水”(回扣、提成)等方式牟利。
不仅如此,为了逃避侦查,这帮“技术派”还采取了境内操纵、境外运营维护的方式经营赌博平台。张某荣、陈某标等人作为幕后老板在国内操盘,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在泰国等地设立赌博平台维护点,组织技术团队在境外进行平台维护。
据广东省公安厅专案组披露,该网络赌博团伙开设赌博公司共199个,每月以每个网站7至10万元的价格出租给下层公司,月租金约1800万元。
处在这个团伙下层的网络赌博“营销团伙”使用了类似传销网络的经营结构。逯峰介绍说,租用赌博平台的“庄家”成立“赌博公司”,采取总公司—分公司—股东—总代理—代理—会员6个级别的金字塔结构,依托熟人关系层层发展下线,层层抽水以牟取利益。
50多万人参赌 一个月输掉150亿元
广东省公安厅网警总队总队长玉灿贤说,根据公安部的通报,该案参赌人数创下全国之最。赌博公司以网络会员制吸引参赌人员,50多万人参赌,遍布全国各地。
据公安机关调查,去年12月参赌人员一个月就输掉150亿元。其中,打着内地“时时彩”名义的赌博公司有125个,发展会员40万人,月平均投注约10亿笔、月总投注额超4000亿元,去年12月参赌人员输了90亿元;另外74个打着香港“六合彩”名义的赌博公司,发展了15万会员,月平均投注约5000万笔、月总投注额超90亿元,去年12月参赌会员输了60亿元。
何以能聚如此之众参赌,且参赌资金近乎天文数字?办案警察解释称,过去赌博团伙多以“足彩”进行外围彩赌博,如今转变为“时时彩”赌博,由于高频彩票每天开奖就达84期,周期短、期数多,能短时间集聚大量参赌人员和资金。
网络平台不仅为大量拉人上“赌桌”提供了便利和可能,也给侦办案件带来了新的麻烦。据介绍,原先参赌人员上下线通过电话联系,如今都转变为网络单线联系。
这么大额的资金是怎么走账的?办案警察告诉记者,在这个平台上,不同账户根据经济实力会设置相应的信用额度,最终以赌博网站报表为依据,在线下以现金方式进行赌资结算,另外还有大量赌资通过地下钱庄流转的方式进行交付。正因为如此,侦破也变得更为困难。
屡禁不绝 亟待加强源头打击防范
近些年,网络赌博案件时有被查处,却屡禁不止,一方面是巨额利益诱惑之下,一些犯罪团伙铤而走险,不断更新作案手法逃脱公安机关侦查;另一方面,一些人对赌博的危害和违法认知不清,存在侥幸心理和快速敛财的心态,容易被犯罪团伙拉进网络赌博活动。
广东省公安厅披露,2010年公安机关就发现一特大网络赌博团伙,参赌人员众多,广东各级公安机关进行过多次专项打击,抓获赌头、赌徒一大批,但由于多种原因,打击效果一直不太理想。而因参与网络赌博引发的欠债自杀、暴力追债和企业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加强源头打击,效果能“以一当十”。此案中,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070人,其中处在犯罪团伙金字塔顶端的网络平台团伙有15人,其余1000多人均为租用平台开赌博公司揽众参赌的“庄家”。
逯峰说,针对网络赌博的新特点,公安部门也不断更新侦查技术和手段,确保跟得上犯罪形势的变化。除了打击犯罪团伙的上游,还将强化网络运营商和IDC服务商的责任,网警部门将加强监管,防止犯罪团伙利用网络之便。
网络无地域界线,涉网犯罪侦查要靠跨境合作。在该案侦破过程中,广东警方得到了泰国和台湾地区警方的配合,并在泰国抓获7名负责赌博平台维护的人员。逯峰说,跨境合作是侦办案件中的一个难点,但近年来,跨境警务合作越来越顺畅,特别是一些重点案件和重点区域,未来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下,还将开展一些深度合作。
此外,针对在国内的跨地区网络犯罪,将进一步明确案件属地管辖原则,规范跨地区办案流程,并建立全国统一的监管网络。
打击犯罪,也需加强法制和预防教育。办案民警说,该犯罪团伙能吸引到50多万人参赌,说明公众对赌博违法仍然缺乏明确的认知。广东省公安厅表示,未来将加大在社区和网络的法制宣传,同时提醒市民杜绝参与任何形式的网络赌博,并积极举报各类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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