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制教育的手抄报资料

发布时间:2016-12-09 17:06

为了提高青少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保护自己、远离危险、抵御诱惑、防范侵害,通过各种途径,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教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做法制手抄报是一个不错的方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法制教育的手抄报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法制教育口号

1、依法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2、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3、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4、同谱法治文明曲,共唱守法和谐歌。

5、人生行万里,法律记心里。

6、人人守法,法守人人。

7、学法用法,依法维权。

8、知法守法你我他,幸福平安千万家。

9、法以民为本,民以法为天。

10、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关于法制教育的手抄报资料

关于法制教育的手抄报图一

关于法制教育的手抄报资料

关于法制教育的手抄报图二

关于法制教育的手抄报资料

关于法制教育的手抄报图三

法制教育资料

1、对于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法律有何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救助场所,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护送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到救助场所,由救助场所予以救助和妥善照顾,并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领回。

2、国家对于生产、销售未成年人的药品有何规定

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有害于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需要标明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

3、教唆未成年人侵害他人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教唆或者帮助10周岁以下、完全没有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实施伤害他人人身、损坏他人财产的行为的,应当对造成的损害后果进行全部的赔偿。完全没有行为能 力的未成人及其监护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教唆或帮助10周岁以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实施伤害他人人身、损坏他人财产的行为的,则应当和未成年 人一起对造成的损害后果进行赔偿。

4、如果未成年人未经父母同意,就擅自购买超过其实际需要的贵重物品,父母可以要求商家退货吗?

如果未成年人未经父母同意,就擅自购买超过其实际需要的贵重物品,父母可以要求商家退货。

但在实践中,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什么是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不相符的“贵重”物品,很难确定一个统一的标准,只能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5、未成年人的日记可以随便翻看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 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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