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个人创业优惠政策,个人就业创业政策

发布时间:2017-03-03 15:07

个人做创业也是很常见的事情了,但是现在个人做创业又有哪些优惠政策可以享受的呢?小编为你带来了“个人创业优惠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2016年个人创业优惠政策,个人就业创业政策

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个人篇)

一、就业失业政策

1、【就业困难人员分类】

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的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照规定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3、【新成长劳动力失业登记】

我市户籍的城乡新成长劳动力,持身份证、户口本、一张2寸照片等材料,在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村居(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站)办理。

4、【《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年审】

《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年审工作下延到各区县劳动就业办公室和乡镇(街道)或村居(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站),每年第一季度失业人员可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自由选择审验地点。

二、创业优惠政策

1、【创业补贴】

自2013年10月1日后工商注册的小微企业,法人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法人在所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满12个月,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满4个月,即可到企业所在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2、【税费减免】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一定期限以上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三、培训优惠政策

1、【职业培训补贴】

全市有40家定点培训机构,对有就业创业愿望和能力的全体城乡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每人每年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但不得与失业保险的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培训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参加技能培训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对符合条件的培训人员,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四、失业保险政策

【失业保险金】

领取条件: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领时限: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身份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医保缴纳: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对单亲抚养未成年子女特殊困难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在失业保险金基础上再增加40%。

五、劳动事务代理政策

1、【档案管理费】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专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2、【申报退休】

正常退休,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20日前持规定材料申报退休;特殊工种退休,每半年申报一次,上半年及之前达到特殊工种退休年龄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于上年11月10日前申报;下半年及之前达到特殊工种退休年龄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于当年5月10日前申报。

六、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自2014年起,全市各类创业人员可申请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提高到10万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可上浮3个百分点,给予全额贴息。

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00万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

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允许再申请一次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企业/个人创业贷款申请指南

企业创业贷款申请资料

企业贷款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所在区就业服务机构或市担保机构提出申请,三县企业贷款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县担保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资料:

1、贷款申请书(内容包括企业主营业务,上年度及当年近期经营购销合同及订单情况介绍,自筹资金、借款金额、借款用途、企业人数、身份类别及组成、反担保方式、还款计划、企业贷款后预计新增就业岗位、人数及身份类别)

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

5、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

6、最近两年及当年近期财务报表

7、董事会或股东会关于贷款担保、贷款额度及期限、反担保措施的决议原件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公章及法人章、法人签字样本

9、授权(经办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抵(质)押物的评估报告(不需评估的就不用提供)

11、抵(质)押人同意抵(质)押的文件,抵(质)押物清单及产权证明(做完抵押登记房产证、土地证、他项权证原件存档至市小贷中心)

12、职工身份类别及工资支付花名册、劳动合同

注:1、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备验)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授权。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报资料

(所有资料一式四份)

1、西宁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推荐单(由就业局填写)

2、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

3、夫妻身份证复印件

4、本地户口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5、外地户口也可申请(不需要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

6、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

7、经营场所租凭合同复印件

8、婚姻状况表(单身、离异、配偶死亡的填写此表)

9、抵押:

1)房产证和土地证复印证

2)房产共有权人同意设定抵押承诺书

3)房产共有权人同意设定抵押授权书、产权人夫妻身份证及结婚证明复印件

10、 担保人:

1) 担保人工资证明

2)担保责任承诺书

3)第三方保证人保证书

4)担保人夫妻身份证、结婚证

11、10万元1个担保人; 20万元2个担保人(工资4500元至5000元)

12、申请贷款人年龄:男性年龄54周岁以内,女性年龄49周岁以内

13、贴息政策:不分人员类别最低可申请10万元(全部贴息),经营2年以上(含2年)并且经营状况良好、无银行不良记录的可以申请20万元(全部贴息),2年还清(还清后可以继续申请)

14、贷款人必需经营3至6个月以上的才可贷款

15、不分行业类别a

宣汉县: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承办单位

中国农业银行宣汉县支行

准入对象

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当地有固定住所,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具有合法有效的生产经营证明;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

个人助业贷款单户最高贷款额度1500万元;自然人保证担保方式单户最高贷款额度150万元;信用担保机构、市场管理方和企业法人保证担保方式单户贷款额度300万元。

提交材料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现住所证明(可选择户口簿、房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还款能力证明;

5、借款人及其配偶个人征信业务授权资料(可在《业务申请表》上签字授权)、贷款使用计划、或符合个贷基本规程规定的用途证明或声明;

6、担保资料;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办理流程

借款人申请,提供相关资料→我行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合同→办理抵质押等相关手续→我行发放贷款→借款人按期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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