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冬运交通安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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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冬运交通安全通知一
为确保广大干部职工和旅客群众欢度安定祥和的节日,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现就我区交通运输系统做好春运期间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做好春运组织工作,着力提升综合运输服务能力
要加强春运组织协调,合理调配运输资源,强化城市公共交通,中短途道路客运与岛际客运、农村渡运的协同衔接,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比较优势和组合效能,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捷、有序出行。要以改进提升旅客满意度、获得感为核心,深入开展春运“情满旅途”活动,创新服务形式,优化服务举措,推动旅客联程接续更便捷、购票渠道更多元、信息服务更精准、候乘环境更温馨、旅客出行更顺畅。要进一步优化运力调度,挖掘运输潜力,充分利用客流低谷时段组织运输重点物资,优先保障煤炭、油品、粮食、化肥等重点物资和特运任务运输,确保肉禽、蔬菜等节日物资运输供给,满足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要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客流激增、班次延误等各类应急预案,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强化部门联动和工作协同,做好恶劣天气预报预警,特别是要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应对防范工作,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全面提高应急运输保障水平。
二、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建设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要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深入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水上交通安全、防范寒潮大风、防控火灾等部署,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全面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岁末年初和“两节”期间安全平稳。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加强对重点路段、桥梁、隧道、高边坡、高挡墙等重要公路设施的巡查和养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保障路况良好、设施安全;二是督促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和运输经营业户对参加节日运输的车辆、船舶进行严格的技术检查,对消防、救生等设备配备和适用情况进行周密的排查,把好适运、适航、适载关,确保车船及配套设施的安全可靠;三是加强对农村渡口、旅游风景区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督促街道(乡镇)政府落实渡口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渡运安全;四是加强客运站场安全管理,按规定配备安检设备,配齐安检人员,落实各项安检措施,对旅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行包进行严格检查,做到“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五是加强对经营者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六是加强危化品运输管理,严把危化品运输企业的准入关、危险货运车辆技术状况关、从业人员资质资格关。七是要做好大门大桥临时性通车、洞头峡大桥通车后安全管控工作,要做好洞头至温州市区夸区公交开通后安全监管等后续工作。
三、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认真落实值班报告制度,领导要亲自带班,根据需要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值班人员要到岗到位,及时协调处理相关事务。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突发事件,要及时请示报告;要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报送相关材料,随时掌握涉稳和安全生产动态信息。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重特大事故,各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领导靠前指挥,正确处置,并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报告。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正确回应民众关切,营造和谐发展环境。
2016冬运交通安全通知二
2016年元旦和春节将至,临近年底,雨雪、冰冻、雾霾、寒潮等恶劣天气多发,人流、物流、车流剧增,既是生产经营活动繁忙期,也是事故多发期。根据苏州市局《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和今冬明春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确保交通运输安全、便捷、畅通、有序,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高度重视冬春季节恶劣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深入重点地区、重要部位和岗位,加强督促检查,不留死角,严防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确保今冬明春和两节期间安全平稳。
二、突出监管重点,保障行业安全稳定。
交通各行业监管部门要针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加强监管。突出道路客运和危化品运输、水上交通、重大交通工程建设、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等领域的监管,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车(船)、危险品运输车(船)等重点车辆船舶,重点路段、水域的安全监管,认真排查各类隐患,及时消除重点路段、水域的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其中公路部门要根据冬春季节路况特点,加强对公路的保护和维护,加大冬季“治超”工作力度。要加大对干线公路和重点桥梁的巡查力度,确保公路安全畅通。航道部门(港口办公室)要加强和维护航道安全设施运行完好。要加强对港口危货作业的安全管理,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严查未批作业和违章作业行为,切实保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海事部门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做好节日期间同里古镇、东太湖水域等水上旅游风景区无证船舶非法载客行为的打击力度和重点水域保畅工作。严厉查处船舶违章航行和大风、浓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冒险航行等违章行为。运管部门要严格汽车客运站安全检查,严格控制旅客携带危险品等上车。要开展冬季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项治理。要针对节日期间非法违法运输增多的特点,加大对黑车、黑班线和旅游包车擅自改变线路等违法违章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持运输市场的良好秩序。工程质监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冬季用火用电和高空作业安全管理,防止火灾和高空坠落事故发生。要加强涉水工程的现场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和应急措施。各交管所(分局)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农村公路工程的安全管理,同时加强农路、桥梁的巡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其他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和行业维稳等工作。
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赴基层、赴企业,赴一线,重点检查相关单位安全保障方案制定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预防预控措施部署情况和应急值守情况,督促企业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活动,提前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局将在各单位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春运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进行督查。
三、深入复查抽查,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
各单位要组织对前一阶段大检查中发现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当地相关部门销号。结合前一阶段大检查取得的成效,细化分解“回头看”主要内容,编制检查督查表,实行对表检查。建立重大隐患和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清单,逐一进行全面复查;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查执法程序,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实行行政处罚。对不按规定要求完成整改的企业,要采取经济处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等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责任不落实、欺上瞒下不整改的、要倒查企业、及其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抓好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低温冰冻以及大雪大雾天气给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借鉴往年应对恶劣天气的成功经验,提前做好运力预测、调度和应急物资的准备,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强与气象、公安、水利、安监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做到信息共享、协同应对,及时有效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和公路水路运行情况信息,为公众出行和船舶航行、营运车辆行驶、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提供预防预警信息保障。要做好冬春季节安全生产和元旦、春节假日期间的应急值班值守,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岗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做好应急保障准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突发事件,做到信息畅通,快速反应、指挥有力、处置有效,将损失降到最低。遇突发性事件要逐级按规定及时上报,严防信息倒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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