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足常乐辩论反方四辩发言稿

发布时间:2016-12-09 16:02

我们都说人要知足,知足常乐,那么知足常乐还是乐而知足呢?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一篇知足常乐辩论反方四辩发言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知足常乐辩论反方四辩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评委,双方辩手:

大家好!首先谢谢大家给我机会参加辩论。

作为反方的四辩,我要对我方在陈述阶段和自由辩论阶段做出总结,并进一步说明我方的观点。

陈述阶段,我方一号辩手开始便申明了我方辩论的目的,是论证“乐而知足”这一词语中存在的快乐和知足之间的因果关系。人们因为精神世界上的快乐而感到满足。我方辩手用了中国古代文人的例子来说明,只要精神上快乐,人们便不会感觉到不满足。

之后二号辩手和三号辩手则针对对方辩友立论中的矛盾对对方的论点“知足而乐”进行反驳,并且引用了完整的弗洛伊德心理学人格结构系统来反驳了对方辩友单纯从本我的快乐原则这一片面角度对“知足而乐”做出的所谓正确解释。

自由辩论阶段,我方辩手开始便承接了陈述阶段三辩的问题,继续针对对方立论方面的根本矛盾做出反驳,对方辩友在我方再三要求下对自己的立论方面的矛盾做出解释,并且把开始时单纯的用本我的快乐原则来论证“知足而乐”变成我方三辩已经陈述过的完整弗洛伊德心理学人格结构系统。

在讨论过程中我方一辩把“乐而知足”引申到一个更高的角度,即精神上的快乐能够引起对物质上欲望的降低,从而达到乐而知足。但对方辩友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而是从个人的角度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快乐”进行争论,直到自由辩论结束。

从上面对前两个阶段的总结来说,我方辩手一直围绕“乐而知足”这一观点,用各种事实及理论进行论证,下面是我对于我方论点的补充解释。

知足常乐辩论反方四辩发言稿

“乐而知足”,并不是说,快乐产生了满足之后就停滞不前了。这里面的“知足”,指的是对自身现状及未来发展的满足。是一种带有预见性的满足。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人现在在做小职员,他感到快乐,对自己的生活很满足。并不是说他满足于十年之后他还是小职员,而是他知道按照目前的生活步调来说,十年后他会做到什么位置,他对这个位置觉得很满足。

同理可知,对方辩友提出的变态杀人狂的例子,是因为他感到快乐之后,对杀人狂的生活很满足。之所以他会继续这种变态的生活,那是因为他觉得快乐,从而产生了满足感。由快乐产生满足感,证明了我方的观点是正确无误的。

而对于“知足而乐”这一观点,我方认为是错误的。通过前两个阶段,我方已经说明“知足而乐”跟本就不是人类的本能。而且知足之后是否就会感到快乐呢?我们可以看看秦始皇。他的功业就当时而言是最大的,他应该是知足的。但是他快乐吗?肯定不快乐。如果快乐,他就不会焚书坑儒,修长城,建阿房宫,甚至让徐福带 5000童男女给他找长生药,做一些随意夺走别人财产和性命的暴行。我举这个例子,可能对方四辩辩友会说,“知足不一定快乐,可是在那些事例中的那些人他们到底知足了没有?”的确我们无法得知别人是否知足了,既然如此,您又怎样证明您的例子里那些人是否知足呢?无法判断对方是否知足,您又如何能说他知足而乐?

对方辩友的“如若没有很多人相信“知足而乐”或者“知足常乐”,那么这样的概念也不会延续至今,广泛流传了吧?”这句话则让我觉得,好象是谎话说了一千遍就会变成真话。“三更半夜”这个词大家也都这么说,那三更真的就是半夜吗?半夜应该是2.5更才对吧。我们有自己的

脑子,我们可以自己思考事情的对错,不一定说了几千年的话都是对的。

综合对前面两个阶段的总结和最后对于各自论点的一点补充,相信大家能够更好的理解我方的“乐而知足”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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