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车辆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7-06-01 14:24

为加强厂区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厂区畅通有序的良好秩序,制定了厂区车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厂区车辆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厂区车辆管理规定如下

一、车辆出入管理

1、本公司生产用车辆一律凭粘贴或悬挂机运公司标识牌进出厂区。车辆标识牌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如有损坏及时更换。私家车出入厂区时须将“通行证”放在明显位置,以便查验。

2、车辆进入厂区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按交通标志的指示行驶。遵守厂区内各项交通警示,礼让三先,不抢道占道,不鸣喇叭,不随意停车下客、等客。

3、外协、外雇车辆需进入厂区,请提前与保卫处联系,以便掌握情况及时放行。

4、运送货物、备品备件进出厂区必须符合管理规定,并经保卫处同意,开具物资进出通知单,方可放行。

5、持证车辆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上访人员、推销人员带入厂区,严禁车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二、车辆停放管理

1、厂区内所有路段严禁停放各种车辆,各种车辆应按指定的位置停放。自觉接受保安人员的指挥,在规定区域或指定车位居中有序停放,保持车头朝向一致。

2、厂区内通行的车辆一律按厂区内交通标志行驶,严禁逆向行驶。人员

上、下车后立即驶离,不得在通道上滞留。

3、公司大院内楼前位置为轿车专用停车位原则上只供科室职工私家车停放车辆,具体的车位由综合科掌握和协调,其它部门和人员的车辆不得占位停放,需要停车的可到公司后院所画停车区域进行有序停放。

4、外单位工作人员公务来公司大院办公的一律到东区停车场,停放时不得阻塞通道,按线有序停放,严禁跨线停车,线外停车。

5、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车内不存放贵重物品,停车后及时关锁门窗。停车时避免与其它车辆发生碰擦,如有碰擦,应主动与车主或门卫人员联系,妥善处理。

三、违章处理

所有车辆(包括私家车、外协外雇车辆)进入厂区后,驾驶人员应自觉遵守厂区管理规定,文明行驶,文明停车。对不遵守停车、行驶管理规定、不配合工作、不服从指挥的,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厂区内车辆不按规定停放和行驶的,被公司生产、安全管理部门查处的或被公司武保处查处的公司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情况给与50-200元罚款;个人车辆如违规三次以上将通知车主予以警告;并在下一轮更换通行证时将不予核发单位厂区汽车通行证。

2、对使用别人车辆通行证进入厂区的车辆,一律没收厂区汽车通行证,并在下一轮更换通行证时将不予核发单位厂区汽车通行证。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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