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品房期房买卖如何进行不动产登记?

发布时间:2017-03-31 16:22

2016年10月,上海已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地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停止发放,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那么如果购房者购买了商品房期房该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呢?购买不同性质的期房所需要提交的资料有所不同。

上海商品房期房买卖如何进行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黑色部分):办理契税——取号——受理——缴纳登记费用——领取收件收据——记载公示——缮证——领证。

办理地址:

上海商品房期房买卖如何进行不动产登记?

小贴士:

一、公证和认证

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姓名或者名称,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申请登记文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当事人提交的公证文书非境内公证机构作出的,还需提交经认证、确认的证明。当事人约定合同经公证生效的,需提交有关合同的公证文书。

二、办件期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7日内。如补件,文件补齐日为受理日。(遇国家假日及公休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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