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场纪律通报

发布时间:2017-06-03 17:41

会场纪律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会议的质量,当会议结束之后也需要为会场纪律进行通报,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会场纪律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会场纪律通报范文一

20xx年12月31日上午8点,在xx宾馆二楼国际会议中心召开了《20xx年市直机关中层行政正职评议测评大会》。会前,市直机关中层行政正职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到了参会单位,并作了通知记录。从会议情况看,大部分单位都能按要求参加会议。但也有少数单位无视会议纪律,存在迟到、早退的现象。现将违反会议纪律情况通报如下:

迟到的人员有:市卫生局局长黄耀威、市交通局纪委书记刘冠荣、市广电台纪检组长朱卫华、棋梓镇纪委书记肖铁强、望春门办事处城管办主任周杰。

早退的人员有:望春门办事处城管办主任周杰,东山办事处计生办主任王磊,昆仑桥办事处主任李新培、副主任周满南、民政所所长沈敏。

为整顿会风、严肃会纪,经研究,决定对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广电台、望春门办事处、东山办事处、昆仑桥办事处、棋梓镇、泉塘镇(因泉塘镇通知不及时,学区应参会人员31日上午7:59才接到会议通知导致迟到)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同业对标”作风建设考核中扣分。同时责令上述人员写出书面检查(必须本人亲笔书写),于2014年1月2日交市纪委、监察局办公室。希望被通报的单位及个人汲取教训,深刻反省,及时整改。

会风问题,关系到作风建设,是干部作风的外在表现,不遵守会议纪律,实际上暴露了干部自由散漫的作风。市委、市政府多次强调端正会风、严肃会纪问题,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严格参会制度,坚决执行《湘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端正会风严肃会纪的通知》(湘乡政办发﹝2013﹞50号),坚持“一把手”抓会风,坚持每个单位抓会风,坚持以严格的纪律抓会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作风建设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xxxx市纪委 xx市监察局

年12月31日

会场纪律通报范文二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部门(单位),地直各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地各有关部门(单位):

20xx年1月9日上午9:30时,地区在机关会务中心三楼召开了《地区万名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会议》。会前,地区统筹城乡就业培训和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准时参会,并明确要求因故不能参会的必须事先请假,严禁无故缺席或安排他人替会。

从会议情况看,大部分部门(单位)都能按要求参加会议。但是,仍有个别部门(单位)出现了迟到、替会现象。未按要求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哈密市人民政府参会领导迟到;地区发改委派科级干部替会并迟到;地区农业局、畜牧兽医局、计生委、国税局参会领导迟到。

为整顿会风、严肃会纪,现对以上未按要求参加会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希望被通报的单位汲取教训,深刻反省,及时加以整改;对违反会议纪律的参会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写出书面检查。处理意见、检查材料于1月11日前报地区效能办和行署督查室。本次通报结果将与各部门(单位)年终绩效考核相挂钩。

各县(市)、地区各部门(单位)要引以为戒,严格参会制度,凡地区通知的会议,按要求安排人员参加;参会人员要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因特殊情况无法参会的人员,要提前向分管领导报批;会议期间要集中精力,认真聆听,不得交头接耳,不得随意走动,不允许打瞌睡,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会议期间严禁吸烟,手机关机或置静音状态。

各县(市)、地区各部门(单位)要以地委委员(扩大)会议为契机,紧紧围绕地区在全疆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进一步强化抓落实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使命意识,敢于担当、求真务实,把端正会风作为整顿机关作风和改进领导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以新的作风、新的作为、新的业绩,切实做好2013年的各项工作。

xxx地区行署办公室

年1月9日

会场纪律通报范文三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部办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局级企事业单位:

20xx年4月19日上午10时,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县安监局根据县政府办的安排,通知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比照市级)、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站站长及各煤矿企业矿长等人员在我县分会场红果会议中心参加视频会。全县绝大部分乡镇和单位都能按要求准时参加会议,但县公安消防大队、县供电局未参加会议。

为严肃纪律,进一步端正会风,坚决杜绝类似现象发生,对上述两个未参会单位给予全县通报批评。

希望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严格遵守县委、县政府会议有关规定,按时参加各类会议,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xxx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xx 监 察 局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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