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安全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6-17 13:02

交通安全关乎生命安全,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交通安全的通报,供大家参考!

关于交通安全的通报范文一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春节期间

全国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20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14年春节期间(1月31日至2月6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和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春节期间全国未发生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根据调度快报数,2014年春节期间全国共接报较大事故18起,死亡和下落不明70人,比2013年春节期间增加6起、15人,具体情况如下:

1月31日10时25分,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境内,一辆越野车在G318线384公里570米处撞上路边行人,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1月31日13时,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博白县境内,两辆二轮摩托车在县道那卜至龙潭线陆意村路段发生碰撞,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1月31日16时4分,陕西省延安市甘泉县境内,一辆皮卡车和一辆雪佛来小客车在210国道杨家砭加油站旁相撞,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

2月1日17时30分,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境内,一辆小客车途经晒谷滩时坠入资江河中,造成5人死亡。

2月1日23时40分,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县境内,一辆小客车在晴兴高速公路24公里处,撞上道路右侧边坡挡墙,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2月2日4时56分,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境内,一辆越野车在省道204线49公里650米处发生侧翻,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

2月3日2时20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境内,一辆小客车碰撞中心隔离水泥墩,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

2月3日11时,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境内,一辆越野车侧翻坠下悬崖,造成6人死亡,2人受伤。

2月4日6时40分 ,天津市宝坻区境内,一辆半挂牵引车与一辆客车在通唐公路与宝白公路交叉口发生碰撞,造成7人死亡,3人受伤。

2月4日9时30分,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境内,一辆小客车行驶至301省道81公里57米处冲出路外,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

2月4日11时55分,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境内,一辆微型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3人死亡。

2月4日12时10分,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境内,中船澄西远航船舶(广州)有限公司“龙拖10”轮发生翻沉事故,造成3人下落不明。

2月4日17时10分,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境内,一辆微型车在牛场镇新桥路段翻落桥下,造成6人死亡,3人受伤。

2月4日17时40分,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境内,一辆小客车与一辆铲车在鹤大公路163公里140米处相撞,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2月5日10时30分,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北京恩布拉科雪花压缩机有限公司在清理动力车间气浮池内淤泥过程中发生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

2月5日12时38分,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境内,一辆商务车在乡村道路上翻入水沟,造成4人死亡。

2月5日23时50分,贵州省铜仁市大兴高新区境内,一辆小客车与一辆越野车在杭瑞高速1312公里20米处相撞,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2月6日7时,广东省阳江市境内,3辆车在开阳高速阳江路段往广州方向距白沙出口处约3公里处发生碰撞,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

上述事故的发生,不仅暴露出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薄弱、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也暴露出部分地方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应急预案不完善、监督检查不严格、“打非治违”不得力。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春节过后面临春运高峰、部分企业逐步复工复产等特点,安全生产不可有丝毫放松。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尤其是要加强源头管控,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各地区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要切实落实“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部门联合、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多措并举,全面排查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进行查处,严防企业超能力突击生产。

三、各产煤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突出煤矿安全这个重中之重,深入贯彻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打好50个重点县(市、区)攻坚战,真抓实干,并认真抓好节后煤矿企业复产验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四、各级公安、交通、消防、安全监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抓好道路交通、消防、油气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切实排查治理运输线路、交通运输工具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特别要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推进消防安全“防火墙”建设,尤其要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法规,消除火灾隐患,提高火灾防控能力;要继续深化油气输送管线安全专项整治,以“七查”为主要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地下管网、城市燃气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4年2月9日

关于交通安全的通报范文二

关于近期连续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一段时期以来,我省部分地区、部分行业(领域)接连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重大损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势头,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近期发生的几起生产安全事故

5月28日,位于惠州大亚湾石化区内的惠州兴达石化工业有限公司一个容量为3000立方米的苯乙烯储罐发生火灾事故,这是继中海油公司惠州炼化分公司2010年7月14日和2011年7月11日发生火灾事故后,该区域内再次发生的一起火灾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引起了周边群众恐慌。

5月26日,深圳市福田区红树林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辆酒后驾驶的法拉利跑车与一辆出租车追尾,造成出租车内3人死亡,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

5月26日,汕尾市海丰县境内国道234线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辆轻型货车与一辆重型货车相撞,造成3人死亡。

5月23日,肇庆四会市境内发生一起车祸事故,一辆货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3人死亡。

5月14日,宝钢集团韶关钢铁有限公司一在建工地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了9人死亡、6人受伤。

5月11日,深圳市空港油料公司发生储油罐泄漏事故,造成1人死亡,近1200吨油品泄漏,对机场安全造成较大影响。

5月7日,一辆河北籍装载42吨甲缩醛的槽罐车在京珠高速南行机场北出口匝道处,分别与执勤警车和一辆安徽籍装载双氧水的槽罐车相撞,造成2人死亡,大量甲缩醛、双氧水泄漏。

4月25日,一辆湖北籍装载液化石油气的货车在韶关市乳源县大桥镇与一辆小车追尾碰撞后,又追尾碰撞一辆运载铅锭的货车,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

4月21日,一辆装载近70吨纯苯的槽罐车在茂名市茂港区起火燃烧,造成附近约200亩农田和部分鱼塘污染。

4月15日,一辆装载26吨盐酸的槽罐车在韶关南雄市乌径镇侧翻,盐酸泄漏对附近农田和河水造成污染。

4月13日,一辆山东籍装载38吨连二亚硫酸钠的货车在佛山市禅城区遇雨起火,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周边部分群众被紧急疏散。

上述事故的发生,暴露出部分地区、部门和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仍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是安全责任不落实。个别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没有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彻底,重生产、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较为严重。二是安全教育不扎实。不少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流于形式,部分危化品岗位作业人员素质不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冒险作业、违章作业现象突出;部分机动车驾驶员无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存在侥幸心理,超限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问题突出。三是源头控制不到位。一些企业对初始环节、工序的控制把关不严,对供应商质量源头控制不到位,对分包商或协作队伍管理方式粗放,以包代管、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等现象屡禁不止,给安全生产留下严重隐患。四是安全投入普遍不足。部分园区、企业的安全设施维护和保养工作滞后,部分地区应急队伍和装备不能满足应急救援需要,对已排查出的部分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加大投入予以整改治理,消防用水、应急废水处置等配套设施建设不力。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上述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时作出批示指示,要求深刻分析查找事故原因,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切实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全力杜绝发生重特大事故,确保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以各级领导责任的落实推动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以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以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实现每个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的落实,切实提升各地、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推动企业实现本质安全。要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大力引导企业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开展安全生产达标活动。要督促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切实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加强对作业人员尤其是事故多发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强化源头管理,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巡查,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常态化工作,及时整治各类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问题,确保生产、储存设备设施和各类安全设施运行可靠;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时能做到及早救援,有效防止事故损失扩大。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进行集中整治。一是要对化工企业进行重点整治。集中力量对各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尤其是危化品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相关园区、企业贯彻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的情况,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和“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并结合当前高温、雷雨等极端天气频发的季节特点,强化夏季“四防”(防雷、防汛、防倒塌、防泄漏爆炸)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二是要对道路交通安全进行重点整治。要以“醉驾入刑”为契机,继续保持对酒后驾车、酒醉驾车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交管部门要依法加大对飙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要强化对道路交通运输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运输车辆超速、超载、载员、疲劳驾驶,以及无证驾驶、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等行为;要加强对道路交通设施的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连续下坡、长大隧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面积水等危险路段进行安全改造,完善警示标志、路面标线、中央隔离设施、防撞设施等,提高路面防护水平。三是要对在建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整治。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督促中央和省属企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加强对在建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管,严防较大以上事故发生;要督促有关中央和省属企业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处置等情况;要突出行业特点,紧紧抓住高危作业环节和重大危险源,突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并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四)严格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各有关地区要依法依规抓紧做好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特别是要对上述近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认真组织查清事故原因,深入细致地分析事故责任,依法依规落实责任追究,并向社会公布事故处理结果。

省安委办要结合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部署,会同有关部门于近期对各地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督查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关于交通安全的通报范文三

关于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岳安委办〔2012〕25号

岳池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翠湖景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交通安全形势根本好转。根据县政府安排,由县安办牵头,组织县道安办、安监等部门工作人员对44个乡镇和交管中队2012年道路交通安全的安排部署情况、责任制落实情况、宣传教育培训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和路面管控情况进行了以暗访为主的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

通过明察暗访和现场查阅资料发现,绝大部分乡镇和交管中队能结合本辖区的实际,研究制定了本年度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抓得紧、抓得细、抓得实,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高度重视,责任制落实到位。绝大多数乡镇都能按《岳池县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岳委办发〔2012〕3号)精神,以党委(政府)的名义出文明确了“一岗双责”和“三包”责任制,做到了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车主,并与辖区单位和车主(驾驶员)签订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三包”责任制体系。临溪镇、龙孔镇、团结乡、秦溪镇将“三包”责任制细化到了村、到户、到具体车辆、到路段,实行定人定车定路段;翠管会在“三包”责任上,实行了副职领导、驻村干部、村干部三级包车辆;齐福乡将乡干部的绩效工资、村干部20%的工资与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挂钩,实行半年一次考核。

(二)采取措施,宣传教育培训到位。大多数乡镇都能按照县上“3.9”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行动,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了对本辖区驾驶员的教育培训。中和镇党委书记亲自给驾驶员上课培训,制作了8幅永久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悬挂在重要路段,由派出所印制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单分发全镇各村,由村级广播服务站每月进行一次广播宣传;西板乡不仅每月对驾驶员进行培训,而且坚持每月到学校进行道路安全法制教育;粽粑乡对未参加培训会的人员实行村干部上门补训,外出的实行短信定期提示;兴隆镇除日常教育培训之外,还坚持每周到学校一个班级进行专题教育;长田乡在教育培训中,对不参加教育培训的,联合交管中队对拒绝参训人员实行禁止3个逢场日在本乡范围内从事运输;白庙镇以政府、交管中队的名义给每名驾驶员发放了参会通知书,要求驾驶员必须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培训;花园镇专门安排了一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车,每天在镇内进行巡回宣传;龙孔镇印制了村级交通安全劝导记录薄,督促辖区各村开展劝导工作,并每月对劝导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三)强化排查,隐患整治到位。不少乡(镇)能够按照岳池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广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办关于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并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的通知》(岳安委办〔2012〕15号)要求,组织人员对本辖区的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在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整治中,都能够做到认真排查。东板乡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安办、道安办、国土建环等部门人员对辖区的道路交通隐患进行了仔细排查;北城乡对3月排查出的7处隐患做到了“五落实”,对能够立即整改的4处都进行了有效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3处落实了防范措施、责任人;花园镇对3月排查出的隐患,以政府名义下发了4份整改指令书到隐患责任人手中;中和镇对排查出的隐患由镇长签署意见后,提交到党委会进行了研究,制定了整改计划;齐福乡对排查出的4处影响道路交通视线的竹林进行了砍伐;天平镇设立安全警示标志2处,修补村级公路2处。

(四)劝导巡查,执法到位。一些乡镇都能够落实领导带队巡查制度,道安办的人员定期进行了上路劝导,交管中队能够坚持由正式民警带队组织道安办利用逢场天在乡镇主干道上进行设卡检查,做到了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朝阳乡交管中队和道安办2月28日15:50在岳武路设卡检查,查处违法行为7起;裕民镇交管中队3月1日11:40在岳合路设卡检查,查处违法行为10起;3月1日13:33大佛乡交管中队和道安办在枣沿路设卡检查,查处违法行为12起;龙孔镇交管中队和道安办3月16日10:42在派出所门口设卡检查,查验车辆11辆,行政处罚2起;苟角镇交管中队3月21日10:55在白合观路设卡检查,查处违法行为7起;龙孔镇、排楼乡、石鼓乡、嘉陵乡、酉溪镇、顾县镇等乡镇交管中队、道安办都能上路检查、劝导;北城乡的劝导内容涵盖了不要闯红灯,遵守交通规则、乘坐摩托要戴头盔、汽车驾驶员系安全带、不要酒驾等等。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各乡镇和交管中队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创新工作举措、强化路面管控,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发展不够平衡。个别乡镇和交管中队对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有侥幸心理,有的认为是老调重弹,有的仅停留在会议传达上,责任制订在纸上,抓落实不够,主要表现在:

(一)责任未得到全面落实。虽然大部分乡镇都能以政府的名义,出文明确了领导包片、脱产包村、村(社)干部包车、包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但有二分之一的乡镇未开展督查、未落实考核奖惩办法。黄龙乡未落实道路交通“三包”责任制;大佛乡、花园镇未将“三包”责任制落实到村、到路段、到具体车辆。

(二)路面管控不力。检查中发现,有三分之一的乡镇只注重了上午的设卡检查和路面巡查,放松了下午的管控特别是遇到周末赶集基本上未开展路面管控工作。2月28日9:30大石乡场镇主要路口没有发现交管中队和道安办设卡检查人员、劝导员,15辆长安车在街尾无序摆放,阻挠交通,也未看到交管中队日常检查记录;2月28日10:45花板乡本应在仪北路设卡检查,在交管中队出示的检查记录中没有发现相关记录;3月2日15:23检查到天平镇无2月28日和当天交管中队检查记录; 3月5日14:55检查到平安乡交管中队检查记录截止到2月27日;3月16日13:20镇裕镇虽在街道转角处设置了道路交通检查牌,但当天检查到交管中队的检查记录截止3月14日; 3月21日9:41检查中发现花园镇领导带队巡查记录截止3月3日,劝导记录记至3月23日。

(三)教育培训率偏低。部分乡镇对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和辖区的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不够,认为学生教育全是学校的事情,和地方政府无关。天平镇除了学校开学去进行检查外,其他时间从未到学校进行或指导安全教育;相当一部分乡镇每月对驾驶员培训率不到20%,齐福乡共有车辆597辆,3月16日的培训参加人员只有106人;镇裕镇3月份的车主培训会没有实行签到。

(四)隐患未能做到彻底根治。个别乡镇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不够。裕民镇的道路交通安全为“零隐患”;乔家镇的道路交通隐患无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 3月2日15:45在苟角镇境内发现苟角至天平镇的一辆客运车辆严重超载; 3月5日9:30在高新路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载客7人,电瓶车载客2人;岳池到酉溪、酉溪到兴隆路路面状况极差,部分车辆路面行驶倾斜度达10度以上,若遇晴天,尘土飞扬,视线极差,广大驾驶员和乘客怨声载道,3月13日,一辆货车在酉(溪)兴(隆)路发生了侧翻,有4人被翻到在田里,所幸无人员伤亡;黄龙乡杨家沟村村级公里宽3.5米,有2.65公里临近100米的悬崖,且有5个急弯,无任何安全设施;嘉陵乡福兴寺村的村级公路宽3.5米,有5个急弯,面临30余米的悬崖,下面是嘉陵江,也无任何安全设施。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希望各乡镇要认真总结和借鉴工作开展好的乡镇的经验,冷静地分析当前道路交通工作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道路安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3月9日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从落实责任、深化教育培训、强化日常监管、着力隐患排查整治、从严查处违章违规违法行为入手,确保我县道路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认识。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的认识。要清醒地认识到随着我县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剧增和通车里程的延长,道路交通发生事故的概率更大,我们监管的任务更重,风险更大。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应比过去花更多的时间、更多的精力、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时刻绷紧道路交通安全这根弦,来不得一丝一毫的沾沾自喜,来不得一丝一毫的麻痹大意,来不得一丝一毫的侥幸心理。

(二)落实责任。要进一步明确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一要根据上级的安排,全面落实好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从业人员的岗位责任;二要结合本乡镇、本部门的实际,抓好“一岗双责”和“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各乡镇、各部门每月要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三要制定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完成情况奖惩制度,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的高压态势,确保县委、县政府年初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强化举措。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氛围。在县城区以及乡镇场镇周边群众较多的地方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开设交通安全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出行常识,使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得到切实提高。二是加强路面管控,开展集中整治。各乡镇和交管中队要最大限度地把力量投向路面,严格落实路面网格化巡控机制,落实领导带队巡查机制,加强道安办劝导力度,对校车、营运客车、货车进行逢车必查,对车辆、驾驶人进行逐车、逐证比对,坚决查处客车、校车超速、超员,货车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查处的违法车辆,坚决做到不消除事故隐患不放行,不消除违法行为不放行,形成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三是加强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源头管理。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辖区和行业开展安全大检查,对车辆的技术状况、道路通行的状况、车主和驾驶员的资质状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予以整改,确保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四是严厉打击非法客运,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以摩托车、面包车、机动三轮车等车辆在岳池县范围内从事非法客运经营的行为为打击重点,做好取证工作,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阻碍执法的、殴打执法人员的,拒不服从管理的,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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