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大学生创业政策

发布时间:2016-11-08 13:32

贵州省有没有关于大学生的创业方面的政策呢?看完小编整理的贵州省大学生创业政策后你就会明白了!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贵州省大学生创业政策

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贵州省将实施“万名大学生创业计划”,从今年至2017年,力争引领扶持1.5万名大学生实现创业,其中重点扶持年龄在35岁以下的高校毕业生。

据了解,从今年至2017年,我省将全力实施“万名大学生创业计划”,力争引领扶持1.5万名大学生实现创业。其中,2014年不少于2500人(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达10.5万人),2015年不少于3500人,2016年不少于4000人,2017年不少于5000人;至2017年,建立起全省鼓励扶持大学生创业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工作考核体系,形成鼓励扶持大学生创业的体制机制。

据介绍,扶持对象包括已在我省创业或有创业愿望、创业能力、创业项目的大学生(含国内各类高校的在校生、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均属扶持对象,其中,将重点扶持年龄在35岁以下的高校毕业生。

为保障“万名大学生创业计划”实施,我省还出台了相应措施。包括:大力推进创业教育普及;深入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落实工商注册优惠政策,提供银行开户便利等。

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按规定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从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将月销售额或营业额2至3万元的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

高校毕业生创办微型企业可优先享受“3个15万元”扶持政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享受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就业小额担保贷款。

另外,还有奖励政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带动就业的,享受扶持政策。高校毕业生领办创业项目并带动就业,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经营场所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每月按300元标准给予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300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贵州省大学生创业政策

贵州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贵州省下发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将采取八大措施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其中,对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另外,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万名大学生创业培训计划”,将创业培训补贴对象从毕业学年的在校大学生,扩展到各学年在校大学生。

一、面向基层,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全面推进基层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新领域,依托重点工程项目推进,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组织就业。享受“3个15万元”政策扶持的微型企业和科技型小型企业招收各年度高校毕业生达一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二、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比例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型企业,按规定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各种税费。限额标准可上浮20%。搭建大学生创业服务平台,依托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农业示范园区、创业孵化基地等现有资源,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立创业导师库和项目库,举办创业项目展示和推介引导活动;开展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实训),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万名大学生创业培训计划”,将创业培训补贴对象从毕业学年的在校大学生,扩展到各学年在校大学生;今年引领1000人以上高校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进一步降低贷款门槛加大金融扶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 推行信用担保。

三、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 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

全面推行实名制就业服务,将数据信息完善和实名制就业服务提供情况纳入就业工作绩效考核范围。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规模,2014年省级新增5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全省至少组织40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鼓励各地组织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进行就业见习。推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依托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和培训实力雄厚的职业培训机构,选择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培训项目。

四、优化服务,强化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

求职补贴在离校前全部发放到位,求职补贴发放情况列入就业工作绩效考核。享受求职补贴学生纳入当年实名制就业服务范围,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时为离校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加强跟踪帮扶服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高校毕业生就业。

五、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贵州省要求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除涉密等特殊岗位外,要实行公开招聘;对拟聘人员应进行公示,明确监督渠道,公示期不少于7天。消除流动障碍,高校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或单位的正式接收文件、用人单位同意登记集体户口的《接收函》和《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

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高等教育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贵州省教育、人社部门推动建立本科、高职(专科)生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培训制度,使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鼓励用人单位优先录用有“双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促进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七、开展校园宣讲活动,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

将校园宣讲活动作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宣传的主要阵地,以村官等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报告团宣讲活动,开展就业形势、择业观念、就业政策和就业创业典型宣传,建立宣传长效机制。

八、健全完善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推动就业工作改革创新

贵州省将建立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督导机制,建立经常性联合督导机制,推动落实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各项政策措施。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联动机制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资金保障机制,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服务、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创业园区建设、各项补贴、奖励等重点扶持。

贵州大学生创业政策

针对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云岩区工商分局以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多方联动,打造创业“帮扶链”,全力支持大学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专门设置了“大学生创业登记服务窗口”。加强对大学生创业的指导,在创业流程、项目设计等方面为其提供工商法律、法规的辅导,指定专人,设立咨询电话,为大学毕业生创业提供咨询服务。

开通了“绿色通道”,针对大学生创业者对企业设立登记注册各项手续不熟悉、实际操作能力较差等问题,启动多项服务,助推大学生创业者“快登记、快开业、快盈利”,及时了解大学生在创业初期遇到的各种困难,指导其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帮助其填写表格、起草规范公司章程等,解决登记中的各种难题。

同时,实行大学生创业主体便利直通车制度,按照“即收即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提供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为纳入“直通车”服务范围的创业大学生简化工商登记流程、缩短审批办结期限。

此外,充分考虑到大学生创业难,实行对于“轻微违法”可不处罚,对于能主动改正或及时中止的违法行为,社会危害较小或者还没有造成危害,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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