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大队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7-03-30 10:50

近年来,环境质量大不如前,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承担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职能的环境监察机构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如何提高环境监察效率成为当前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环境监察大队上半年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环境监察大队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一

今年上半年,我队在局领导的指导下,在局有关科室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认真贯彻党的XX大及全国、省、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以支持经济发展为中心,以强化环境监管为核心,紧紧围绕,《20XX年环境监察大队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各项目标任务,按照省、市、区环境保护工作部署,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团结拼搏、真抓实干,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排污收费

20XX年上半年,为了较好地完成排污费征收任务,在排污单位中树立环保部门的良好形象,我队采取了:一是采取抓大不放小的原则,积极拓展污染源征收面;二是通过管理来促进收费,通过收费达到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注重以征收排污费为手段促进企业加强治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体现了以管促收、以收促治的原则。上半年,完成排污费征收95户,共137万元,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

(二)以强化环境监管为核心,切实抓好现场环境监察工作。

1、强化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法行为。

上半年我队按照分片区的管理模式,落实监察任务到人,避免相互推诿、脱管、漏管的现象,对辖区的环境问题做出迅速反应,消除污染隐患,避免污染扩大化和减少污染投诉。我们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巡查等方式对全区重点污染源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和一般污染源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按规定进行常规检查,检查次数分别为165次和326次,每次检查均认真做好检查记录,针对检查发现的情况提出可行的整改建议。对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严肃处理。

2、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做好排污申报年审(变更)及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

为确保各企业切实按污染物浓度控制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相结合的要求,做到持证排污,规范排污行为,有效改善环境质量。我队按照省、市环保局工作要求,圆满的完成了排污申报年审(变更)及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上半年共发放排污许可证145家。

3、加强“两节”、“两会”期间环境管理,确保社会稳定。

元旦、春节“两节”和省人大、政协“两会”期间,为维护社会稳定,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我队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投诉电话的畅通,及时处理来电、来信、来访。并对全区所有重点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确保了“两会”期间无一例因污染纠纷引发的热点上访事件发生。

4、强化环境安全制度,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加强节假日、汛期环境监督管理,消除污染事故隐患,杜绝污染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省、市环保局的文件精神,严查对各饮用水源地产生污染环境违法行为,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首先对辖区所有纳入管理的污染源单位下发了《关于加强“五一”假日和汛期环境管理杜绝污染事故发生的通知》;其次对各单位落实《通知》精神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辖区污染源单位90余家次,重点检查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和运行记录,及时责令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特别要求企业对有害物品、危险化学物品仓库、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堆放地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因跑、冒、滴、漏造成污染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及时现场处理。

5、加强中、高考期间施工工地等噪声查处工作。

为给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我队在中、高考期间采取了四大措施,严查施工工地等噪声污染。一是有计划地对我区噪声敏感区域内的施工工地采取巡查、突查等方式进行现场监督执法检查,重点督促对施工工地建筑施工、五金加工、装潢等行业环保行为进行规范,并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提出相关要求,责令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贵阳市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的有关规定加强环境管理。二是与辖区内涉及建筑施工、装潢、广告制作、五金加工、娱乐场所等行业86家单位签定了责任状,确保在高、中考期间无噪声产生,绝不影响考生的生活、学习和考试。三是公布举报值班电话,值班电话专人24小时值班,接受群众有关举报。四是在中、高考期间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停止办理夜间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并加强夜间巡查,确保无一例噪声污染投诉,从而有效改善周边声环境质量,为考生营造了良好环境。

(三)以人为本,及时调处各类污染纠纷,为群众办实事

上半年共查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污染纠纷31起(有一件来信同时投诉水气声的),其中水14起、气16起、声6起、其它1起。对每件群众来信来访,坚持文明受理、及时出现场、限期结案、跟踪问效、急事急办的原则,始终以受害人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将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最终目标,积极参与协调和及时调查处理,处理率达100%。

(四)继续加大力度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顺利实现减排计划。上半年,我队继续加大主要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和排放浓度及排放量的监管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

1、继续加强企业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特别是企业法人对开展减排工作的重要认识,消除工作怠慢情绪,并积极做好服务,帮助和指导企业正常开展工作,努力实现减排工作计划。

2、加大对主要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和排放浓度及排放量的监管力度,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一是在对主要污染物现场日常环境监察工作中增加监察频次,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二是积极开展主要污染物环境监测工作,及时为环保行政管理和减排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数据库。三是加大环保行政处罚力度,对检查中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惩重罚,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并最大限度实现中水回用的目标。

(五)积极开展“整脏治乱”、 “城市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乌当区20XX年“整脏治乱”城市目标管理实施工作方案》和《目标责任书》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主要体现在:一是继续开展好建成区餐饮业油烟、工业噪声整治,加大餐饮业油烟、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管,重点整治境内南明河流域工业污染源的废气、废水、固废等造成的污染,以及国道、省道、高等级公路沿线的环境污染。三是配合城管、工商、卫生等部门实施好“门前三包”工作。四是积极参与评比活动工作,定期接受考核或检查。

(六)认真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检查工作。

上半年,完成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检查121家次,督促项目单位落实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按时完成环保验收项目100个。

(七)认真完成创模工作

一直以来积极开展创模工作,认真完成44家污染源企业的“一源一档”建立、规范排污口建设,确保按时按量通过创模工作的阶段性考核。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现场执法力度不够,特别是饮食服务企业油烟、各类小加工厂现场执法监管难度大。

(二)环境监察人员的整体素质、业务能力仍需加强学习,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半年的工作思路及安排:

(一)加大力度,克服困难,依法征收排污费。

(二)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尽职尽责地处理好环境污染投诉。

(三)强化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法行为。

环境监察大队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二

20XX年上半年,我大队在分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的支持指导下,按照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确定的目标、要求,结合北湖区政府的环保工作任务,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能,全队人员克服金融危机等各种困难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在时间紧、任务重、人少事多的情况下,求真务实,团结一致,全方位地开展各项工作,尽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上半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排污申报情况

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去年以来,省、市环保局对排污收费企业的排污申报工作要求日益严格。按照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除放射性废物、生活垃圾外,其余缴费排污企业均需申报,在上级要求严、工作量大XX法,边学习边工作。经过多次与市局支队协商、解释,通过筛选按最低要求,我区至少有21企业需要申报,目前仅13家前来领表,完成申报的只有4家,此项工作目前仍然面临较大困难。

二、环境监察情况

1、按照市局监察支队有关要求,及时制定了20XX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监察方案;对5个区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减排进度进行了监督检查,各减排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并按要求上报了相关情况和报表,同时,配合市局监察支队对金贵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裕湘面业有限公司、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多次现场环境监察,还根据北湖区政府要求,配合安监、国土等相关部门及相关乡镇开展了5次非法小沙场综合整治行动,整治中出动人员300余人次,车辆40台次,拆除厂棚120平方、电力线路1000米、设备32台。

2、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力度:今年上半年根据企业提出的试生产申请和分局领导的有关安排,共派出8人次先后对4家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试生??监察意见,督促其整改。

3、进一步加强后监察工作,加大违法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力度,对涉及政府督办、关闭、未批乱建、未经环保验收且已投入生产或使用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以及城区医院进行了重点清查,按照目前“首犯不罚”的要求,通过限期整改的形式,要求建设单位落实“三同时”制度,并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对整改不力的予以查处

三、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情况

针对20XX年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计划的有关要求,按照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制度规定的“每月现场环境监察不得少于1次”的规定,对列入市级重点监管计划的5家重点污染源单位进行了现场环境监察;对群众反复投诉的3家污染危害严重的企业开展了现场调查,并及时向市局报送了调查处理意见;对5家有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排污企业进行了查处。

四、应急工作情况

做好预案,确保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障环境安全。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组织开展了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工作。为准确掌握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动态,防止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可能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把饮用水源地、化工、洗选行业、矿山尾矿库、放射源涉源单位、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等易出现环境污染问题的对象作为监管重点,逐一进行认真排查。同时还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通知要求,协同安监、国土部门对全区30家矿山企业及时开展了检查,有效防止了环境安全和污染事故的发生。据不完全统计,排查工作中大队共出动排查人员160人次,排查相关企业和隐患源点30家(处)。

五、环境信访工作情况。

一是上半年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环境信访制度和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及时处理及时回复,确保全区环保系统群众举报渠道信息畅通,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及时解决。

二是高度重视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在相关部门、乡镇的配合下,先后8次召集相关企业业主和当地受污染的居(村)民召开环境污染纠纷协调会,较好地协调解决了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环境污染纠纷案件。

三是抓好督查督办,切实做到群众投诉的“每一个问题”都有回音,查处的“每一个案件”都有结果。据统计到6月10日止,大队共接受各类环境信访案件共46件(其中市区政府和市局转办20件),已办结43件,其余3件正在办理。

四是认真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的污染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针对高速公路建设和小养殖场污染问题,对群众反响强烈的投诉,采取及时通报有关乡镇和相关部门协调处理的办法,既保护了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又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防止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六、目前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中存在的主要困难。

一是受金融风暴影响,辖区内大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况,收费工作面临“无米之炊”而难以开展。

二是市局今年明确城区第三产业排污收费污染因子由水改气,抽样试点检测名单上报数月但至今没有进行,对收费造成很大的不利影响。

三是标准化建设严重滞后,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至今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受车辆不足影响,环境监察现场执法工作无法按要求开展,主要表现在对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监察力度还不够,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建立健全环境监察机构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是依法行政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科室、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存在严重问题,现行的管理模式无法适应依法行政工作的时代要求。主要表现在排污许可证的发放严重违反《湖南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无视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在没有对监察部门的监察报告等资料进行审核的情况下,单个部门擅自发放排污许可证,造成监、管脱节,增加行政成本和收费难度。

七、下半年工作思路

1、结合排污申报,依法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提高排污费的收缴入库率。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的规定和要求,采取不定时的方法和措施,组织人员对各小组排污费征收行为进行监管、核查,对企业排污费征收工作情况进行稽查,对不按国家有关规定的程序征收排污费的单位或个人将进行立案稽查,并实行问责制;针对以往城区娱乐业监察和收费力度不足的情况,对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将其由小组收费改为大组监察收费,以加大其工作力度,确保年度排污费征收任务的圆满完成。

2、继续加大现场环境执法力度。对列入20XX年度的污染减排项目和重点污染源及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突击性检查,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扎实认真地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重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危险化学品等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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