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不动产登记最新内容包括

发布时间:2017-06-22 09:42

导语:登记有绝对效力,系为保护第三人,将登记事项赋予绝对真实之公信力,俾第三人因信赖登记而取得土地权利时,纵令其登记原因无效或得撤销,真正权利人亦不得以之对抗该第三人。不动产是财产划分的一种形态。因不动产对人们生活影响重大,且具有耐久性 、稀缺性 、不可隐匿性和不可移动性等特点,故许多国家法律对其均有特殊规定。

2017年不动产登记最新内容包括

2017年不动产登记最新消息

不动产登记=反腐措施?

作为《物权法》重要配套法规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并不等同于反腐措施。登记制度所规定的不动产信息登记,属于私法的范畴,不同于行政法意义的公示、公告,与公职人员财产公示或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等公法有着本质区别。

当然,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客观上也具有一定的反腐功能。例如,有关国家机关在查处案件时,相对容易了解到政府官员完整的房产信息。

不动产登记人人可查吗?

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可见,法律将自然人的查询主体限定为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

权利人指的是不动产权的所有人,如房子是自己的,就可以申请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情况。若房子抵押给银行,那么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凭借抵押登记也有权查询登记资料。

利害关系人是指和不动产所有者有直接关系者,比如夫妻等。在一些债务纠纷中,债权人也可以凭借人民法院的补充证据材料通知书,自行或委托律师事务所查询债务人名下的已确权房产情况。

不动产隐私泄漏怎么办?

房产信息,既是个人的财产信息,又是个人的重要隐私,特别是其涉及个人的家庭住址,是个人的核心隐私,不得泄露或者用于不正当的目的。

如果违反国家规定,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或者登记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不动产登记分4步走

细则对不动产登记程序的全流程进行了概括性规定,其中,明确了登记的一般程序分四步走,即申请、受理、审核、登簿。根据细则,申请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

"除了依嘱托登记和依职权登记,其他登记都是依申请登记。也就是说当事人不申请,登记机构不会主动或强制登记。但是,只有办完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物权变动效果才发生,交易在法律上才真正安全。"程啸指出,不同登记类型需要提交材料也不同,例如房产买卖,就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合同等材料的原件。

利害关系人查询需提交证明

细则还规定,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查询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境外委托人应当提交经过公证或者认证的授权委托书。

其中,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有关国家机关查询的,应当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协助查询证明材料、工作人员的工作证。所谓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是指买卖合同、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继承证明文件等。

"不动产登记是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的,例如,一套房子就是一个登记单元,因此,对不动产的查询也是依据不动产单元来查的。"举例来说,"比如甲有A、B、C三套房屋,卖了A房给乙,双方在买卖过程中发生纠纷打官司,作为利害关系人的乙,只能申请查询跟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那套房产,即A房的资料,但没有权利去查甲的另外2套。"

此外,细则规定不予查询的情形之一是"申请查询的不动产不属于不动产登记机构管辖范围的",这就要求申请人要提供不动产具体信息,登记机构才能判断属不属于管辖范围,只提具体的一个人名字,这样将不给查询。

欺诈手段申请查询将被追责

细则对查询场所与查询时限等做出规定。其中,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查询申请,查询机关应当当场提供查询;因情况特殊,不能当场提供查询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查询。

细则明确:查询人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在查询机关设定的场所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不动产登记资料带离设定的场所。

细则还规定,"采用欺诈手段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等8种情形将会被追责。其中,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采用欺诈手段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将被追责,这是针对实践中出现的一种情况,即在没有经过合法程序情况下,里应外合,擅自查询别人的不动产并泄露他人个人信息,将之公开或者用作其他非法用途,严厉追责有利于加强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人身财产安全的保护。"

2017年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2017年建成覆盖全国登记信息平台

不动产统一登记涵盖土地、房屋、草原、领地、海域等类型,国土部要求,要对各级各类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平台、软件系统及网络资源进行整合集成,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实现与相关部门审批、交易信息的实时互通共享。

国土部表示,各地要实现今年下半年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明年则要基本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2017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信息平台将搭建在国土部统一建设的“国土资源云”上。

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将信息共享

昨日国土部发布《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其中提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将覆盖全国,主要面向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审批和交易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四类服务对象,提供登记业务支撑、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信息共享交换、信息依法查询服务。

该平台提供信息共享交换服务的部门中包括: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等。有人由此联想到会征收房地产税。对此,国土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处处长卢静曾明确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际上是在鼓励和保护人们持有产业,其制度设计的初衷并未与开征房地产税相挂钩,更不是为了征收房地产税。

《方案》还表示,平台为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提供便捷的信息依法查询服务,保障不动产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一套房屋,只有它的房主或利害关系人才能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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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程】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开启实质性建设

据了解,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已基本完成顶层设计,全面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近日,国土资源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紧紧围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要求,有序推进相关工作,把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搭建在统一建设的"国土资源云"上,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推进。今年下半年实现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2016年基本完成数据整合建库,2017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信息平台。

【细节】不动产登记细则征意见:国家机关查不动产信息需单位证明

国家机关查不动产信息需有单位证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社会征求意见;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查询需先申请。

【通知详情】国土资源部: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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