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对大学生创业的支持

发布时间:2016-12-02 13:28

为了鼓励成都大学生创业,当地政府出台了许多扶持政策,那么都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成都对大学生创业的支持相关文章。

成都大学毕业生创业成功 将获5000元补贴

创业成功 补贴大学毕业生5000元

今明两年,成都计划重点扶持1500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一旦创业成功,政府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昨日上午,记者从市政府召开的第23次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鼓励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日前,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意见》及青年(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实施服务城乡基层项目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等4个配套文件,用17条措施为高校毕业生就业铺路。

创业环境基层就业

两年重点扶持1500名大学生创业

据市人事局统计,2008年,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首次就业率为74.4%,当年底,86.37%的毕业生实现了就业。“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是意见的重点内容。”市人事局副局长罗建民表示,创业是高水平的就业。成都将实施千名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计划。计划2009~2010年,重点扶持1500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主要优惠政策有:高校毕业生创业成功(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个月内正常经营)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招用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招用1名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1000元岗位补贴;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及其创办的企业招用的高校毕业生,3年内免收人事代理服务费。

在资金扶持方面,罗建民介绍,高校毕业生在成都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据实际人数放宽到20万元。“贷款3年内由政府全额贴息。”

创业环境

每个区市县都设大学生创业园

为促进大学生创业,意见提出,今年内,成都五城区及高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要依托本地产业发展建设综合性和专业化相结合的青年(大学生)创业园区,到明年每个区(市)县都要设立一个青年(大学生)创业园。各园区要具备基本的创业条件和财税、金融、创业指导等配套服务,建立健全青年(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和服务机制。“比如园区里将会有专门的公交路线、食堂等生活配套设施,园区内的企业缴纳很少的费用就可以享用这些服务。”团市委书记杜浒在会上表示。

在优化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政策环境上,意见明确,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经营企业不受出资额限制,设立登记免交验资报告。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非货币资产设立企业的,非货币资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创办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可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基层就业

今年计划招6700名大学生到基层

意见提出,要扩大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实施范围和规模。罗建民表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市将实施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和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今年计划招募67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涉农社区)、农村中小学、乡(镇)公立卫生院、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服务。“加上目前在基层服务的大学生5322名,总数将突破12000人。”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意见明确,到成都乡(镇)及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优先参评或破格参评专业技术资格;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助还计划,凡在今明两年到乡镇及以下农村基层就业或服务,且国家助学贷款尚未还清的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助学贷款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各级招录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应有50%左右的比例定向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

技能培训

参加培训最高可获4000元补贴

围绕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意见提出,凡有培训需求、未就业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均可申领就业培训券,自主选择定点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罗建民说:“根据我市重点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研究制定我市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培训政府补贴目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外地生源)参加目录内培训项目,经鉴定合格且在我市就业的,按实际培训费用给予培训补贴,最高不超过4000元。”

罗建民介绍,全市还将进一步扩大就业见习基地规模,将见习基地延伸到事业单位及可以提供公共服务见习岗位的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基层社会公共服务部门。今明两年,将组织5000名未就业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3~6个月,见习期间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见习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给予见习单位见习补贴。

就业服务

招一名本市大学生补贴1000元

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政府所属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多渠道、多形式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网络招聘会和校园招聘会。鼓励各类人才中介和职业中介服务机构推荐高校毕业生就业。“今年至明年,成功推荐未就业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同级财政可给予职业介绍补贴,最高标准为每人200元。”罗建民说,为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全市将整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人才网、劳动保障信息网等资源,建立全市统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大力开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服务活动,免费提供就业指导、求职登记和就业推荐等服务。

为积极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意见提出,2009~2010年,招用首次就业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每招用1名毕业生一次性给予1000元岗位补贴。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每招用1名高校毕业生从事服务外包工作的,给予企业不超过4500元培训补贴。

就业援助

确保困难家庭大学生当年全就业

就加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意见提出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零就业、地震受灾严重等困难家庭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开展“一对一”就业援助服务,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当年100%实现就业。罗建民说:“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在中国成都大学生就业网站发布。”

成都站: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成都对大学生创业的支持

昨日,记者从市政府网站获悉,《成都市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出台。成都在鼓励应届生到基层就业的同时,对应届生创业也提出补贴政策,市域内高校、科研院所积极参与大学生创业孵化平台建设,最高可获得百万补贴。该政策有效期3年。

成都本次出台的政策,对于低保家庭的应届生给予了特殊的关照。政策规定,拥有成都户籍且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3年内从事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政府按其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70%,给予期限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且在就业时可申领8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扶持创业加大大学生创业支持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成都自主创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持续经营3个月以上的,政府将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再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其所创办的Cye企业录用城乡劳动者(含异地户籍)、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实际录用人数,按每人1000元给予奖励,单户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5万元。并且这类创业企业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成功后,由政府给予100%的贴息支持,但其总额不超过10 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

成都对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也有补贴政策。对认定为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由市人社局在市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中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市级科技创业苗圃的,由市科技局在市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科技专项资金中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认定符合市小企业创业基地条件的,按照投资额一定比例,由市经信委在市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

另外,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在蓉高校毕业学年组织有创业意愿的在校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实际培训学生人数,按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人数10%的规模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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