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争做新时期合格党员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16-12-26 15:00

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 是共产党员在革命、建设 和改革实践中为实现党的纲领所起的带头作用和表率作 用 , 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集中体现。小编整理的两学一做新时期共产党员思想行为规范心得体会,欢迎参考!

两学一做争做新时期合格党员心得体会

两学一做之新时期共产党员思想行为规范心得体会【1】

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正在全党上下扎实有力地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亮点之一,是更加突出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紧盯党员思想建设中的一些顽固性问题,要求“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其中,一些党员干部在日常生活领域中的道德行为不端问题,被专门列举并要求加以针对性纠正,值得特别关注。

从党成立时起,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具体来说,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政治要求。这是基于共产党人这种政治身份的必然要求。然而,必须注意的是,共产党员不仅仅是一个个政治个体,还是一个个普通公民。既然是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就必然会有道德约束,比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相比理想信念这样的政治要求,这些日常生活中的道德行为规范也同样重要。

有人不理解,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是个人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规范,为何党要如此重视,要求党员干部带头遵守?事实上,这种要求与我们党的性质有关。《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先锋队”的性质,要求每一名党员干部都用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承担比普通公民更多的义务和责任。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虽然是日常生活中的行为规范,但这仍然是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

这些道德行为规范,作用并不小。一旦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了,危害却是非常之大,不但会污染党内的政治生态,而且会误导社会的价值观念。从媒体过去曝光的某些案例看,这些道德规范被随意违反的现象还并不鲜见。有的党员干部违反社会公德,酒后在公众场合寻衅滋事,企图以权压人、以势压人,严重损害党的权威;有的党员干部违反职业道德,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消极懈怠,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逃避责任,严重损害干群关系;有的党员干部违反家庭美德,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严重败坏党员形象;有的党员干部违反个人品德,生活奢靡,贪图享乐,奢侈浪费,追求低级趣味,严重影响社会风气。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日常生活中的道德规范,虽然体现在日常的点滴和细节之中,但是如果广大党员干部不加以重视,则会贻害无穷,从根本上动摇党的执政根基。

道德是柔性的,规矩是刚性的。规矩需要道德的观念引领,道德需要规矩的制度保障。两者密切配合方能实现从严管党治党。70多年前,毛泽东就指出,“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改革开放之时,邓小平也指出,“有理想,有纪律,这两件事我们务必时刻牢记在心”。习近平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依靠党的规矩,落实道德要求,是我们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和必由之路。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分别从正面和反面对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行为要求和违纪处分作了详细规定,为党的规矩保障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日常生活行为规范作出了重要探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定要认真学习党章、学习两项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从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肃清恶劣影响,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用刚性的规矩约束党员的日常行为。

两学一做之新时期共产党员思想行为规范心得体会【2】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要求各级地方政府遵照执行,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2010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发挥了重要作用。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等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这两大行为法则需适应“依法治国”“从严治党”“以德治党”的新要求,因此在新准则和新条例中,删繁就简大刀阔斧,删除了近80条与刑法和其他法律相重复的违纪行为条款,删除了所有与《刑法》重复的内容和条款。例如网上热烈讨论,计划生育超生是否不再受党纪处分,实事上这也是避免重复法律条款,所以如果党员干部“超生”既要受党纪的“家法”处罚,还要接受国法处理而缴纳“罚款”。

新《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准则》和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方面维护了国家法律的权威,以法律制度为社会基本底线;另一方面凸显了党纪特色,党员干部需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治党理念。准则中进一步划分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准则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修身、齐家、用权、从政”的要求,阶梯化划分,准确明晰,宽严相济。

中国共产党和党员干部要永葆先进性,需提高自身素质和道德标准势在必行,党员行为既不能触碰“左边线”也不能压了“右边线”,走好为民服务的“为官之道”,勿压了党员行为的“边界线”。

两学一做之新时期共产党员思想行为规范心得体会【3】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全体党员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党规为基本要求,通过学习明确党员基本标准,从而树立行为规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党的建设,首要任务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关键是教育管理好党员、干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这些活动的开展,对于解决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起到了重要作用,党员干部整体素养和作风得到加强,精神面貌也大为改观。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党内的一些问题依然存在,突出地表现在个别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政治意识淡化,这对于党员形象和党的执政能力都产生了负面影响。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需要全体党员干部凝聚力量,为改革发展大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这就需要我们继续深入开展学习教育,进一步严密党的组织体系、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明党建工作责任制,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在学习中明确基本标准,首先要坚决维护党的章程。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党的基本原理和政治主张,集中体现党的集体意志和原则要求。对于每一个党员来说,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都是最基本的要求。只有把党章作为全党遵循的根本行为规范,从严治党才能落到实处。我们学习党章要逐条逐句通读,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从而树立起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的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

在学习中明确基本标准,要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党规党纪是对党章的延伸和具体化,是规范党员日常行为的具体遵循。我们每个党员都要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的道德追求,还要养成良好的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这需要我们通过认真学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更加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从而守住共产党员为人做事的底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都要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不能搞假大空,不能随意化、平淡化,更不能娱乐化、庸俗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让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在每一个党员的认识和实践中得到强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而是一次影响深远的教育。只要我们把学习与实践结合起来,在学习中不断自我净化、自我提高,把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做到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规矩,就一定能在全党营造出积极有为的精神状态,为推进改革发展事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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