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学的有关论文

发布时间:2017-03-29 10:12

融市场交易之间不是单纯的买卖关系,更主要的是借贷关系,体现了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金融市场学的有关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金融市场学的有关论文篇一

《进一步放开民间金融 活跃我国金融市场》

摘要:民间金融的规模越来越大,其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也越来越大,民间金融合法化、“阳光”化已是大势所趋。文章提出了进一步放开和规范民间金融的措施。

关键词:民间金融;中小企业融资

长期以来,民间金融一直被冷落,在制度上也有相应的规制,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及市场经济制度的发展和不断完善,民间金融的规模越来越大,其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也越来越大。事实上,无论从我国信用体系自身发展来看,还是从经济发展对金融活动的要求看,让民间金融合法化、“阳光”化,都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进一步实行金融体制改革的关键一步。

一、民间金融概述

(一)民间金融的概念

民间金融亦称民间借贷、地下金融。本文所指的民间金融主要指游离于官方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发生在非金融机构的社会个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之间的各种投资及资金借贷的金融活动。民间金融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活动的必然产物,在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不足的情况下,又是一种必要而且重要的补充。

(二)民间金融的特点

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相比还是有许多的差别,民间金融主要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1)参与主体和资金来源的广泛性。

(2)参与方式的灵活性。

(3)形式多样化。

(4)借贷利率市场化。

(三)我国民间融资的现状

民间融资是相对于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财政除外)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乡经济的日渐活跃,私营经济日益发展壮大,民间融资亦以各种形式发展起来。由于民间融资本身固有的隐蔽性特点,人们很难确切地了解它的实际规模。

2008年以来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以及目前国家正在实行的积极稳健的货币政策,逐步收紧银根,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与获取银行贷款之间矛盾的扩大,民间融资的规模正在逐步的扩大。

巨大的资金来源和市场需求构成了民间金融存在的市场空间,投融资需求滋养着民间金融。我国城镇居民持有可支配的货币数额较大,且逐年呈上升趋势。

我国城乡居民的储蓄存款余额以非常快的速度逐年增长。从居民存款可以看出,我国民间资本潜力巨大。目前中国的存款利率较低而且可供居民选择的投资渠道仍十分有限。民间大量资金闲置,而民间金融活动又有着较高的回报,在趋利动机的驱动下,大量民间资金就流入了民间金融市场,吸引着许多不断发展壮大的中小企业。而大量的民间闲置资金使得急需资金而从正规渠道难以融资的中小企业必须选择向民间融资。

此外,优化我国金融资源的配置迫切需要进一步开放民间金融;推进我国现有利率制度改革也可以从民间金融的利率生成中得到一些启示。

二、民间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

(一)中小型企业的发展现状及融资状况分析

1、中小企业促进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贡献越来越大

朱宏任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的2011年一季度全国工业通信业运行情况发布会上说,从今年一季度情况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中小企业同比增长16.9%,这个增速比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的增速要快2.5个百分点。前两个月实现利润和上缴税金的总额同比分别增长41.7%和31.1%,从业人员平均人数增长10.4%,吸纳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来源于新华网2011年4月20日)。

中小企业正成为我国创新的主力军。目前,中小企业完成了我国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不少中小企业已经从早期的加工、贸易等领域,向基础设施、高新技术等领域拓展,目前中小企业在不少地方已形成产业群,是产业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业化协作的基础,成为大企业配套的供应商。很多中小企业向"专、能、特、新"方向发展,是创新不可忽视的力量。

2、中小企业的融资状况

由于长期受传统体制的影响,中小企业融资和获取资金难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成为长期困扰制约中小企业发展与生存的瓶颈问题。深圳银监局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该市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和缺口加大,企业融资缺口环比增加22%,平均融资缺口为332万元。同时,样本企业平均授信余额环比增长2个百分点,融资成本环比增加21%。

造成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的主要原因如下。

从内在原因分析,是因为部分中小企业自身质素不高。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内因主要有:产权制度不明晰;财务制度不健全;自身实力有限,固定资产数额较少等。中小企业的自身缺陷导致其社会信任度低,融资十分困难。

从外在原因分析,金融扶持不足。首先,银行缺乏利益驱动。银行业普遍强化了信贷管理,以规避贷款风险为第一原则,相对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大;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在同等数额上必须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贷款成本高使银行缺少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益驱动。

其次,由于证券市场发育滞后,广大中小企业很难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直接融资,加之我国的风险投资行业才刚刚起步,满足不了大量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

(二)中小企业在民间金融平台上融资的优势

中小企业不可能完全依靠正规金融渠道获得资金支持,经验证据也表明中小企业在正规金融市场上只能获得有限的资金支持,而民间金融在中小企业的融资上确具有显而易见的优势,具体分述如下。

1、信用约束优势

民间金融机构在放贷时一般不要求抵押或担保,主要是靠借款人或者中间人的个人信用。在这种信用前提下的借贷活动有着道德约束的保障,而且这种道德约束往往比法律制裁更有效。这点在清末山西的票号依靠亲戚朋友的关系来缓和票号内部和外部都存在的委托关系――代理道德风险中表现明显。民间借贷有是以个人信用为基础的,借款人对借款有着无限责任,当借款企业逾期不还时,民间金融机构就可凭借条上诉,法院也会以个人借贷纠纷的形式予以受理。

民间借贷在放贷时也可能要求担保,但对担保品没有严格的限制,民间金融的交易双方能够绕开正规金融机构关于最小交易额的限制。

2、交易成本优势

所谓交易成本,就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人们自愿交往、彼此合作达成交易所支付的成本,即人际关系成本。民间金融操作简便,可以针对企业的不同信用状况、资金用途等设计个性化信贷合同,有时可能只需几分钟即可办理好一笔贷款业务,正适合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短、频、急”的特点。

同时民间金融组织本身具有小巧灵活的特点,使得民间金融更具有灵活性的交易成本优势。合同执行期间,交易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就贷款的归还日期、利率、归还的方式等进行创新与变通,与正规金融机构比具有相对较低的交易成本。

3、资金配置效率高

民间金融机构的“股东”常常与运作者之间关系密切,他们的监督成本以及出现“坏账”的可能性会大大降低。民间金融的产权制度与中小企业具有很多的相似性与兼容性,从而使两者之间较容易形成诚信和协作。民间金融是一种合约双方自愿达成交易的市场化融资机制,贷款人一般都是具有理性行为的“经济人”,贷款人在没有任何行政干预的情况下自主地把资金投放到还款能力最有保证的借款人手中或预期收益最佳的投资项目上。而对借款人而言,对借款具有无限的责任,增加了借款人的还款约束,这就让借款人必须合理和高效率地使用资金。民间金融的发展有助于资金的有效流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资金的配置效率,增加了社会的总体福利。

民间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如何在实际操作中合理的规避风险,更加有助于民间金融自身的发展和更好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还需进一步的实践和探索。

三、民间金融规范的措施

(一)确立民间金融机构的合法地位

政府首先应当以法律的形式确立民间金融的合法性,保障民间金融机构和国有或国家控股的正规金融机构在法律上具有平等的地位,明确民间金融机构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鼓励、支持民间金融的规范发展,使其在金融服务方面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人民银行应该从掌握宏观金融运行总量、金融市场运行、利率水平及其波动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出发,进一步加强对民间金融活动的监测,并定期发布监测报告、政策指引和风险提示,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的活动。

政府应该应该为民间金融机构的建立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大力规范市场秩序,坚决打击诈骗舞弊、敲诈勒索及黑社会性质的违法活动,着眼于金融市场的长远发展,逐步营造有利于民间金融经营和发展外部环境。同时,政府可以在赋税方面对民间金融机构有所倾斜以促进其更好的经营和发展。

当然,政府在民间金融建立、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应尽量减少行政干预,使得民间金融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不断发展完善。

(二)培育诚信法治的市场,改善金融环境

要将体民间融资纳入正常轨道,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就是促进全社会共同努力,建设一个法制和诚信的市场。要建立健全个人和中小企业信用体系,促进个人和企业遵纪守法,注重信誉。建立和完善包括以政府为主体的担保体系、以金融机构出资为主的商业信用担保体系和以中小企业为主的互助型担保体系。

(三)培育不断健全民间金融机构

在培育和不断健全民间金融机构的过程大体可以按照“三步走”的方式来进行:首先是融资超市,其次是小型投资机构;第三是建立融资银行。

融资超市融资超市就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发放小额贷款。融资超市通过向国家贷款,然后再把带来的款“零售”给小额贷款人。国有大银行通过审核,把资金批发给信誉好的融资超市。这样既解决了国有大银行做小额贷款的高成本,又有效的缓解了小额资金用户的融资难题。

民间投资机构设立民间投资机构实行较低的市场准入原则。由民营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合伙或入股发起设立,资金来源主要是自有资金,可以吸收居民入股,也可以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的信托存款,但不得吸收公众存款。资金运用主要是为中小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支持。

民间融资银行可以考虑按照一定的设立条件,对于符合成立条件的民间金融形式,允许其依法成立金融机构,并下发营业执照,建立民营性质的融资银行。一方面,建立民营性质的融资银行时需要一定数量的资本金,保障其正常的运营和发展,但是资本金的数额要求不要太大,资本家的形式多样化并提高非货币资金的所占比例,以便于民间资本和部分中小企业资本的进入。另一方面,准许民营性质的融资银行根据市场状况吸收公众存款,并将所吸收的资金投入市场,特别是投入到中小企业需要相当规模的融资中去,缓解中小企业面临相当规模融资时的压力。

融资银行可以是上下游企业战略联盟在一定的条件下出资设立的,为战略联盟的各家企业提供融资便利。联盟内的企业应当看成是一个整体,在融资上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甚至可以采取零利率的资金借贷转让方式,确保整个联盟企业内部的资金流顺畅,优化资金的配置效率。

在民间融资银行运营的过程中,可以允许并鼓励具有一定实力的或者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在民间融资银行“上市”,发行其公司的债券。居民通过购买其债券取得预期的收益。

另外,鉴于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资信不足、难于提供足够的抵押品或者一时难以提供抵押品,还可以成立风险投资基金,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当然具体怎样来组织民间金融机构没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模式,需要因地因时因人制宜。

(四)建立健全行会、商会并充分发挥其在民间融资过程中的作用

首先,行会、商会在民间融资过程中的中介者作用。中小企业自主、自愿的原则加入行会或商会组织。行会、商会对所加入的企业在资金状况、信誉、生产状况、发展潜力上做出客观的、综合的评价,并向相关的民间金融机构发布,供民间金融机构参考,以利于民间金融机构及时准确的掌握相关企业的信息。行会、商会要广泛的收集多家民间金融机构的信息。把各家民间金融机构的融资方式、资金情况、担保条件、借贷利率等信息汇总起来,并对不同的融资方式、融资条件有针对性的进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提供给企业,帮助企业选择有利于自己发展的融资渠道,以取得最具优势的融资。当然,行会、商会还可以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适当的担保,以利于中小企业在暂时达不到金融机构所要求的担保条件时取得贷款,有助于中小企业解决暂时的困难。

其次,行会、商会在民间融资过程中的指导者作用。行会、商会还可以在中小企业运用贷款提供指导。尽量使企业的资金用到刀刃上,提高中小企业的资金效益。同时,行会、商会还应该及时提醒中小企业偿还即将到期或者已到期的贷款,不断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的信誉。

(五)建立有效的民间融资利率信息的发布机制

证券交易所的主要功能就是发布股票的价格信息,同样各地方的民间金融市场也应当建立相应的利率信息发布机制,使民间金融融资利率水平趋同化,保障民间融资的信息通畅,降低民间融资的成本。各地的报纸、电视、网络把各省市县的民间融资利率信息分别发布出来,为以后民间金融的发展探索更加高效有益的渠道,加快民间金融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黄家骅、谢瑞巧.台湾民间金融的发展与演变.财贸经济,2003

[2]王明吉.温州民间金融的利用及启示.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6,(7)

[3]李树生,李新.北京郊区民间投资问题研究.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

[4]吴晓灵.2010年全球PE北京论坛上的讲话[R]

[6]吴敬琏.转轨中国[M].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72―84页、228―229页

[7]花旗银行著;社科院研究生院黄念译.民间金融作用不应低估[N].中国证券报,2005年1月4日第15版

[8]张松.民间金融与我国金融制度变迁[J].江苏社会科学,2003年第6期

[9]王自力.民间金融发展的出路是什么[N].南方周末,2005年7月28日,第C20版

[9]李伟.民间金融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当代财经,2005年第5期

[10]陈程.中小企业亟需民间金融发展[N].中国经营报,2005年8月8日,第A16版

金融市场学的有关论文篇二

《谈我国金融工具创新与金融市场的发展》

摘要:本文通过金融工具创新发展历程和美国次贷危机根源的剖析,阐述了金融创新工具的风险和功能。文章进一步说明我国的金融工具创新在深度和广度上还远远不够,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创新还存在缺陷。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了促进我国金融工具创新的发展策略的建议。

关键字:金融创新工具;金融风险;次贷危机

“次贷”危机已经逐步演变成席卷全球的金融震荡,并向实体经济蔓延,导致全球经济增长缓慢。很多人将这场危机归因于美国的金融工具创新,但单纯归咎于金融工具创新是有失偏颇的。金融工具创新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的金融工具创新仍然不足,其发展不应因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而受到影响。我们需要在全面正确认识金融创新工具的风险和功能基础上,制定正确的发展策略。

一、金融工具创新的发展

金融创新是政府、金融当局或金融机构为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市场的竞争,更好地实现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防止或转移经营风险以及降低成本,通过变革现有金融制度、建立新的金融组织、开拓新的金融业务和创造新的金融工具,对金融内部各种要素进行重新组合,创造一个新的、高效的资金营运方式或营运体系,从而获取现有的金融体制、金融业务和金融工具所无法取得的潜在利润。金融工具创新是微观层面的金融创新,是金融创新的主要表现。

金融工具创新是金融发展的需要。从金融工具创新的过程来看,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就是金融工具创新的发展历程。

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许多国家日益加剧的通货膨胀和不断增大的利率、汇率的波动,加大了资产价格的波动幅度,进而加大了金融头寸的风险,金融机构产生了价格风险转移创新的需求,货币互换、利率互换等各种能够在各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转移金融工具内在风险的创新工具得到发展。

70年代后期的高利率大大增加了传统交易的流动性的机会成本,同时投资者出于对银行信誉的担心或期望更多收益,投资选择由存款转向流动性较小的资本市场工具,因此产生了对流动性创新的需求。贷款证券化等增加流动性的创新,提高了原有的金融工具变现能力和可转换性,极大的提高了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同时一些国家金融当局对银行增加资本的要求,导致对股权融资的强烈需求,于是产生了附有股权认购书的债券等股权创造型创新工具。

80年代以后,世界能源市场衰退和发展中国家债务危机影响到许多国际银行的信用度,金融头寸的信用恶化促使投资者产生了信用风险转移创新的需求,对信贷需求总量的增长则增加了信用创造创新的需求,出现了分散投资者独家承担贷款风险的票据发行便利以及用短期信用来实现中期信用等信用创新型工具。

同时70年代以来计算机和通讯技术的改善和金融竞争的加剧也促进了金融创新的发展。计算机和通讯技术的改善大大降低了金融交易的成本,有力地刺激了金融工具创新。不同国家的金融系统之间、各国金融系统中同类金融机构之间以及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的加剧促使各金融机构通过金融工具创新绕开资本充足率、法定准备金率、存款利率等方面的金融管制要求,开拓新的盈利市场,改变从单一的传统业务中获利的局面。

二、从美国次贷危机看金融工具创新与金融风险

1999年美国国会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对金融业经营模式的大部分限制条款,结束了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的格局,推行金融自由化,金融工具创新有了极大发展,增强了金融机构的服务功能,提高了金融机构和投资者规避风险、谋求盈利的能力,推动了相关金融市场的产生和发展和金融市场的国际化。但是次贷危机表明,金融创新工具是一把双刃剑,如果金融创新泛滥、监管缺失,不但不能减少市场风险,反而可能放大市场风险。

1997年底,JP摩根将资产负债表上的100亿美元贷款打成资产包后分割出售给其它的金融机构,收回贷款进行新的投资,加快资产周转率,提高实际的资本充足率,规避《巴塞尔协议》中关于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的规定,并将这部分贷款的风险转嫁给其它金融机构,“次贷”就是在这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房利美和房贷美专门收购商业银行的住房按揭贷款,并以贷款产生的预期现金流为基础发行公司债券。为迅速提振由于互联网泡沫破灭和“9.11”打击而低迷的经济,美联储从2001年1月到2003年6月,13次下调联邦基金利率,使之从6.5%降至1%,市场上的资金供应变得异常便宜,华尔街自然不能放过这样的机会,次贷及其衍生产品大受欢迎。贷款机构及华尔街将次级房屋按揭贷款支持证券用金融工程的方法加以估算、组合、包装,以票据或证券产品形式在抵押二级市场上出卖、用高息吸引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投资者购买。低利率、“零首付”、“零文件”等优惠的贷款条件和住房市场的持续繁荣吸引了中低收入者纷纷入市购房,超过900万的低收入家庭拥有了自己的房屋,但次级抵押贷款中质量低下的部分使得整体按揭支持证券变成了非流动性。同时,华尔街在对“信用违约互换(CDS),担保债务权证(CDO)和住房抵押贷款债券(MBS)”等金融衍生品的追逐中,逐渐形成高达20-30倍甚至更高的杠杆率,不但放大了金融风险,也对风险的估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计量技术落后,各金融机构无法估量次贷衍生结构型产品的风险敞口规模,导致风险不断累积。金融机构间巨额交易量将它们拴在一起,形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格局。

随着美国经济的反弹和通胀压力增大,美联储从2004年开始启动加息周期,在一年半时间内17次加息,由于次贷通常比标准抵押贷款的利率高2%-4%,并采取可调整利率,利率上升使得借款人还贷负担加重。而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逐步降温,借款人已经很难将房屋卖出,或者卖价已经不足以偿还贷款度。这样,逾期还款和丧失抵押品赎回权的比率上升,引发了次贷市场的严重震荡。资金链条在次贷环节断裂后,违约风险通过次贷衍生产品迅速放大,冲击整个贷款市场的资金链,最终导致了金融危机。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住房按揭贷款衍生品中的问题是引发金融危机的导火索,金融危机发生的原因还包括美国金融秩序与金融发展、金融创新失衡、金融监管的缺位、宏观经济政策失当,流动性过剩以及全球经济失衡等。金融工具创新只是导致金融危机的一个原因,把导致世界经济危机的罪魁祸首归结为金融工具创新是片面的。

三、我国金融工具创新的不足与进一步发展的必要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金融工具创新也在逐步进行,开发出了商业票据、债券、股票、商品期货、保险、基金等金融工具,在短时间内就建立起由银行同业拆借市场(1984年)、股票市场(1991年)、银行间外汇市场(1994年)、银行间债券市场(1997年)、期货市场等组成的比较齐全的金融市场。美国金融危机并没有引起我国金融剧烈震荡,是因为我国金融当局非常注意金融风险,对金融创新一直持谨慎的态度。但是这决不是说我们要远离金融创新,实际上我国的金融创新在深度和广度上都远远不够。主要表现在:①金融产品比较单一,还停留在基础产品的创新上,在金融衍生产品创新和组合产品创新方面刚刚起步;产品开发中模仿式创新多、自主式创新少。居民和机构对投资工具的需求还远远没有满足。②商业银行和资本市场结构失衡,企业融资结构失衡。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企业主要通过资本市场融资,银行业务主要是流动资金贷款和消费贷款,中长期贷款较少;住房、汽车抵押贷款等中长期贷款,大部分以住房抵押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资产证券化形式推向资本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采用债券形式融资。金融工具创新不足导致我国企业融资和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因缺乏资本市场融资的渠道,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导致风险向银行体系积聚。

我国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越来越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居民和机构投资需求、金融国际竞争的新要求,金融创新有待进一步发展。不能因为美国金融创新出了问题,就全面否定金融创新的必要性,不能因为美国金融危机爆发而变得就因噎废食,裹足不前。从长远来看,金融工具创新是金融业持续发展的动力,对促进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金融工具创新能够丰富我国金融市场上金融商品的种类,完善我国由同业拆借市场、商业票据市场、大额存单市场等货币市场以及国债市场、公司债券市场、股票市场等资本市场构成的金融市场体系。

其次,金融工具创新可以满足市场参与者不同的金融需求,增加金融市场主体的选择余地,增加金融市场主体规避风险、投资盈利的机会和手段,进而吸引更多的金融市场投资者,扩大我国金融市场的规模,能够推动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

四、促进我国金融工具创新健康发展的策略建议

金融业是现代经济运行的血液,是资源配置的核心,金融创新是金融发展的动力,可以规避实体经济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风险,本身值得鼓励和提倡。因此要通过充分的市场化机制鼓励金融创新,通过发展衍生金融产品的市场来对冲和减少金融市场风险;同时要注意从美国金融危机中吸取教训,审慎稳健的推进创新。

1.培育金融市场的发展,改善金融创新的生态环境,促进我国金融工具创新。金融工具创新需要一定的载体,因此,要培育金融市场的发展,完善金融工具创新的法律支持和税收支持,改善金融市场条件。要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增强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工具创新的内在动力,同时健全金融机构自我约束和风险防范机制。要通过深化金融改革逐步实现利率市场化,扩大金融工具(特别是衍生金融工具)的需求,为金融衍生品的发展提供基础和依托;要稳步推进汇率市场化改革,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完全实现人民币的自由兑换,提高银行和企业对包括外币对外币,人民币对外币的远期、期权和互换交易等外生衍生品的需求;在适当的时候,修改有关法规,允许我国金融机构综合经营银行、证券、保险业务,降低银行风险,便于其保持稳定的经营业绩和持续经营,增加其竞争力;大力发展各类投资基金,保险公司,工商企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等国内机构投资者,稳步引进海外机构投资者。

2.建立市场主导型的金融工具创新机制。金融主管部门要适度放宽金融创新政策和具体业务制度方面的限制,扩大商业银行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创新和根据市场自主定价的权力,对一些金融产品在相应管理规定未出台前,允许金融机构进行业务试点办理,然后逐步完善有关管理规定。要大力发展包括现货市场、股票市场、期货市场、期权市场以及多种结构性产品在内的金融产品和工具,适应不同状态下企业融资需求,满足投资者规避风险、套期保值的投资需求。

3.要注意把握金融创新和风险控制的平衡,注重风险控制。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审慎推行和设计金融创新工具,加强审核衍生品的初级产品,掌握好基础资产的质量,以优质的资产来衍生新产品;要避免过度使用复杂的金融创新技术和过度依赖数学模型,控制好金融创新的规模,追求真实的风险收益结构;要不断提高风险控制和风险防范能力,做到金融创新和风险控制和风险防范能力相匹配。

4.要加强对金融创新风险的监管,不能让金融创新对经济与金融发展的贡献建立在高风险之上。在金融工具创新的同时要创新金融监管体系,要提高金融监管的技术性,确保金融监管及时跟上金融创新的步伐;要保持适度监管,既要通过金融创新促进经济发展,又要保证整个经济的稳定;要加强对交易合规性的监管,保持市场良好秩序;要加强信息披露和提高透明度;要建立和完善银行、证券、保险等专业金融监管机构和财政部、中央银行等宏观管理部门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和金融风险监测体系,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实行综合监控,在发展金融混业经营的过程中,要注意风险在不同业务领域的传递,注重构建不同业务之间的风险“防火墙”。

参考文献

[1]费利穆・鲍意尔,费德利・鲍意尔:《金融衍生品--改变现代金融的利器》,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5月。

[2]陶广峰张宇润:《金融创新与制度创新》,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

[3]叶永刚:衍生金融工具/21世纪高等学校金融学系列教材,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

[4]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课题组:《我国金融市场体系的协调发展研究》,《2004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重点课题获奖报告》226-245页,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年。

[5]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课题组:《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研究,《2005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重点课题获奖报告》388-414页,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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