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养老保险查询系统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涉及到每一位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济宁养老保险查询系统,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济宁养老保险查询系统窗口
济宁养老保险最新调整方案
济宁市社保局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度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调整了2016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最低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910元;最高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4549元。此次调整从今年1月份施行,企业和职工应补缴1至5月的养老保险费差额。(6月21日中金网)
据市社保局基金征缴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2015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8197元,以此为依据,确定济宁市2016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高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4549元,最低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910元。今年,我市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分为三档,分别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80%、60%,即4850元、3880元、2910元。
在缴费比例上,2016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26%的比例缴纳,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8%、个人缴费比例为8%;基本医疗保险按9%的比例缴纳,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7%、个人缴费比例为2%。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按9%的比例缴纳。
此次调整从2016年1月份开始执行,相关单位和参保人员需补缴前5个月的养老保险费差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后,可直接通过网上或在征缴大厅办理缴费手续,按规定缴纳6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同时补缴1至5月份执行新缴费基数后差额部分的社会保险费,以便市社保局为2016年度退休的人员计发退休待遇。
济宁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济宁养老保险领取材料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申领材料
1、户口簿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4、社保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办理材料。
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领取丧葬费及抚恤金
1.《济宁市企业参保职工死亡费用领取申报表》
2.《济宁市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减少申报表》
3.《职工退休基本养老金审批表》
4.直系亲属代表户口本
5.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直系亲属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供养的直系亲属领取生活困难补助材料
1.《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报表》
2.退休人员档案
3.供养直系亲属户籍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
5.供养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证明
6.享受遗属补助人员一寸免冠照片一
济宁养老保险领取流程
需及时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到所在村居(社区)办理待遇领取申报手续。居民养老保险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人可以持经办机构发放的银行卡到指定金融服务机构领取。
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领取丧葬费及抚恤金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对以下资料进行初审
3.科室负责人对初审材料及初审情况进行复审,重点审核死亡时间、申报时间及直系亲属的有关证件
4.办理领取手续。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人员于每月1—10日,将审核后的《济宁市企业参保职工死亡费用领取申报表》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科办理领取待遇手续
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供养的直系亲属领取生活困难补助流程
2.工作人员对以上资料进行初审,审核后确定符合供养直系亲属条件的人员。科室负责人对初审材料及初审情况进行复审,重点审核供养直系亲属的出生年月及无生活来源的证明等情况。对符合供养直系亲属条件的,填写《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报表》,初审人、科室负责人签字,报分管局长审批。
3.办理领取待遇手续。将审核后的《济宁市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增加申报表》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科,由企业办理领取有关待遇的手续。
济宁养老保险领取额度
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1.基础养老金根据国家规定和我市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市政府适时调整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对连续缴费年限满16年不满20年、满20年不满25年、满25年及以上(不包括补缴年限)的参保人员,到60周岁领取养老金时,每人每月分别增发基础养老金20元、30元、40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个人账户资金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提供的资助,以及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和利息。
计算方法:
月养老金待遇=基数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扩展阅读
济宁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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