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廉租房的政策 廉租房申请与不得申请的条件
很多人对残疾人廉租房的政策有疑问,残疾人到底可不可以申请廉租房,国家对残疾人廉租房并没有明文规定,即凡符合下面叙述的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残疾人就可以申请廉租房,同样如果情况符合不得申请条件的残疾人即不可申请廉租房。
一廉租房申请条件:(残疾人廉租房的政策并未明文规定)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二 廉租房不得申请条件:(残疾人廉租房的政策并未明文规定)
1、单身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2、离婚不足2年的;
3、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4、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
5、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6、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7、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8、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的;
9、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三廉租住房在何地申请:
街道(镇)住房保障部门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设立窗口,受理廉租住房的申请。
申请家庭应推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时应如实填报家庭的基本情况,作出诚信承诺,提交相应材料。
四廉租房申请审核时长:
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共需约50个工作日:
住房保障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面积核定、收入核对等审核程序。
区(县)住房保障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基本情况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区进行公示。公示后15日内无人提出异议的,给予登记;有人提出异议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登记后,进入轮候配租程序。
残疾人廉租房的政策其实并没有确定独立规定,不过可以从以上的廉租房申请的条件里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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