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党员干部关于讲纪律有规矩发言稿
在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就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的明确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6年党员干部关于讲纪律有规矩的发言稿3篇,欢迎大家阅读。
2016年党员干部关于讲纪律有规矩发言稿篇1
党的组织纪律,是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和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是处理党组织之间和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关系的纪律。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是要靠严明的组织纪律。新常态下,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其核心是要执行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即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中国共产党94年的风雨历程告诉我们,没有强有力的组织纪律就没有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更没有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功和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
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不讲纪律、不守规矩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各行其是、我行我素,对集体研究决定了的事项执行不到位;有的摆不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过分强调个人意志,过多向组织索取,不能自觉服从组织的决定;有的不会团结同事,在班子内闹不团结,严重损害班子整体形象,这些都严重阻碍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也损害了党的形象。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定要始终牢记自己是党组织的一员,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游离于组织之外,更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要尊重组织、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纪律约束和广大群众的监督,自觉做到不该讲的话不讲、不该做的事不做,该履行的职责必须尽力履行,该承担的责任必须勇于承担。有了严格的组织纪律,我们才能防止各吹各的号、各拉各的调,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增强凝聚力、影响力和战斗力,提高企业改革与发展决策的执行力。
2016年党员干部关于讲纪律有规矩发言稿篇2
以学促做,知行合一,做合格的共产党员,是这次学习教育的着眼点、落脚点。合格党员的标准是原则的,也是具体的。延安时期,我们党就曾提出“良好的共产党员”的“六条标准”;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概括了合格党员应该具备的“五种精神”。新形势下合格党员的标准是什么?那就是“四讲四有”: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在学习教育中,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以此衡量自己、检视自己,树立共产党员先锋形象。
要学得到位、做得具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需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全覆盖,就是面向全体党员,不能有空白,留下盲区。不仅领导要学、普通党员也要学,不仅在职的要学、退下来的也要学,不仅机关事业单位要学、工厂农村部队也要学,让每一名党员都能主动自觉接受党的教育。常态化,就是经常性教育,不能一阵风、“雨过地皮湿”。“两学一做”不是一次活动,是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建设,需要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不能说搞学习教育时和我有关系,搞完了就和我没关系了。重创新,就是创新方法手段,不能一刀切、“大水漫灌”。在学习教育中要“区分情况、分类指导”,运用手机、微信等新媒体、新平台,以新方式完成新任务。
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目的都是求实效。“两学一做”是同党的建设、党内生活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也是同日常生产生活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学”得好不好、“做”得合不合格,最终要体现在推动工作上。“一具体就深入,一深入就见效”,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不愿为、不想为、缺乏担当的问题,不会为、不善为、能力素质不能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的同志,都是“两学一做”的准星所向。每个党员干部都应该结合实际对照和细化,边学边改、即知即改,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
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最终都要通过做合格党员的实际行动来检验。在学中刷新认知、提升自觉,在干中磨砺担当、建功立业,让群众看到新气象新面貌,“两学一做”就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016年党员干部关于讲纪律有规矩发言稿篇3
当前,全党上下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学习教育。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从十八大以来的“八项规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反对“四风”再到正在进行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我个人理解这一系列的活动一脉相承、中心突出,那就是通过一系列的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我们广大党员做合格党员。而做合格党员的中心和重点是“讲规矩、有纪律”。
“讲规矩、有纪律”是追求自由的必要前提。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规矩也没有自由。就像跑在公路上的汽车一样,只有严格遵守交通规矩,也只有汽车的刹车装置完好可靠,松刹自如,才能使汽车既跑的快又能安全行驶。同样的道理,对一个人而言,要想在工作和生活中获得快乐和自由,就必须首先守纪律和讲规矩。否则,就会受到纪律和规矩的约束和惩戒。
“讲规矩、有纪律”是做好工作的前提。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是党和国家的一贯号召。改革开放30多年,党和国家的制度、法律、规章、办法都在不断的改革和创新,但做这些所有事的前提就是“讲规矩、有纪律”。我们每个人在工作中,在开阔思路、大胆创新的同时,在脑海里、在心中必须谨记纪律和规矩。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一定要把握好创新和规矩的对立统一关系,二者互为前提、互为条件是干好本职工作的保证。
“讲规矩、有纪律”就是守住“生命”。纪律和规矩是做人做事的底线。谁不讲政治纪律谁的政治生命就会得到惩戒;谁不讲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谁也将得到应有的惩戒。所以,我们每个人,特别是党员干部,要把“讲规矩、有纪律”和爱惜我们的生命一样溶于我们的身体里,贯穿在我们的行动当中。
“讲规矩、有纪律”就是保持每个人应有的样子。为了把这项活动搞扎实,吴忠市教育系统提出“四个样子”的行动目标,即领导要有领导的样子、党员要有党员的样子、教师要有教师的样子、学生要有学生的样子。其实,我理解这“样子”的含义,就是每个人要根据自己的身份、角色找准自己的位置、把握好自己的言行。在做人做事上要有“格”,要有“度”。要在纪律和规矩当中完成好自己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讲规矩、有纪律”是依法治国的保证和前提。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理念。在宪法统领下的各种法律、法规以及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就是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规矩。要想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治校就必须守住这些规矩。因此,依法治国首先从“讲规矩、有纪律”抓起。其实,“守纪律,讲规矩”是依法治国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各位党员特别是掌握一定公权的各级党员干部,必须在思想上、工作上和生活上严守纪律,按规矩办事,按规矩做人。
“讲规矩、有纪律”是每个党员干部的政治要求。“讲规矩、有纪律”的对立面就是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一个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党员自然也是不合格的党员,必然会受到党纪国法的惩戒和惩处。所以,“讲规矩、有纪律”是党对每个党员领导干部的底线要求和刚性要求。我们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有清醒的认识。无论是在政治上、思想上,还是在工作中和生活中,都要严守党纪国法、严格按规矩办事,做一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好党员、好干部,这既是党的要求,也是工作、生活的前提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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