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安居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可以自由买卖吗

发布时间:2017-05-10 13:55

对于安居房现在很多人都知道这是什么,对于安置房都是比较生疏的,其实安居房是对于特别的低收入家庭所提供的,安居房都是直接以成本价格像低收入家庭出售的,那么在杭州安居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可以自由买卖吗。

杭州安居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可以自由买卖吗

杭州安居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安居房包括按规定出售或出租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职工的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购买了安居房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业主,可到住宅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手续。已办理了《房地产证》(绿证);所购安居房无产权纠纷;权利人和共有人与住宅管理部门档案记录相符;所购安居房不需补差。

2、凡未满足申请条件的,必须在办理相应手续后才能申请安居房的全部产权。未办理《房地产证》的,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后,方可申请;有产权纠纷的,需待纠纷解决后才能申请;权利人和共有人与住宅局档案记录不相符的,需依据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后方可申请;需要补差的,补差后才能申请。

3、据介绍,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轮候申请,并指定一名成年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同时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此外,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者,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杭州安居房可以自由买卖吗

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表》,并提交规定材料。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享受本市住房优惠政策情况、本市住房情况、缴交医疗保险情况进行核查。相关部门的核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市住房保障部门。

2、审核合格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1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照安居型商品房申购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信息应当公开。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选择住房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合格意见,并将审核合格名单抄送市房地产登记机关。

3、申请人持审核合格意见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签订10日内,由建设单位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办理安居型商品房初始登记后,协助申请人办理政策性住房(绿皮)房地产证。逾期未选房、未签合同的,按规定重新轮候,轮候在后的申请人依次递补。各类人才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人才认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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