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承包股份合同

发布时间:2017-01-12 13:38

由于承包只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种补充措施,不能消灭、变更原有企业或创设新的企业,也不能改变合资企业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餐饮承包股份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餐饮承包股份合同范文一

第一条合伙宗旨:

诚信,互助,多赢;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最终以餐厅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 (姓名)以人民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总比 %。

2.合伙人 (姓名)以人民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总比 %。

3.合伙人 (姓名)以人民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总比 %。

4. 合伙人 (姓名)以人民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总比 %。

5.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 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6.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由合伙负责人建立单独财务账号,合伙期间各合 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按终止时结余的资产 转换成现金,再按比例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财务净利润为依据,按投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投资 比例承担债务或通过合伙人会议决议按其投资比例追加投资。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 个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该股权的结算方式为:如该股权的实际出 资额高于该股权的评估价的,则以该股权的评估价受让;如该股权的实际出资额 低于该股权的评估价的,则以该股权的实际出资额受让。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 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对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 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享有其岗位薪资 元,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委任其他合作伙伴的岗位责权利;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负责人允许情况下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每月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定期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5)每天微信传送告知各合伙人日营业额;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第九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 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 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 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 内指定 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 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 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 任,依本协议第五条的办法办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 让,可按退伙处理,退火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 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 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第八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 除名。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地区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 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 合伙人(签章):

合伙人(签章): 合伙人(签章):

年 月 日

餐饮承包股份合同范文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自愿和协商一致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 :加盟店中文名称:_______ (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中文地址: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第三条 :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年,自公司批准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 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第六条 :公司投资资本为_______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出资额和所占注册资本比例的基本情况为:

(一)甲方×××××××以 出资,为人民币 元,占 %。

甲方身份证件号码:

(二)乙方×××××××以 出资,为人民币 元,占 %。

乙方身份证件号码:

第七条 :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出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不得抽回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四章 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

第九条 :

(一)第一期资金到位:甲乙双方于《投资预算》制订后____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总投资____%金额汇至__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二)第二期资金到位:甲乙双方第一次次资金到位后____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之营运日前____日,按投资比例该投资预算之总投资____%金 额汇入__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条 :本店营运前所有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总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7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五章 股东转让股份的条件

第十六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不需要股东会表决同意,但应告知。 第十七条 :股东向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时应当以转让当日股市股份价值转让。 第十八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条件:

(1)必须要有半数以上(出资额)的股东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4)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第六章 违约处理

第十九条 :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 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二十条 :如果一方做出有损合伙企业发展的行为,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国家 法律法规而造成合伙企业解散,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七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办法

第二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无意续约;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出对企业有损害的行为,另一方有 权解除合作协议。

(六)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二十二条 :公司依照前条第(一)、(二)项规定解散的,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选由股东确定;依照前条第(四)、(五)、(六)项规定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二十三条 :清算组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清算,对公司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二十四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经注册会计师或执业审计师验证,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后,向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核准后,公告公司终止。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3份,合伙人各一份,律师存档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餐饮承包股份合同范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委会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酒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收购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与乙方签定协议,负责处理乙方的垃圾(包括污水)和管理垃圾房。所有清洁工作必须按照深圳市卫生防疫站,卫生局和环保局的规定进行。如有违反深圳政府的规定及行为,甲方将负全部责任。甲方必须全部负责为乙方处理垃圾所需的有效的政府认可文件或牌照及其所需费用。

2、甲方指定一个或几个人员做专职的“垃圾处理服务人员”。他们将负责从酒店的垃圾房清出全部的乙方在此合同里所规定的垃圾。无论何种天气(雨天、雪天、冷天、热天等),垃圾的清运工作每天都要照常进行,包括节假日在内。

3、甲方准备一份其指派的专职服务人员的值班安排表,并必须在每周星期四交一份给乙方的管事部经理。每两周一次。甲方指派的服务人员每天的值班时间如下: 早班:7:00-17:00晚班:15:00-24:00

甲方将按照乙方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来管理自己的员工,每天从上午6:30-24:00至少安排二名员工在垃圾房内清理垃圾,每天清运垃圾的时间为:早班7:00-8:00,晚班19:00-20:00。

4、甲方指派的服务人员要时刻听从乙方管事部经理、其助理或当值负责人的管理,并必须把待运出酒店的全部垃圾堆放整齐、妥当,保证垃圾处理的周围环境整洁、干净达到乙方规定的卫生要求。

5、在乙方人员对垃圾房和周围环境进行定期的维修,清洁卫生工作时,甲方指派的服务人员必须给予大力协助,使得此地区的卫生状况符合深圳市卫生保疫站及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6、对于将在乙方管辖区内工作的甲方的全部指派人员,甲方要提供他们的登记照(两张),身份证和完整的人事资料。此外,每个甲方的指派服务人员必须交有效健康证,以证明他们没有传染病或其它健康问题。

7、如甲方指派人员不具备第6项要求,这些人员不可以在乙方管辖区内的酒店任何地区工作或逗留。甲方需另指派符合第6项条件的人员替代。

8、对于在乙方管辖区内工作的甲主指派人员不论在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物品遗失、人身意外、伤及第三方(财产或人员),甲方必须为他们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及索赔。

9、甲方必须承担垃圾处理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堆放、运输、处理管理和其它),这些过程与清洁乙方垃圾房里的垃圾相关。甲方处理全部垃圾时,必须严格遵照深圳环卫局的管理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其全部后果及责任均由甲方承担,而不可以向乙方提出索赔。(甲方不负责酒店任何装修垃圾。)

10、乙方员工不得擅自售卖酒店承包给甲方范围内的垃圾及废品。乙方负责给甲方水、电清洗垃圾房,房内外地面、墙壁、地沟、天花、窗户等环境设备。乙方垃圾房的灭蚊、灭鼠工作、药物由乙方提供服务。

11、工作或逗留于乙方管辖区的甲方人员,当他们履行其职责时,甲方必须保证指派的人员守时、忠诚、老实、吃苦、肯干、品行端正。

12、在清理和处理垃圾时,如果甲方指派人员发现垃圾中有乙方物品或餐具(如碟子、碗、餐刀、其它用具等),无论酒店用品或餐具是否完好,甲方及其指派人员都必须及时归还给酒店管理部。

13、除了此合同里规定的可卖垃圾外,任何情况下,甲方指派人员都不准从乙方管辖区拿走乙方任何物品。如果发现甲方指派人员正在拿乙方物品,而这些物品并不属于可卖垃圾范围,则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2000-4000元(人民币)的罚金。如甲方指派工作人员有严重过失,则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此合同,并且乙方不会退还甲方按规定已预付给乙方的全部金额。过失情节的轻重程度将以酒店“员工手册”为标准。

14、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员,当值时必须穿制服及配戴工卡。

15、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项有关安全、保安及卫生的规章制度。

16、甲方必须按此合同规定的次数及时清运全部垃圾。此外,甲方垃圾运输车必须凭乙方保安人员(或其指派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的出入通行证出入乙方管辖区域。

17、此项协议中所有费用将由甲方负责,自签定本协议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缴交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任何违例事故,协议期满时退还给甲方。甲方应于每月十日前按时向乙方缴纳该月管理费人民币肆仟元整 (¥4,000.00)。

18、由乙方从其管辖区各处收齐合同第19条规定的全部可卖垃圾,集中到乙方管理的垃圾

房里。

19、以此合同的各项条款及要求为前提,乙方在此声明:下列物品属于“或卖垃圾”。 甲方可以拉走:

各类剩菜剩饭等 (乙方不再使用)

各类纸包装及空盒 (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塑料瓶子及其他塑料制品 (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铝、锡制盒或罐 (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玻璃瓶 (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用过的食用油 (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泔水(不可以倒进市内排水系统里)

各种供动物食用的垃圾 (人适合人类使用)

除非乙方要求使用可卖垃圾,这类情况时,请参考第20条规定。

20、对于需要在酒店内使用的某些可卖垃圾,乙方可以随时要求不予出售。如果乙方不愿出售,甲方不可以因失去这些垃圾而提出赔偿或补偿。不过,乙方会保证这些垃圾在第21条规定的时间处理。

21、乙方声明:按此合同规定,甲方是可卖垃圾处理的独家代理,乙方不可在此合同期内,就可卖给垃圾处理一事,再与第三方签约。但是,若深圳市环卫局有指示或要求,此规定就不适用。

此合同的终止:

A、乙方将有权提前解除协议而无须作任何解释。

B、如果有关省市或政府部门通知乙方终止合同(或者省、市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如果发生此情况,甲方无权要求赔偿或补偿损失。但是甲方可得到预付风险抵押金的退款。

C、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此合同,必须提前三十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算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通知书告知对方其要求终止此合同。

D、如果甲方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而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则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且甲方无权要求乙方退还已预付给乙方的款项。

22、此合同之有效期为壹年,即2001年02月01日至2002年02月01日。

23、如果双方合作良好,服务到位,则会在此合同到期时,续签合同。

24、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立即生效,同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委会

乙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酒店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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