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思修论文4000字_大学思修论文范文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大学生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大学思修论文4000字,希望大家喜欢!
大学思修论文4000字篇一
《当前全面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思考》
摘 要:全面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们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全面迈向法治中国的重要步骤。我们在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同时,通过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社会主义宪法权威、强化社会主义法律执行和调控社会主义法治舆情等几个着力点,努力促使广大人民群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输入法治“正能量”。
关键词:社会主义 法治理念 依法治国
作者简介:任志远,正德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讲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2015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新的一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这句话深刻揭示了在国民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面对国内外发展环境的巨大变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成为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这就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调动全社会厉行法治的主观能动性,意味着全面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刻不容缓。
一、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法治作为人类社会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在我国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刑书》,诞生于公元前536年,是由郑国宰相子产将郑国法律条文铸在一件青铜器上――金鼎,并公之于众。此时“法”的本意为式样、典范、准则,并由此引申为应遵循的方式、程序,强调它是由最高统治者强制制定的,供万民遵守服从的准则。
因此,法治是最高统治者治理国家的一种理念,是治理社会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它强调依据法律治理国家,与儒家“德治”重教化截然不同。但是,两者相融合的结果却是以礼入法,出礼入刑,即以道德教化为主,以刑罚惩罚为辅。它贯穿于整个中华法系的形成和发展的全过程,为清末之前的国家治理奠定了主基调。因此,当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领导全国人民走上了独立、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道路,就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法治一步一步地为实现民族复兴保驾护航。
社会主义法治不同于中国古代传统法治。除统治阶级性质区别之外,后者强调只有在社会上盛行的道德规范等行为规范,不能约束人们的行为时,才能诉诸于以刑法为主的法律。法律使用颇为被动。而前者则是党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是中国共产党主动积极、富有成效的治国举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
综合来看,法治理念是法治的理性化观念,是进行法治实践的思想基础、基本原则和价值追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观念体系,它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和精髓,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指导思想。只有当我们能全面准确的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够找到问题的关键,即着力点。
二、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着力点
众所周知,春秋时期秦国的商鞅想要实施变法图强的政策,虽然法令已经完备,但没有公布,他恐怕百姓不信任,故而事先采取了徒木立信的举措,赢得百姓对于新法的信任,最终奠定了秦国霸业的根基。这说明任何一件事情只有大家在思想上信任和重视了,才有可能实现终极目标。因此,要全面实现依法治国,首先要增强全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使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一)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正如商鞅那完备的法令。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致是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骨干,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改革开放至今,随着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不断发展,众多社会发展实践经验不断积累,其制度化、法律化的趋势也日渐清晰,极大地丰富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前进道路,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继续推进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保障。
要真正实现法治,国家立法机关需继续深耕本国土壤、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确保法律体系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使法律真正成为治国之重器,成为全民推崇的良法。2011年,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直至今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15日通过。再加上《存款保险条例》、《博物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的陆续出台,凸显出法律法规正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不断修订和完善中,将为更多领域实现“有法可依”。
(二)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俨如徒木立信后的拥法民意。法治文化通常被认为是法律制度、法治精神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实施的程度和人们对法律信仰水平的总和,它是与人治文化相对立的、深刻地体现着法治的精神和理念、原则和制度、运作实践和生活方式的进步文化形态。我国当前的法治文化则是深深的植根于中华民族逐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实现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中。核心指向当代中国人的法文化共识、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这既包括法治精神意识、法治规范制度,也包括法治行为方式、法治物质载体等众多方面。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也明确提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这不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而是社会历史发展经验的总结。无论是中华法系受儒家文化影响形成礼前法后的观念,还是西方启蒙运动、法国大革命后《拿破仑法典》的深远影响,都不难看出法律的推行从来都离不开法治文化的培育。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是中华民族尤其中国共产党人对人类优秀法律文明的继承和发展,是世界两千多年法治思想在当代中国的伟大实践,体现了社会法治传统在当代的中国化发展趋势。可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需要形成一种有别于我国传统的人治、以“社会主义法治”为核心的文化体系。它将深深地扎根于国家、社会乃至个人,是国家发展、社会治理、公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文化与精神,为更好地实现和谐社会提供精神动力。
(三)树立社会主义宪法权威
恰似商鞅新法产生令行禁止的效应。马克思曾说过:“宪法是法律的法律。”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最新的1982年宪法又经过了四次修订,目前正在使用的宪法是八二宪法的2004修正案。纵观整个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史,我们可以看到宪法的制定和修改,认识到社会主义法律本土化的必然要求,并在繁杂的审议过程中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关注。这正是我们国家能够激发全国各族人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齐心协力形成合力,直至今日成长为经济总量第二的世界经济大国的根本性法律保障。
在2014年12月4日首个国家宪法日当天,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更是强调:“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很显然,依法治国依赖于宪法权威的树立,但是宪法权威不是简单的来自于宪法的稳定性。我国现行宪法不仅要使民众对其产生敬畏之心,还要得到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拥护。实现这一目标,无论是家庭、学校还是社会,都应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只有通过宣传教育,使大家清醒地认识到树立宪法权威对个人、家庭、社会产生巨大的正能量,才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社会主义法律执行
破除刑不上大夫的悖论。战国时期法家代表人物韩非有句名言:“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可见,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一方面,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既打老虎又拍苍蝇,全力推进廉政建设。无论对方的权力有多大,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就依法受到相应的惩罚,以更好的维护公平正义,彰显出社会主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价值追求;另一方面,不断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构建全面立体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惩治暴恐、黄赌毒、邪教、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真正实现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如此一来,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坚信法治中国将成为社会治理的常态,应该增强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不断培养一种逻辑的、理性的法治思维方式,以养成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
(五)调控社会主义法治舆情
正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要全面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需要对现实或者网络上的社会舆情,尤其是突发事件进行必要的舆情分析,关注舆情的发展趋势,并适时做出恰当的反应。经过几十年的快速发展,现实世界已经呈现为一个开放的世界,包罗万象。网络世界则更是纷繁复杂,良莠不齐。现实与网络之间已经没有了明显的界限,两者之间相互影响又相互转化。任何一个法治事件处理不及时或者处理失当,都有可能在现实或者网络上引发“蝴蝶效应”,造成不明真相的民众对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产生怀疑或动摇,甚至于影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所以防患于未然,依法加强对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舆情监控,尊重事实,实事求是,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捍卫公平正义。这样才能不断积聚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正能量,使之成为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阵地,最终使得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展的新常态中来。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4-10-29(1).
[2]习近平.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人民日报.2014-12-04(1).
[3]周叶中,李炳辉.宪法政治:中国政治发展的必由之路.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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